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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2:要哥,禍事了!

2024-08-19 09:03:37 作者: 成事非天
  第2章 2:要哥,禍事了!

  50年代的港島繁華度可比40年代的大上海,

  夜色降臨,

  街邊店鋪林立,

  賣涼茶的、粥鋪、茶餐廳等,

  基本都有食客坐在裡面消費。

  馬路上偶爾還能看到警察追逐流氓。

  港島這兩年的人口就跟吃了激素似的,

  一下子就增加了一百多萬。

  人一多事情就多,

  偏偏港島剛剛重光,

  很多秩序都在重新建立之中,

  警力也沒有恢復,

  實在顧不上新增加的市民,

  如此造成的結果就是黑白無序,

  很多人都把這個年代比喻成上海灘,

  因為兩者在某種程度上實在是太像了。

  當年的上海灘接納全國的名流富賈,

  而現在的港島則接納了無數南逃的巨商名流,

  其中蘊藏的財富、人才給了這個小漁村莫大的機會。

  高要微笑看著夜景,

  「當警察?做賊?」

  他喃喃自言自語,

  「當然是做大亨。」

  小巴在灣仔堅拿道靠近西鵝頸橋的地方停下,

  這地方再往前就是大海,

  要變成陸地還早著呢。

  不過在後世的時候,

  這鵝頸橋可是大名鼎鼎的打小人之地,

  只要付50塊,

  阿婆就會幫你打小人驅走霉運,

  其打小人的時候還會念念有詞:「打你個死人頭,打到你有氣無得透!打伱個小人腳,打到你無鞋挽屐走!」

  高要站起拱手,

  「師傅,恭喜發財。」

  司機樂的合不攏嘴,

  「發財,發財。」

  高要雖然滿身大汗,

  精神卻好,

  他長身走下小巴只走幾步便略微擰眉。

  不遠處的鵝頸橋上有兩人正憑欄吸菸,

  其人一名高晉,

  一名高賓,

  是高要來港島後認識的朋友,

  大家性情相同,

  又都姓高,

  玩的自然很好。

  高晉兩人也看到了高要,

  他們趕緊跑下鵝頸橋,

  邊跑邊喊,

  「要哥,禍事了。」

  「官泰被東福和的人給扣了,開口要1萬,否則就等收皮。」

  官泰姓雷,

  其人是在船上出生並長大的疍家仔,

  7歲那年,


  其父染病身亡。

  由於家裡失了頂樑柱,

  雷母一人也撐不起艇仔,

  便帶舟登岸,

  在灣仔找了個地方住下開始新生活。

  這個地方就是西鵝頸橋!

  去年的時候高要穿越而來掉在海面,

  是雷官泰跟其母把他撈起。

  後來高要因為一時無處可去,

  又付不起租房的費用,

  便厚著臉皮跟雷官泰擠一個房間。

  「三嬸呢?」

  三嬸就是雷母,

  其原名劉三,

  按照彼時港人的風俗,

  她現在叫雷劉三,

  高要等人則一向尊稱其為三嬸。

  高晉說道,

  「三嬸去湊錢了。」

  雷家在港島已經生活了三代,

  祖輩都是疍民,

  親戚也是,

  雷劉三能借到錢的也只有這些人了。

  高賓氣道,

  「東福和這群吊毛仗著劉福的威風逞凶放惡,雷老母的,阿泰怎麼會惹上他們?」

  「艹,不行跟他們拼了。」

  彼時港島華人警察中最威風的是姚木,

  其是破案能手,

  深得鬼佬信賴,

  今年剛被調去新成立的肅清貪污署負責反貪,

  歷史上,

  他在49年會晉升為總理全港、九龍及新界的刑事偵緝工作的總華探長!

  後面的什麼總華探長都是因為姚木栽好了梧桐樹,

  所以才得以乘涼。

  姚木之下就是劉福了,

  其人的影響力到底有多大?

  舉個例子,

  警署拜關公就是在他的倡議下才開始盛行的。

  而高賓說的東福和是一群東莞籍的苦力在劉福的支持下成立的社團,

  這群苦力有了劉福這個靠山後,

  便開始持勢橫行,

  他們也從一開始的爭奪三角碼頭利益再擴展到煙格、賭檔、妓寨等。

  「講屁話沒有用。」

  東福和並不可怕,

  可怕的是其背後的劉福,

  人家手中有錢還有差房撐腰,

  高要清楚自己根本惹不起人家,

  他邊走邊想,

  一個人名忽的出現在他的腦海中,

  「官泰是不是在皇仁書院上的中學?」

  高賓仔細想下,

  「對,是皇仁書院。」

  高要臉上露出笑容,

  黃仁書院是港島名校,

  從其中走出來不少相當強大的校友,

  比如說孫中山、廖仲愷、何東、利希慎、何鴻燊等。

  巧了,

  高要記得有個人去年剛從皇仁書院畢業並進入警隊!

  「阿晉,你去找三嬸回來,跟他說這事情我來想辦法。」

  「讓她不要急。」

  高要等於是二世為人,

  而且又是從後世那種信息爆炸的時代過來的,

  其見識遠超當下,

  自從他過來後,

  短短几天之內便憑藉眼識為人成了這個小團體的頭頭,

  現在他一發話,

  高晉跟高賓都齊齊鬆了口氣,

  「我馬上去。」

  高賓問道,

  「哥,那我整點什麼?」

  「打電話給雷洛,看他在不在差房,如果不在的話就問問他可能去哪裡了,然後我們去找他。」

  雷洛也是警察,

  他1940年加入警隊,

  初時為軍裝巡邏小隊的警員,

  不久後轉任為探員,

  目前在雜差房(警局)駐守,

  他跟雷官泰有那麼一點親戚關係,

  先前的時候大家還一起吃過飯。

  彼時的雷洛只不過是個小角色,

  高要不認為他能搞定東福和這件事,

  就算能搞定,

  也極容易得罪劉福,

  對雷洛來講未必是好事,

  做事向來面面俱到的高要當然不會如此做事。

  說話間高要跟高賓已經走到有如雜貨店前,

  這家店開與1943年,

  是雷家十幾個親戚湊錢開的,

  實際管理人則是雷官泰。

  「要哥。」

  守店的是雷官泰的老婆燕妮,

  她手上牽著3歲大的女兒雷麗萍。

  高要笑著寬慰,

  「大嫂,沒事的。」

  「阿賓?」

  高賓連忙說一聲,

  「大嫂,我借電話用下。」

  別看燕妮女兒都3歲了,

  實際上她現在才20歲,

  在這裡就不得不批判下腐朽的港島舊制度了,

  它不僅提倡早婚而且還支持一夫多妻制,

  哎,

  高要每次想起這制度都會忍不住的批判一下。

  「要哥。」

  燕妮還是忍不住擔心,

  她眼眶紅紅的,

  而後怯生生問道,

  「阿泰真的會沒事嗎?」

  高要笑著抱起麗萍,

  「阿泰洪福齊天,自然沒事。」

  「小侄女吃過沒有?」

  「等晚上爸爸回來,我們一起食宵夜,好不好?」

  麗萍奶聲奶氣道,

  「叔叔,不行的。媽媽說晚上吃東西會掉牙齒。」

  「你也不要吃啦,到時候好難看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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