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不講武德
「很簡單,我們同時瞄準,然後我喊一二三一起發射。
我打下來的就是我的,在你箭上的就是你的,怎麼樣?」
田百順看著林恆小聲說。
「你要是不同意,我就把松雞攆跑,誰也別想打到。」
不等林恆說話,田老頭又加了一句,主打的就是耍賴不要臉。
「田老頭,伱真是不要臉啊。」小姨父不由得罵道。
「那又怎樣?不同意我就攆雞了啊。」田百順是出了名的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行,就按照你說的來。」
林恆呼了口氣,點頭同意了田百順的提議。
「那就跟我來。」
田百順看了一眼林恆,挎著槍走在前面。
林恆手裡拿著弓和一支箭跟在後面,走了十幾米,就看到了停歇在一棵松樹上面的松雞。
一共四隻,分別歇在兩個枝丫上,羽毛藍灰色,腿和嘴都是黑色的。
四隻都沒有漂亮的尾羽,都是母松雞。
「我打左邊的,你打右邊的。」
距離松雞十五米的距離,田百順停了下來,也不讓林恆繼續前進了。
將槍架好,田百順從口袋裡拿出一個火炮兒放在引燃眼上。
這火炮類似於一個火引子,扣動扳機,獵槍上的扳機頭會在彈簧的作用下擊打在火炮兒上。
從而發出火花點燃槍管內的火藥,最終火焰推動著滾珠飛射出去,對目標物造成傷害。
「三……砰……」
田百順數完三就砰的一聲開了槍,赤紅的火焰裹著著細小的滾珠飛了出去,在空中拉出了一條漂亮的散射狀火線。
同時伴隨著劇烈的響聲傳來。
「我靠!!」
林恆被這聲音一驚,手裡一哆嗦就把箭射了出去。
「嘎達嘎達!!」
一隻松雞驚的飛了起來,剩下三隻全都滾落樹下,林恆的一箭準確無誤的射在了樹幹上。
「田老頭,你這老傢伙不講武德!!」
林恆扭過頭怒罵,媽的,說好一起發射,你喊到二就發射是吧?
「嘿嘿,我說三二一一起發射,又沒說一定要數到一才一起發射。
年輕人,打獵沒那麼簡單,回家練兩年再來吧。」
田百順嘿嘿一笑,死皮賴臉的跑過去撿松雞。
「好好好,這麼玩是吧!」
林恆再抽出一根箭,只聽噗呲一聲,利箭就穿透了一隻已經死亡的松雞。
「你這是幹什麼?」田百順回過頭質問道。
「你說只要我箭射中的就是我的,可沒說我一定要射活的。」
林恆冷笑道。
「你不要臉,年輕人你這是在欺負老年人!」
田百順頓時不開心了。
「你先不要臉的。」林恆笑了,自顧自的走過去撿了一隻松雞。
田百順沒敢阻止,本來就是他理虧,而且現在他的槍沒了子彈,而林恆的還有幾根箭呢。
「田百順,你一把年紀了,怎麼這樣。」
林恆小姨父走過來罵道。
「其實我是手滑了,不是故意的。」田百順嘿嘿一笑。
又看向林恆:「小伙子,沒看出來你還有點本事,有沒有興趣去干大傢伙?」
「不去,我怕被你放黑槍。」
林恆無情拒絕。
「嘿,我老漢雖然無兒無女,但也不至於做這種斷子絕孫的事情。」
田百順粗里粗氣的說,仿佛這是對他莫大的侮辱。
林恆不理他,將箭拔出來,帶著雄霸離開了。
兩人直接往回走,剛剛那一槍,這面山的獵物都被驚跑了,已經沒有再尋找的必要。
這也是獵槍的一個弊端之一,動靜太大了。
「狗東西,我的耳朵現在還是轟隆隆的。」
林恆忍不住又罵了一句,這田百順是真狗。
雄霸:「汪汪?」
「沒說你,你比他好多了。」林恆看了一眼雄霸。
「林恆,讓我試試你的弓箭。」
回去的路上,小姨父將弓箭借了過去,想試試看。
林恆教了他一下使用方法,就讓他自己琢磨去了。
「不行,太難了,這比彈弓還難。」
玩了一會兒,小姨父把弓箭還給他,又嘗試自己的彈弓去了。
回去的路上也沒發現一個獵物,松鼠都沒看到一個,顯然都被嚇到了。
不過林恆也已經滿足了,今天這收穫已經很不錯了。
「你回家吧,我去幫忙扛兩棵樹回去。」
到了山頂,小姨父就拿著彈弓離開了。
林恆沒去,今天渾身酸痛,實在不想幫忙。
想來晚上有兔肉吃,大家也不會介意的。
回家的路上,林恆走了另一條路,在路邊看到了幾棵黃絲菌,也就是雞油菌。
采了正準備走呢,突然餘光瞥見了一抹金光。
「黃賴頭!!」
他連忙跑過去,將樹葉清理開來,三個黃賴頭亭亭玉立,看的讓人口舌生津。
黃賴頭學名為皺蓋牛肝菌,也被稱為黃牛肝,味道極為鮮美。
而且這個蘑菇能長很大,高達十幾厘米,菌蓋直徑最大能達到十多厘米。
它非常好辨認,菌蓋就像是皸裂了一樣,一塊一塊的,有著褶皺。
褶皺都是金黃色的,其他部位則為棕黃色。
菌肉結實,味道鮮美。
「一般而言,這東西出菇還得等上半個月,沒想到能提前遇到。」
林恆很開心,黃賴頭很大,一個就有三兩多,三個加起來快有一斤了。
「汪嗚!」
雄霸將腦袋湊過來聞了聞,好奇的打量著這個蘑菇。
「今晚回去可以吃了。」林恆摸了摸它的狗頭。
羊肚菌家裡肯定捨不得吃,黃賴頭就沒問題。
它好吃,而且數量多,最主要的是收購價並不貴,乾的才四毛錢一斤。
因為牛肝菌曬乾之後味道就不太好了,不像羊肚菌曬乾了味道也不會流失。
收了這三朵黃賴頭,林恆帶著雄霸往家裡走。
回來的時候,那王家大叔還在地里幹活呢。
聽到狗叫聲,他抬頭一看,發現是林恆,臉上就露出了幸災樂禍的笑容:「林家老二,失敗了吧?
打獵可沒那麼簡單,那都是有技術的,不是拿個弓箭上山就能打到的,回家安安心心幹活吧。」
「你是指這個嗎?」林恆從背簍提出一隻兔子,故作疑惑的問道。
本來不想理他的,但這大叔總是喜歡拿自己淺薄的經驗教人做事就很煩。
王家大叔的臉色一僵,有些尷尬的笑:「這,真是你打到的?」
「撿的,我可沒技術打獵。」林恆笑了笑,將兔子收了起來。
看著林恆帶狗離開,王家大叔腦瓜子嗡嗡的,這二流子居然會打獵?
還用的是弓箭?這還是以前那個不務正業的二流子嗎?
「不,也許真是撿的也說不定,要是打的他不早就提手上顯擺了。」
最終,王家大叔經過深刻的思考,得出了一個自己可以接受的結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