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時曦來到S市睡得最舒服的一覺。
有霍景琛在身邊,猶如多了一根定海神針。
迷迷糊糊的時候,感覺唇瓣好像被誰偷襲了一下。
「嗚……別鬧,癢。」
時曦在床上翻滾了一下,躲避唇瓣攻擊。
pp突然被人輕輕一拍。
「曦曦,起床了。」
是霍景琛的聲音。
將時曦從睡夢之中喚醒,懶懶地打了個呵欠,抱著棉被,懶洋洋地開口:「早呀,大叔……」
「都已經早上九點了哦,不早了。」
「啊!」
時曦如夢初醒,剛想從床上一蹦而起,突然想到最近半個月早上都沒課,這才鬆了口氣兒:「還好沒有課,不然開學報導第一天就遲到,我未免太慘了。」
霍景琛颳了刮時曦的鼻子:「小懶豬,睡得那麼香,我都不好叫醒你了。」
「因為昨天晚上有大叔在我身邊呀,我睡得可香了,對了大叔,都早上九點了,你還沒去公司上班嗎?」
「等你,一起吃早餐,不急,起床了?」
「恩!那大叔等我,我去洗漱哦!」
時曦給了霍景琛一個暖暖的笑容,便下了床,穿上粉色兔子拖鞋,蹦蹦躂躂地跑去洗手間。
這時,霍景琛的手機響了。
霍景琛臉上的笑容逐漸定格,變得冰冷,按下接聽鍵:「如何?」
「已經將黃家全部解決了,boss。」
「很好。」
「關於您昨晚吩咐最後一件事情,已經安排人下去快馬加鞭準備了。」
「快一點,我想要給曦曦一個驚喜。」
「是!」
時曦正在洗手間裡刷著牙。
漱完口,時曦摸了摸自己的嘴唇。
有點腫腫的。
是因為昨天跟大叔親了太多次了?
還是今天早上大叔又偷偷摸摸親我了……
唇角微揚。
等下要不要讓大叔履行一下義務,討一個早安吻?
某隻小兔子見大灰狼這麼寵愛自己,有求必應,開始得寸進尺起來。
叮咚——
時曦的手機響了。
是墨燁發過來的微信。
墨燁:「曦曦,醒來了嗎?下午有課,記得別遲到了哦。」
時曦:「放心,五師兄,等我跟大叔吃完早餐,他會送我去奧立卡大學的。」
墨燁:「(??へ??╬)要不還是我去接你吧,別讓那傢伙送了。」
時曦:「不用啦,這樣太麻煩五師兄了,大叔說了,順路~」
手機那頭的墨燁臉色一僵。
瞬間覺得心態不好了。
總感覺時曦跟霍景琛的感情速度進展地未免太快了吧?
現在甚至都為了霍景琛開始拒絕自己去接人了。
總有一種老父親辛辛苦苦養大的白菜被豬給拱了的感覺!
時曦低頭看著手機,走出了洗手間。
迎面就撞上了霍景琛。
「嘻嘻,大叔。」
霍景琛順勢將時曦抱在懷裡。
「曦曦,走路地時候不要看手機,這種習慣很不好。」
「我知道的,大叔,我五師兄發信息給我,我得回他不是?」
「哦……」
霍景琛單單吐出這一個字。
總覺得有點酸溜溜的。
「曦曦,見你這麼記掛你的五師兄,我有點吃醋,怎麼辦?」
時曦轉了轉眼珠子,抬起小臉,順勢將心裡的想法說了出來:「那……就還給大叔一個早安吻,怎麼樣?」
哎呀真的說出來了!
要是以前的時曦害羞地肯定捂臉想要挖條地縫鑽進去。
這一次,被霍景琛抱在懷裡,時曦看著自己的大叔那張帥氣又寵溺的臉,躍躍欲試,無比期待!
「曦曦,你什麼時候變壞了,確定不是還給我,而是曦曦自己想要嗎?」
時曦做賊心虛地移開了目光:「這……這又沒有區別啊,大叔也說過接吻是很愉快的事情啊,你也想要的!」
「當然有區別,如果曦曦承認是自己想要,我接受曦曦的道歉,還能夠親曦曦久一點。」
「如果曦曦是為了獎勵我,那我就不親太久了。」
「大叔,你怎麼可以這樣,你好壞呀!」
時曦鼓了鼓嘴巴。
跟吹氣膨脹的小兔子一樣。
明明大叔知道自己心中怎麼想的。
「曦曦,你說,到底想不想?」
霍景琛承認自己壞,壞透了,總是習慣用語言話術來誘惑別人,深入自己的陷阱之中,無法自拔。
可是看著時曦這麼可愛的樣子,霍景琛著實受不了,就是要這樣子欺負,狠狠欺負,讓時曦開花,變成粉色小兔子,更加可愛的模樣。
小白兔哪裡會是大灰狼的對手?在霍景琛的誘導下,時曦最終還是放下了心裡的底線,軟軟糯糯地開口:「我……我想。」
說完便低下了頭,指尖把玩著衣角,開始升溫。
耳根子都變成了好看的粉色。
霍景琛再也忍不住,垂眸,咬上了時曦的耳墜。
「哎呀。」
時曦像是被電了一下,全身不受控制地一軟,被霍景琛穩穩地扶住。
時曦又開始眼睛泛濫著水霧,整個人覺得羞恥難耐,緊緊咬著唇。
為什麼大叔咬耳朵,會有這麼強大的作用?
「曦曦,現在還不是倒下的時候。」
「為了獎勵這麼可愛又誠實的曦曦,這一次,我會吻得久一點。」
「這是為了扭轉命劫,對吧?」
「恩……」
時曦現在已經搞不清楚到底是為了扭轉命劫,還是想要享受霍景琛的親吻。
反正,一切交給霍景琛就好了。
自己,什麼都不用想,只需要遵循本能,享受著這股快樂的感覺。
霍景琛吻上了時曦。
淡淡的菸草味,染指著男人的霸道。
撬開了貝齒,品嘗花露時,又十分溫柔。
時曦像是溺水的人,抓著唯一一根救命稻草,在海岸線不停地飄蕩。
昏昏沉沉,暗無天日。
全身每一個細胞都在叫囂著「舒服」兩個字。
*
這一磨蹭,又花了半個小時才下樓。
今天時曦特意穿上了藍色牛仔褲,還有一件純白色的t恤。
沒有紮成雙馬尾,這一次任由墨發散落,不施粉黛的小臉已經美得驚心動魄。
臉頰粉粉的,嘴唇有點腫,甚至於脖子跟耳墜有些青紫的痕跡。
不用說,是霍景琛的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