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菲斯老大
亨利許諾的一百萬美元很快就在柯克律師與亨氏集團律師的見證下完成了對至高創意的注資。
當唐德和亨利握手,將其送出至高創意公司門口後,看到吉米走路的腳都是飄著的。
他不由得取笑道:「吉米,你是要飛起來嗎?」
「耶!飛起來!」吉米搞笑的學了學邁克傑克遜的舞步,然後怪叫一聲,興奮說道:「唐德!你太牛逼了!一百萬美元!我們要發達了!」
「所以呢,你打算幹嘛呢?」唐德帶著稍微考校的語氣問道。
「當然是先買車!」吉米揮舞雙手:「然後把這個公司豪華裝修一遍,再招幾個漂亮妞!剩下的錢我們還可以再租個大的場地作為攝影棚!哇哦,爽極了!」
可唐德卻給他澆了盆冷水:「不,吉米,記住一句話,永遠不要把投資人的錢當做自己的錢。」
「什麼意思?」
唐德手指敲敲桌角:「投資人的錢要用在公司上,而不能用在我們自己身上,這筆錢我已經有了安排,準備把八十萬拿出來打GG。」
「打GG?」吉米不敢置信:「要花那麼多錢嗎?」
「當然,我們要一炮打響自己的名頭,哪怕把所有錢花光都可以,只要讓各大企業知道我們公司。八十萬已經很少了。」唐德深知營銷的重要性,打算借用網際網路時代各位大廠的宣傳策略,用簡短洗腦的GG打響至高創意的名頭。
「我們會在廣場、寫字樓屏幕、路邊GG牌上不斷地展示我們公司的GG,就一句話,重複三遍。」
「伱打算用什麼GG詞?」吉米聽到這裡也好奇起來。
唐德摸摸下巴上的胡茬:「至高創意,全美頂級創意供應商!」
不止是台詞,GG形式上也要做到簡潔洗腦,唐德初步設想的是用電腦製作,再加上真人的摳圖。
「聽起來真牛逼,但這樣難道不會讓人覺得有些浮誇嗎?」
「不不不,這就是真實的描述,我們公司將會專注於行業內頂級公司的創意製作,而不是像雄獅那樣小打小鬧。」
「好吧,那都要靠你了。唐德,你知道我的,每次想主意的時候都很糾結。選個舞伴都能糾結半天。」
「放心,有我在。」唐德把車鑰匙晃起來,可惜現在手機還沒有實現智能化普及,否則把短視頻GG那一套搬出來才是大殺器。
不過這樣也好,等自己有了充足的資本再做這些事情,肯定事半功倍。
而說完了GG事宜後,唐德發現吉米突然沉默了不少,有些悶悶不樂,說話也有些蔫蔫的,心裡稍微思考,頓時明白了他的想法。
於是說道:「至於投資剩下的二十萬,吉米,你就幫我花掉吧,先買輛十萬以內的車給公司用,要低調一些的。然後花幾萬美元裝修,不需要太多工位,電話多買一些就行。最後招十個客服。」
「客服?是不是那種波大聲音甜的小妞!」吉米聽到這話一下子來了精神,就像是被觸動了開關一樣。
唐德哭笑不得,這傢伙果然是被下半身控制,然而他還真是說對了一件事情。
「沒錯,聲音一定要甜,越甜越好,最好是能甜到發齁,甜到骨子裡的那種!」
「放心,一切交給我,這我擅長!」
「那就這樣,我還有事情,先走了。」
交代完了公司的事情後,唐德開車來到了菲斯音樂公司。
是斯洛給他打電話,說菲斯老大要見他,需要找他幫個簡單的小忙。
菲斯,這個名字唐德已經聽了無數遍了,無論是從巴德曼口中,還是從雷蒙口中。
好像不管是誰,都說他是個十足十的戀愛腦,為了女人可以拼命的那種。
這和唐德印象里那些把女人視作衣服的辣手傢伙可不同。
所以他一直也挺好奇的。
不過這次去見面主要是因為斯洛幫他處理了一個麻煩,既然他開口了,一點小忙總是要幫的。
然而等開車抵達菲斯音樂公司,跟著斯洛往裡面走的時候,他卻覺得有些不對勁。
大廳和走廊周圍晃蕩著好多黑人,他們手裡要麼拿著小刀修指甲,要麼靠在牆上抽菸用警惕的目光環視周圍,甚至還有些乾脆直接拿著槍站在牆角。
唐德還是第一次見到這麼齊全的槍枝型號。
他的眉頭一下子就皺緊了,這種環境讓他感覺自己很沒有安全感,就像是走在緬甸被軍隊管轄的地區一樣。
這就是黑人幫派大哥的排場嗎?有些超出唐德的想像。
「斯洛……」他低聲詢問了一句,見斯洛回頭問道:「發生了什麼?」
斯洛聳聳肩:「不用擔心,和你無關,只是菲斯老大他們和野狗那伙人打起來了。」
野狗?南邊的幫派?
唐德忽然想起那天和吉米開車遇到的警察,淦,原來菲斯的幫派就是那起槍戰的參與者!
很快,他就在原本巴德曼的辦公室里見到菲斯老大,只是此刻巴德曼和雷蒙都不在,窗明几淨的辦公室現在也弄得烏煙瘴氣的。
就連巴德曼珍藏的古巴雪茄,也被菲斯粗魯的握在手中,大口的吸著。
還好他們現在去其他城市巡演了,否則巴德曼一定會心疼死的。
但現在來不及思考巴德曼,唐德被兩個黑人小伙直接按在了沙發上,直視著菲斯。
菲斯是個光頭,五大三粗,身上遍布紋身,唐德甚至還在他頭頂看到了中文單詞:叉牛。
叉牛?叉牛排?
哦不,是牛叉,該死,這紋身師怎麼還反著紋!
唐德盡力壓制著自己過於跳躍的思緒,還好菲斯老大下一秒開口把他的思緒帶了回來。
「唐德,你不是白人?」
「不,菲斯,我是混血,父親是一名華人。」
菲斯點點頭,本來嚴肅的臉上稍微放鬆了一些:「那就好,不是那些該死的白皮豬就好,我討厭他們身上的味道。」
停頓片刻,菲斯繼續說道:「叫你來,是因為雷蒙說過,你的拍攝技術很牛逼,想找你辦件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