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拉的確該感到羞恥,丹妮發現他沒有說出自己妻子的名字。也許,她早已從他記憶中消失,畢竟她似乎從未進入他的內心。可她為他難產三次,最終還送了性命
騎士繼續道:「沒多久,我父親加入守夜人,我成了熊島伯爵,前來提親的人很多,我還沒做出最後決定,鐵民便開始造反,巴隆葛雷喬伊自立為王」
丹妮皺眉,打斷他問:「那是什麼時候?在我出生前嗎?」
「公主,我沒那麼老。」喬拉木著臉,乾澀道。
「喔,你繼續。」丹妮隨意應道。
「那是篡奪者戰爭之後第4年,你大概四歲」他的聲音低了下去。
似乎沒啥區別,都是一樣老
丹妮明白過來,應該是席恩·葛雷喬伊入質臨冬城那一次。
她不解道:「鐵民是怎麼想的?篡奪者造反的動亂時期,他不鬧事,偏偏等到篡奪者都稱王4年了,國內動亂已經平息,他哪來的底氣?還是說他的反射弧太長,剛反應過來,想來個亂世出英雄?「
「我不太清楚,鐵民一向瘋狂,行事難以預測。「喬拉搖搖頭,「也許他以為篡奪者根基不穩,也許之前一直有人壓制著他,不讓他起兵造反
篡奪者之亂中,巴隆的父親科倫公爵一直保持中立,在您哥哥雷加王子戰死在紅寶石灘後,他投靠了篡奪者勞勃,那時高庭提利爾站在坦格利安一邊。
於是,科倫帶領鐵艦隊(鐵民島主力艦隊)出海,準備劫掠河灣高庭,可惜高庭人早有準備,在盾牌列島以逸待勞,不僅打敗了無敵的鐵艦隊,還在那一戰中斬殺了科倫。然後,巴隆繼承父親的位置,那是篡奪者已經登基為王,各地叛亂差不多平息下來。」
「花了四年時間,巴隆大王完全掌控鐵民灣,他舉旗叛亂了。然後,巴隆大王敗了,他的大兒子、二兒子被殺,十歲小兒子成為臨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的養子,也是控制葛雷喬伊家族不再反叛的人質。
為慶祝勝利,勞勃決定在蘭尼斯港外舉行比武大會。
我在那裡認識了琳妮絲。
她當時只有我一半年紀,偕同父親專程從舊鎮趕來觀看自己的兄弟比武。
看到她的第一眼,我的視線便再也離不開她,第一次,我感受到自己有如此強烈的愛意。衝動之下,我懇求她賜予我信物,讓我為她而戰。我作夢也不敢妄想她會答應,然而她卻一口同意了。
公主殿下,你要明白,比武競技是一種騎士運動,而非單純的武藝較量。我們北方人一向不擅長這種安達爾人傳來的運動,但有了琳妮絲的信物,我似乎被七神中的戰士附體。
幾天下來,我戰無不勝,並最終為琳妮絲戴上愛與美的后冠。
美酒與榮耀刺激得我做了件瘋狂的事,那天晚上我竟然去找到她父親,直言希望娶他女兒。
以我們兩家的財勢與地位,雷頓伯爵原本該遭到毫不留情地拒絕我,但他沒有。」
雷頓·海塔爾家族的封地有維斯特洛第二大港口——舊鎮,還有學士的聖殿——學城、七神教會的總部也在舊鎮。
海塔爾家族還是青手加爾斯的血脈,他們可以算作沒有公爵頭銜的公爵。
泰溫·蘭尼斯特公爵曾經替兒子小惡魔向雷頓伯爵提親,希望提利昂能取一位海塔爾千金。
雷頓伯爵幾乎用被侮辱的姿態拒絕了他。
喬拉·莫爾蒙走大運了。
「可惜,蜜月是短暫的,琳妮絲對我的老家大失所望,覺得太冷太濕又太偏僻。
熊島的木造長廳遠不如她家華麗溫暖的高大城堡。
而且,熊島生活缺乏南方貴族小姐需要的情趣,沒有化裝舞會,沒有默劇表演,沒有奢華晚宴。
就連流浪歌手,也要等上好幾年,才可能隨收皮毛的商人過來一次。來的還是又老又丑,技術不佳的三流歌手。
北境食物也遠比富饒的高庭單調,我的臣民能吃飽飯就算諸神保佑,可每一餐飯對琳妮絲幾乎都是煎熬。
那時候,我就想,只要她能開心,我願意做任何事。
於是,我從她的家鄉雇來廚子,找來吟遊詩人,還有參加舞會的金銀珠寶——對每一個銀幣都數著花的熊島,我無奈地精熟大多數首飾的價格。
所以,你明白我為何能如此熟練地估算出那個蛋白石手鐲的價值了吧?」
喬拉笑得就像雙十一網貸給自己婆娘刷單的丈夫。
「她要什麼我都儘量滿足。之前說過,因為她,我潛力爆發獲得比武大會的冠軍。
篡奪者是個慷慨喔,是個驕奢淫逸的國王,他揮霍無度,最喜歡舉辦比武大會,而每次比武大會的冠軍都有豐厚的獎勵。
那一次,我不僅得到榮耀與美人,還有五萬金龍進了我的口袋。」
(ps:艾德就職那次,比武冠軍獎勵4萬金龍,但我想平定巴隆大王叛亂的意義更加不凡,故而增加了一萬金龍)
「那麼多?」丹妮也不由驚呼出聲。
有著原主在各大城邦艱苦生活的記憶,她也大概了解了這個世界的金、銀、銅三種貨幣的購買力。
記得有一次,在密爾平民區街頭,韋賽里斯用兩個銅板在攤販那買到兩根烤肉腸,一小碗羊奶。韋賽里斯很快吃完自己那份後,又搶走妹妹剩下的半截烤腸。
論購買力,就算一個銅板五塊錢吧。畢竟是純肉腸,分量還比較足一般情況下,那根烤腸可以抵一頓早餐,只不過韋賽里斯那時正處於發育階段,營養有些跟不上。
而一個金龍可以兌換30個銀月,一個銀月兌換大約800個銅板。
也就是說,一個金龍=24000個銅板=120000人民幣的購買力
五萬金龍,大約等於60億
臥槽!
丹妮記得原劇情中,勞勃在位14年,一共欠下600萬金龍的外債7200億?
其中300萬屬於蘭尼斯特家族。
這
聽到丹妮的驚呼聲,喬拉也感慨道:「是啊,熊島一百年都無法收入5000個金龍。在花錢方面,篡奪者比你父親更像『瘋王』呃,抱歉,我是說「
騎士漲紅了臉,有些手足無措。
丹妮沒說什麼,只面色平靜地點點頭。
喬拉爵士舒了一口氣,繼續他的愛情故事,道:「也是有那五萬金龍打底,之前的日子我里才能滿足琳妮絲一切要求。
為了她可以四處參加節慶和宴會,我專門為她打造了一艘大船。蘭尼斯特港、舊鎮、君臨、里斯、潘托斯,都出現過她的身影。最遠的一次,我們去了布拉佛斯。」
「從熊島到布拉佛斯?你們瘋了?」丹妮再次震驚。
布拉佛斯其實距離北境非常近,直線距離的話如果有飛機,從熊島飛往布拉佛斯,大概3000公里。
呃,三千公里好像也有點遠。
關鍵是熊島與布拉佛斯隔著一個大陸和一個海峽,如果坐船,必須環繞維斯特洛大陸一圈。
大概
實在太遠,海況也非常複雜,很可能出現繞路的情況。
唯有一點可以肯定,航程百分百超過了一萬公里,比從上海到洛杉磯更遠。
喬拉為了老婆,真是把命都拿去拼了。
但這不是結束,喬拉還在繼續講述自己「燃燒生命」的旅途。
「為了金錢,也因為琳妮絲希望再次得到愛與美的后冠——那對真正的王后也算至高榮耀,我繼續參加比武大會,但奇蹟不再,我竟再也沒有贏過。而每次落敗,便意味著一匹戰馬和一套盔甲的損失,必須花錢贖回,或重置新品。」
丹妮好奇道:「一套鎧甲,一匹駿馬,大概多少錢?」
原本的丹妮莉絲混跡市井,知道普通食物與酒水的價格,卻距離貴族的武器與馱馬太遠。
「一匹馴服的良馬,至少一個金龍以上,我曾經的戰馬更好一些,平均下來大概三個金龍左右。而好一點的全身鎧大概4、5個金龍,我必須購買優良的鎧甲。」他鄭重告訴丹妮,「對於我們這些家學淵源的騎士,對鎧甲的熟悉度堪比對自己掌紋的了解。一般情況下,我只需一眼便能看出對方鎧甲的破綻——如果真有破綻的話。
同樣的,我的對手也能看出我身上的破綻。所以,我不能有太明顯的破綻,不能用次品鎧甲,否則在比斗過程中,我會有生命危險。
我不怕死,可因為鎧甲問題死在一場貴族遊戲中,那真是窩囊到極點的事。」
頓了頓,喬拉騎士語氣複雜道:「我參加過多次比武大會,每一次都有騎士喪命,多是謀求財物與名聲的自由騎手。
幾乎沒有一個大貴族的子弟死亡,因為沒人能在騎槍比斗的規則下,突破他們身上的防禦。」
如果丹妮看過一年多前在君臨舉行的『首相的比武大會』,她就會對喬拉的話有更深刻的認識。
其中一場,藍禮vs獵狗。在高速對衝過程中,獵狗一槍捅在藍禮胸口,讓他直接從馬鞍上倒飛出去,以來時的反方向飛了十多米遠。頭盔上的小兒手腕粗的金鹿角都被他壓斷,結果怎麼著?
人家屁事沒有,拍拍屁股站起身,騷包地揮揮手,用得體的微笑回應周圍觀眾的歡呼。
如果換一個人,胸口板甲薄一點,或者板甲後的內襯彈力不夠緩衝兇猛的撞擊力,那他不死也得內臟受損。
這個世界,如若臟腑受傷,人基本就廢了。
「自由騎手與騎士有什麼區別?」她好奇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