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真番茄醬
就在唐德和吉米談論的回家路上,還遇上了警察的盤問。
「停下!」身穿藍色制服和防彈衣的警察揮揮手,示意吉米將車窗搖下來,然後低下頭用嚴肅的目光看了看兩人。
「聽著,把手放在我能看到的地方!然後把駕駛證拿出來!」他拿著槍斜放在腰間,似乎在執行某項搜查任務。
而且看架勢似乎還要測一下酒駕,吉米剛在公司喝了一點酒,雖然不多,但想必肯定是通不過的。
於是唐德從自己的上衣兜里拿出錢包遞給警察:「嘿,警官先生,我們就住在不遠處的街區,發生了什麼事?」
「停!放下!」
警察右手拿著槍,始終保持著警惕,但左手接過錢包,在看到了裡面的那張警局的會員卡後,一下子放鬆了態度。
將錢包還給唐德,他將槍裝回槍套說道:「剛才發生了槍擊案,有幾個黑人幫派打起來了。」
「真該死,那幫人一點都不知道消停!」吉米吐槽道。
「沒錯。」警官點點頭:「如果你們有什麼線索及時告訴我們。」
「放心,一定會的,辛苦警官了,一定要注意安全。」唐德笑著回應。
「自然……好了,走吧,回去的時候從右側繞一下。」之後警官不僅沒有檢測酒駕,還讓同事放了行,等吉米和唐德開車駕駛過去才總算鬆口氣。
「該死,真嚇人,這幫狗娘養的……」吉米罵了一句niger,順著警察指的方向繞路。
「行了,早點回家吧,這地方一點也不太平。」唐德也感嘆了一句。
他已經準備等掙到錢後就離開這個街區,至少也要去紐約的白人聚集區,那裡的安保更好,也更加高檔,這樣他就不用擔心母親和兩個弟弟的人身安全了。
回到家後,唐德在紙上寫寫畫畫,還看了看最近的報紙。
亨氏番茄醬一直在全美投放著各種GG,包括電視、報紙和GG牌,但食品行業本身的競爭就比較激烈,唐德僅僅翻了翻最近一周的報紙,就看到了不下四五家不同公司番茄醬的GG。
他們的宣傳詞也大同小異,無非就是從調味入手,有說自己和炸雞更配,有說自己是麵包伴侶。
還有些直白的說自己比亨氏更值,反正為了搶占番茄醬市場,他們無所不用其極。
但唐德還是從它們的產品名上發現了一些端倪,比如達令番茄調味醬,又比如味美調味番茄醬。
它們在名字上似乎都比亨氏番茄醬多了調味兩個字,唐德疑惑的走到廚房,發現家裡還真有味美的調味番茄醬,它的包裝瓶看起來更大,雖然顏色不如亨氏的濃郁,但似乎性價比確實要比亨氏的更高。
「你在看什麼?」卡梅拉從樓上下來,走到冰箱前,拿出黃瓜切片,看樣子似乎打算敷個面膜。
「卡梅拉,我們家為什麼不用亨氏?」唐德舉起瓶子問她。
「亨氏?」卡梅拉皺起眉頭:「亨氏的貴一些,而且味道也差不多,當然要買更便宜的。」
「味道真的差不多?」
卡梅拉仔細想了想:「也不是,亨氏的更加濃郁,往往一小勺就夠了,而這種我每次都要倒很多,因為它比較淡。」
「那以後還是換成亨氏吧。」唐德把調味番茄醬放回柜子里。
「嗯,我也有點懷念亨氏的味道了。」家裡有了錢後卡梅拉的心情便一直很好,總算開始更多的照顧起了自己。
兩人交談後,唐德對於亨氏的GG創意也有了更進一步的想法,他在本子上畫了一個巨大的GG牌,斜上方是一瓶亨氏番茄醬傾斜45度角向下傾倒,濃郁的番茄醬汁從瓶口緩緩流下。
這便是創意的雛形,來自於後世經典威士忌的GG創意,只不過原本的GG是把傾倒出來的酒水做得擬真,倒入GG牌底下的油罐車。
但亨氏番茄醬顯然不能這麼搞,而且兩者的賣點也截然不同。
所以唐德在GG牌的左側空處寫上幾行字,這幾行字才是整個GG的精髓。
「亨氏,唯一的番茄醬。」
唐德看著自己筆繪出來的GG牌,點點頭,感覺對了。
和市面上的所有番茄調味醬相比,只有亨氏是真正的番茄醬,濃郁,真材實料,這就是它的核心競爭力。
圍繞著這一點做文章,將其與其他品牌區別出來,就是非常明智的GG策略了。
而且這也是亨氏番茄醬一直在強調的事情,他們公司非常注重自己的瓶子包裝和品牌名。就唐德所知,從他們創立後幾十年的GG都是圍繞此展開的,所以這句GG詞必然能獲得對方的認可。
只是第二天當他抵達雄獅GG公司給阿波里昂展示的時候,卻受到了馬羅尼的否定。
因為他提出了一個新的創意。
馬羅尼今天換了套綠色西服,搭配一頭黃髮看起來更騷包了,他站在畫板前,給大家展示自己的創意。
「看,這首先是一個牛排……」在他身後一共有三塊畫板,分別擺著不同的食品圖片,從左到右依次是牛排、漢堡、薯條。
介紹完三種食品後,馬羅尼微笑的面對眾人:「是不是感覺少了些什麼?」
「沒錯,像是半成品。」阿波里昂表示自己沒看懂。
馬羅尼聽到此話,立即將三個畫板背後的塑料薄膜翻了過來。
頓時,一行字出現在大家眼前。
「把亨氏遞過來。」他聳聳肩,誇張道:「GG創意最重要的是什麼?是想像,是觀眾的想像,這是最有效的宣傳。」
馬羅尼解釋道:「而且這裡的亨氏只代表亨氏,不僅僅是指番茄醬,沙拉醬、花生醬,一切都包含在內。」
「聽起來真不錯。」阿波里昂笑起來:「我已經在考慮今晚的漢堡用哪一種亨氏調味醬汁了。」
「對吧,這就是這則GG的精髓。」
馬羅尼看向唐德:「而唐德,你的GG。說實話,以我這麼多年的經驗來看,有些過於局限了。可能不太符合客戶追求創意的想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