第14章 七零年代小知青 14

2024-08-19 03:05:25 作者: 木草西
  「晚晚!」

  林晚今天又早早的幹完了她的那四工分活。♨😂 69𝕊𝕙ỮЖ.℃๏ᵐ 😺ൠ

  正打算上山的時候,碰到了來堵人的王念薇和一個叫張紅兵的男知青。

  「你還錢來了?沒想到你還挺講信用的,說好三天就是三天。」

  王念薇被噎了一下:「不是的,晚晚,我是來找你借自行車用的。」

  林晚翻了個白眼:「不借。」

  旁邊的張紅兵不高興了:「薇薇把你當好朋友,就借用下你的自行車,你怎麼是這個態度。」

  林晚饒有興趣的,看了看這個舔狗三號,這還是她穿過來之後,見過的第一個,胖到有雙下巴的人呢:「你是來替她還錢的嗎?」

  「哼!不就是幾塊錢麼?你們這些女的就是小心眼。」

  舔狗三號說著,就很大氣的把手伸進衣服口袋裡掏錢。

  「怎麼說,也是認識一場,我就不要利息了,還我 56 塊就行了。」

  舔狗三號也沒想到要這麼多錢,掏兜的手一頓,不過一想到話都放出去了,只能裝作很大方的,數了 56 塊錢遞給林晚:

  「給你,以後別總拿薇薇欠你的那點錢來說事了。」

  林晚接過錢,也沒和他們再廢話,頭也不回的走了。

  「紅兵哥,今天真的謝謝你了,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應該怎麼辦了。」

  王念薇說著,幾滴晶瑩剔透的淚水,就在眼眶裡打轉了。

  「你也是因為給奶奶看病才花的錢,像你這麼孝順的女孩子也不多見了。」

  張紅兵看到女神落淚,有點心疼的拉住了她的小手。

  「就是沒幫紅兵哥借到自行車,我也沒想到晚晚現在和我這麼生分了。」

  王念薇也裝作感動的低下頭,忍著噁心,讓張紅兵拉著她的手來回摩挲。

  她今天本來也不是想來借自行車的,這個張紅兵說想去城裡買肉吃,還不想走路去。

  她就提議去找林晚借自行車,到時候林晚肯定不會借給她,還會讓她還錢,她就可以藉機讓張紅兵幫著還了。

  來之前她就提過,因為家裡奶奶生病沒錢治,她就和林晚借了點錢。

  沒想到這事兒,這麼順利的就成了,這個張紅兵雖然丑了點,但是家裡條件好,是滬市來的知青,聽說他爸是革委會主任呢。

  「宿主,這倆人好噁心啊,我都要看吐了,你不去拆穿王念薇麼?」

  林晚也聽到了倆人的對話,想到剛才 描述的畫面,也有點反胃:

  「拆穿她幹什麼,我去和她爭執一下,說不準這個舔狗三號會更憐惜她呢,反正他的目的就是占便宜,真的假的又有什麼關係。」

  時間過的飛快,轉眼第二天就是半個月一次的休息日了。

  林晚最近的小日子過的非常滋潤,每天早起上完工,中午就去上山採藥,打肉吃。

  下午夏曉雯來做飯,姜洵餵兔子、打掃院子、劈柴。

  小柱子也時不時來給送點柴,干點雜活。

  大隊長知道林知青家吃的好,一直很反對小兒子去吃飯,奈何孩子不聽話,總愛往那邊跑。新𝟞𝟡書吧→

  最後只能把那小子的口糧都給送了過來,林晚家現在吃的青菜也都是小柱子帶來的。

  「姐,這是你的包裹單,我爸讓我帶過來的。」

  這邊的信件和包裹單都是送到大隊部的,包裹都要自己去城裡取回來。

  「正好我明天要去買東西,你們有什麼要帶的不,我給你們一起捎回來。」

  沒想到包裹這麼快就到了,估計林晚剛走,張曉芳第二天就把東西給寄過來了。

  「你忙你自己的去吧,我明天跟著其他知青,一起去縣裡的供銷社去逛逛。」

  夏曉雯最近幹活都是和那些女知青一起,人緣能比林晚好一點。

  「姜洵呢?」

  「我...想..一起去。」姜洵見林晚轉頭來問他,也滿臉期待的望過來。

  林晚本來不想帶他的,她一個人多方便,還想去黑市見識見識呢。

  但是看到他那雙閃著光的眼睛,就有點不忍心拒絕,他最近好不容易嘗試著主動開口說話了。


  「你和我去也行,但是你得聽話知道麼?」林晚想想還是同意了,大不了讓他找個地方等著好了。

  「嗯~嗯~」姜洵點頭如小雞啄米,高興的很。

  第二天早上。

  「宿主,起床了,姜洵已經在門口等著了。」

  林晚在炕上伸了個懶腰,她現在已經不在空間裡面住了。

  穿來這麼久,還沒睡過懶覺呢,一直都是早上 5 點左右就起來了。

  「你怎麼這麼早呀,進來等我一會。」林晚穿好衣服,披散著頭髮,就去開門叫姜洵進來。

  姜洵乖乖的坐到門口的小板凳上,也不說話,眼神就盯著林晚的身影來迴轉動。

  林晚今天編了個七股辮,換上一條布拉吉,配上黑色的小皮鞋。

  下鄉這麼多天,不是幹活就是上山,她還沒好好的打扮過呢。

  「你真的沒問題麼?不行就我帶著你吧,不用害羞。」林晚有點擔心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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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晚上姜洵說自己能騎車,還堅持要帶著她去,讓他試騎了一圈,看起來是挺穩的,就怕他帶不動人。

  「我..可以的。」姜洵見林晚懷疑他,有點著急,拽著自行車把不撒手。

  「行,行,那就你帶著我。」林晚看他急了,也沒和他多爭執,反正她身手好,也摔不到她。

  林晚背上了自己的小挎包,就側身坐上了後車座。

  姜洵美滋滋的騎著自行車,一路上碰到不少村民在那指指點點的,他都沒在意,就自顧自的傻樂。

  「那個瘸子還能騎自行車呢?」

  「呸,不要臉,我就說那新來的女知青不知羞,整天去山上不知道幹什麼勾當。」

  林晚有幾次上山的時候,都碰到了村民,有人想來套近乎,她都沒理,本來也沒想和這些人多打交道。

  不少人眼饞,林晚每天上山都能採到東西,漸漸的,各種流言就傳開了。

  村里幾個無賴閒漢,也就打打嘴炮,真要讓他們付出行動,還是不太敢的。

  前幾年有個村裡的無賴,禍害了一個城裡來的知青,還以為把人強占了,就只能嫁給他家了,白得個城裡媳婦。

  沒想到女方家很剛,家裡直接來人把女孩給接走報了公安,沒幾天,就餵那個無賴吃了顆花生米。

  路過知青點的時候,一個帶著大黑框眼鏡的書呆子,看到倆人騎一個車,有點氣憤的喊: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孤男寡女大庭廣眾之下,怎麼可以這麼不要臉面的拉拉扯扯,真是世風日下。」

  知青點的人都知道他的德行,也沒人理他,也湊做一堆小聲嘀咕:

  「姜洵最近過的挺滋潤啊,你看他都胖了。」

  「可不是,那個林知青家總燉肉吃,我路過好幾次都聞到肉味了。」

  「哼!資本家做派,應該舉報她去批鬥,我們是下鄉支援廣大農民建設的,怎麼能享樂主義。」

  吊眼梢黑皮女知青不屑的撇撇嘴:「你說是不是鑫雨。」

  高鑫雨也沒心情理她,她最近正在想辦法踩死王念薇。

  那個不要臉的女人,現在就在那裝可憐,糊弄了幾個傻 X 男知青,給她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

  好在宋青楓沒像上輩子一樣,把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

  就是不知道為什麼,這輩子的王念薇長相平庸了很多,皮膚也沒有上輩子白嫩了。

  上輩子她可是不缺錢的,吃穿用度穿著打扮,都是頂好的,還擁有一手好廚藝。

  根本不用裝可憐,只要一個眼神,那些男知青就搶著獻殷勤。

  相反那個林晚,和上輩子的窮酸可憐樣,可完全不同,難道她也重生了?

  老天爺真是不公平,那種人也能讓她重生,不過不著急,等她按死了王念薇,再去收拾她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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