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婉兒挖到人參,逮著野雞,竟然還撿了一隻大野豬的消息傳的飛快。
知道安家人不缺銀子,並不會如別人家一樣的賣野豬肉。所以村里就沒人白走一趟的特地上門來買。
翁屠夫父子每日都至少得殺一頭豬。熟能生巧,宰殺安家的這頭野豬的時候,自然也是又快又好就處理好了。
把得了銀錢,還得了幾斤肉,樂滋滋的翁屠夫父子送走,安盛昌關好院子門轉身。正好看見安婉兒正拿著一大塊,目測過去至少能有四、五斤的肉丟給黑虎。
看歡樂的搖著尾巴護著肉跑到角落,迫不及待就開始狼吞虎咽的黑虎。安盛昌飛快的往廚房的方向瞥了一眼,然後衝著安婉兒有些無奈的小聲道:「你怎麼一口氣給它那麼多?這往後要是吃慣了,總鬧著還要這許多怎麼得了?」
「不會的,我告訴過它不會天天都這樣,往後給多少就吃多少了。」安婉兒也壓低了聲音小聲的答道,「黑虎很乖,不會鬧。」
「行吧,你願意多給它,自個少吃一口也沒法子。」
安盛昌聽安婉兒這麼一說,立刻就不多糾結的點頭。畢竟他怎麼也是過過極致富貴日子的。哪怕是如今落魄了,但是骨子裡頭依然不覺得,拿幾斤肉餵狗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況且,對安婉兒他總感覺是虧欠了的。想想自家如今的日子,跟往日比起來差的還真不是一星半點。
這也是怪他自個無能,離了家族就再沒有能耐給妻女更好的錦衣玉食的生活了。所以叫他為了這區區幾斤的肉,就去多叨叨安婉兒他做不到。
他感覺自個沒這個臉。
「你就慣著她吧,就她這大手大腳的性子,往後不論嫁去誰家,看誰能夠受得了?」
父女兩個壓低了聲音說話的本意,就是為了不叫辛素蘭聽見了有話說。結果偏偏天不如人願,辛素蘭出來哪怕是只聽了半截子的話,但是瞥見邊上背著自個一家子在啃肉,啃的格外歡快的黑虎,她還有什麼不明白的?
今時早就不同往日了,哪怕是他們再是心疼閨女,但是將來安婉兒出嫁怎麼都不可能嫁進頂頂富貴的人家去。
能嫁個跟他們如今家底差不多的小富之家,估摸著也就差不多。
辛素蘭心底里有些無奈。無奈自家夫君至今還慣的安婉兒大手大腳的毛病,從未想過她將來去了婆家也這般,會不會不容於婆家人?
可是她能怪自家的夫君安盛昌麼?
自然是不能的。
畢竟她可是心知肚明,他們家如今的這日子在村里人的眼睛裡那是極好的。但是對於夫君安盛昌而言,他還能強迫他自個去適應如今這樣的日子,還從沒有過任何的怨言,就已經是很難得可貴的了。
所以,她怎麼還能再去多責怪他不跟一般的農戶一樣。過那種斤斤計較,有個一斤半斤的肉都能當成是過年一樣,平時都捨不得吃的儉省日子?
於是,最終辛素蘭只能是嘆息了一聲,說了這麼一句也不再說了。
但是,見她臉上還留著那沒好氣的樣子,安盛昌和安婉兒就都跟做壞事被抓了現場的孩子一般,都是訕訕的。
父女兩個同時對著辛素蘭露出討好的笑。
安盛昌反應快,笑完立刻就對著辛素蘭主動說道:「我去幫你燒柴。」
「嘿嘿,娘,我也去廚房幫您一起做殺豬菜吧。我早就想著學怎麼灌血腸了。」
安婉兒也竄過去,滿臉諂媚的抱著辛素蘭的胳膊討好的說道:「還有醃肉做肉乾您也教教我,以後換了我做肉乾給您和爹吃好不好?」
有血腸的殺豬菜是安盛昌喜歡的。肉乾不用問了,不止是安婉兒喜歡,安盛昌和辛素蘭自己也挺喜歡。
而且肉乾能存放許久,出門帶著還特別的方便。
所以這兩樣安家常年都不缺,還沒吃沒就會再做。許是血腸和肉乾做多了,辛素蘭做出來的肉乾滋味特別的好。
安婉兒雖然還沒有親自嘗試過,不過只憑著原主的記憶,就足夠她饞的想流口水了。
她想進廚房,畢竟除了原主喜歡吃的這些東西她也喜歡之外,她還有更喜歡,心心念念的椒鹽豬蹄膀、梅菜扣肉和豬肉丸子等等等許多的菜呢。要是不進廚房,她怎麼把它們倒騰出來?
越想,安婉兒就越是口水都要出來了。
「去,你能不給我添亂就不錯了。」
安婉兒能夠主動提出來幫忙,這讓辛素蘭心裡很是燙貼受用。不過她可捨不得她受累,便想都不想的一口就拒絕了。
扁了扁嘴,安婉兒不服氣的堅持說道:「娘,我都這麼大了,早就能學著幫著你幹活了。不然總是看著您一個人干,您也太勞累了,我看著心疼。」
「是真的長大,都知道心疼娘親了。」
看安婉兒堅持,辛素蘭心裡又是甜又是酸澀。
長大了懂事了,也意味著到了該出嫁的時候了。雖然自家就只有這一個閨女,但是不論是安盛昌還是辛素蘭都沒想過要招上門女婿。
實在是上門女婿能成器的不多,運氣撞上了也多是一朝得志便猖狂。
對於身後事,兩人都看的極淡,滿心只盼著自家的閨女好就比什麼都強。
摩挲了一下安婉兒的發頂,辛素蘭含笑搖了搖頭,又把之前的老話搬出來拒絕她:「咱家就這三口人,挑水、劈柴那些的粗活你爹都幹了,還能給我留下多少活?
況且這別的活計做了都怪傷手的。你要是覺得無聊就去繡花。往後只要有了那繡花的手藝在,你嫁了人不沾手別的活計,看著你能賺銀子的份上,你婆家人也不會多挑理。」
「娘,可是我覺得我其實沒那麼喜歡繡花,更喜歡能學著做吃食啊。」
安婉兒仿佛看見她的椒鹽豬蹄膀已經長著翅膀開始遠離她了。她滿臉倔強,不肯死心的繼續膩著辛素蘭撒嬌。
想她在現代的時候,最喜歡的事情除了看小說就是動手做各種好吃的美食了。以至於業餘的時間都叫這兩樣給占了,就連男朋友都沒空,沒心思談。
如今穿了書,小說她是看不成了。這美食再不讓她沾手,這叫她活著還有個什麼人生樂趣?
況且她是知道的,原主也不喜歡整天待在屋子裡面繡花,不然就不會總是找藉口溜去山上玩,最終出了事了。
想想那個不知道是誰的傢伙,安婉兒有些暴躁起來。
這穿書怎麼不是穿到完結的書里去,反而是穿到連載中的小說裡頭的?這,這分明就不符合常理的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