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林默看向周圍的記者們。
「我該說的都說完了,不再接受採訪。」
說完,林默轉身離去,本來臉上還有複雜神色的王大海和王樂樂也堅定了表情。
跟上了林默。
林默挺著筆直的身軀,眼神堅定,抬著頭走下法院的台階。
這一刻,林默才像是一個打贏了官司意氣風發的律師。
年輕,帥氣,正義。
台階下面站了不少人,林默望去,看見了幾個熟悉的人。
有吳佳和焦文棟等人,還有一些穿著校服的高中生。
正面色欣喜的看著自己。
林默知道,他們都是王樂樂的同學。
「樂樂,去吧,去告訴朋友們這個好消息。」林默笑道。
「是!」王樂樂也笑了,奔跑著過去。
這一刻,王樂樂的笑容才顯示出了真正的青春,一群少年都露出了輕鬆的笑容。
圍繞在一起分享著開心的消息。
「對了,王哥趕緊回去看看嫂子吧,把這個好消息帶給他。」
王大海一愣,臉上也是露出笑容:「是啊!」
而就在這時候,法庭前的道路上駛來了一輛警車。
下來了五個警察,每個人都愁容滿面,一下車就急沖沖的走上台階,看樣子是要直奔法院。
林默一看,隊伍裡面正好有一個熟人。
那位陳警官,當初認定王樂樂一家是在無理取鬧的那位警官。
而此刻,他的臉色最為凝重,仿佛受到巨大批評一樣。
往上走的同時他也見到了林默,他臉色瞬間激動了起來,越過隊伍大步邁到了林默的身前。
直接伸手抓住了林默的衣領子,臉色漲的通紅的問道:
「林默!為什麼!你有這種證據為什麼不報案!」
林默淡然一笑,看得出來,這起官司引起的社會輿論已經快速影響到了當時主持這件案子的陳警官。
這一幕也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王樂樂和他的同學們也都看了過來。
見到是陳警官後,一個個臉色複雜。
儘管被拉著衣領,但林默依舊很淡定的說道:
「我報警了,可陳警官您好像不太信任我們,所以我覺得這種重要證據還是交給法院比較好。」
「你!放屁!有這種確鑿的證據我怎麼可能不管!」
陳警官怒道。
林默伸了伸無辜的雙手:「反正交給法院也能判,就不麻煩陳警官您了。」
「你!啊!」
陳警告快要氣到爆炸了,因為這事,上面都快要給他下處分了。
「陳永!放開!」這時候一個年長一些的警察來到身前,將陳永來開了。
「所長!就是他,他本來可以把證據交給我們的!」
「你閉嘴!」年長一些的警長怒視了陳永一眼。
然後看向了林默,柔聲質問道:「林律師,你的處理方式是否太過激進了一點?」
「激進?哈哈哈。」
林默笑了,笑的很是嘲諷。
「你笑什麼!難道你的方式還不夠激進嗎!這種證據你應該報警!」所長見林默如此輕浮,也是嚴厲的說道。
這時候林默依舊是笑道:「所長,我可不是犯人,你用不著用審犯人的語氣和我說話,而且,我和我的當事人都不接受任何調解。」
「有事,您們和江海高級法院對接去吧。」
「大海哥,我們走。」
五個警官直接愣在了原地,瞪著眼睛,陳永更是要氣炸了。
他們沒見過如此不可理喻,無法溝通的律師!
簡直是放肆!
「呵呵,是不是有一種熟悉的味道?」林默回過頭來意味深長問道。
陳永一愣。
「這就是你們當時對我們的態度!」林默冷冷的補了一句,然後大步離開。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讓你們體驗一下當時我們的感覺!
這時候陳永的臉色就像是吃了大分一樣,難受啊!
王大海也是一愣,不由的心裡一酸。
當時的他求爺爺告奶奶的, 根本沒人在乎他!
現在出問題了,來了?
王大海也不是傻子,也是冷哼一聲就離開了。
這時候看直播的人那叫一個舒爽啊!
「爽啊!太爽了!這林默律師太牛了,連這都敢懟回去。」
「現在我算是明白了,為什麼林律師有這麼重要的證據不報警。」
「憑什麼不能!求他們幫忙的時候,一個個敷衍了事,現在出事了就想來補救是吧。」
「好一個只許官兵放火不准百姓點燈!這會林律師算是狠狠的放了一把火啊!」
「我只能說呵呵,而且這件事確實已經定型了,來找大海叔和林律師也沒用。」
此刻,所長也是一臉的便秘樣。
要被上級問責了。
林默倒是早就用手機打了車,車已經到了。
王樂樂和王大海也來到了林默的身邊。
「林律師,以後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地方,儘管喊我!」王大海拍著胸脯說道。
「哈哈哈,大海哥,你照顧好樂樂還有嫂子,一個要高考一個要治病,你任務很重哦。」
王大海撓了撓頭:「嗯!」
「好了,我也回律所繼續工作了,這件案子過去,估計有很多委託,我日子也好過起來了。」
說著林默看向了王樂樂:「樂樂,去和同學們出去放鬆一下,然後就可以回學校上課了,你可是他們的英雄。」
「嗯!」王樂樂點點頭。
說完後,林默就上車了。
王大海和王樂樂兩人看著車直到離開了他們的視野。
臉上依舊帶著笑容。
車上,林默表情輕鬆,這次打了一個漂亮的翻身仗,名氣大增,卡里也有系統獎勵的8萬元。
怎麼能不輕鬆?
打開手機看了一下網上的言論。
好傢夥,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
這個案子的熱度上了短視頻平台熱搜,還上了微博熱搜,反正各大社交平台都排在前列。
網紅,法律大V們的發言也是群魔亂舞。
有誇讚林默手段高明的。
比如一個紅圈所的老牌律師,全網粉絲百萬的法律網紅姜道山:
「我很贊同林默的做法,對待惡人不分方法,只要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就行!」
汪道涵,華中政法大學教授,全網粉絲40萬的普法博主:
「林律師的思路很清奇,很難琢磨透,不過能想出這種方式,也算是個鬼才。」
其他年輕的普法博主的回答就沒有那么正式了:
「哈哈哈!爽啊!林律師的方式真給看爽了!」
「別說,就像羅老師說的那樣,林律師可能給所有被霸凌的弱勢群體打了個樣,大家照著學就行了。」
「是啊,利用對方的貪婪,直接絕殺對手!簡直就是最高明的手段!」
「我願稱林默律師為鬼才!」
當然,網絡上也不是一面倒正面誇讚。
還有很多人並不認同林默的方式,認為其鑽了法律的漏洞,思想素質敗壞,影響惡劣!
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