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4章 1614.大鍋菜高手
推開警察局大門,李杜走了出去。
狼哥感嘆道:「老闆,咱們跟警察打交道的次數,真不少啊。」
李杜也感嘆:「這說明什麼?」
「說明咱們是惹禍精。」旁邊來接人的楊冬嘿嘿笑道。
李琦瞪了他一眼道:「別亂說。」
李杜擺擺手道:「沒事沒事,這又不是工作時候,平時大家都是朋友, 隨便開玩笑嘛。」
李琦始終覺得這樣不好,就換了話題:「老闆,按照咱們中國的規矩,我安排一場酒席給你掃掃晦氣。這些騙子真是囂張,西雅圖的治安越來越差了!」
「整個美國都是。」楊冬忿忿不平的說道,「這幾天住酒店還好, 之前咱們住貧民窟,到了晚上我就害怕, 聽到槍聲我就害怕。」
李琦帶路, 兩輛汽車先後開了出去。
他們正好待在港口區域,這家中國菜飯店也屬於這片區域,車子開了不多久,在幾個街區中繞了繞後就停了下來。
飯店門頭很小,位於兩個廠房之間,人流量很大,算是黃金位置。
此時已經是晚飯的飯點,李杜他們進去後卻發現裡面顧客不多。餐廳主營的是快餐,但餐櫃前面沒人排隊,只有寥寥幾個黑人粗漢圍著一張餐桌沉默的吃法。
李杜納悶,道:「老李,這邊飯菜口味?」
李琦一幅智珠在握的架勢,冷靜的說道:「放心,老闆。」
他簡單的留下兩個詞,然後進去喊了一聲。
一個頭髮花白的乾瘦老頭從廚房探出頭看了看,然後笑道:「阿琦來了?還是老三樣嗎?」
李琦操著和他類似的口音說道:「不啦,花伯, 我帶老闆來這裡啦, 你拿出力氣做幾個漂亮菜,老闆待我很好。」
乾瘦老頭用洪亮的嗓音說道:「安心!」
很快,裡面響起爐火噴起的嗚嗚聲和鍋鏟撞擊聲,一個面目清秀的華裔姑娘麻利的又擦了擦桌子道:「琦哥,來這裡坐。」
李杜一行坐進來,狹小的飯館就有些滿滿當當了。
楊冬訕笑道:「老闆第一次來這樣的蒼蠅館子是吧?」
李杜笑道:「你以為我是什麼?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富二代?我下過的小館子可多了,吃過的路邊攤比你要多。」
楊冬家庭條件比他要好,人家出國留學能直接辦理綠卡,他是拿了留學簽才來到美國的。
李琦說道:「老闆,待會你嘗嘗,花伯的粵菜絕對是一絕!」
廚師花伯還在忙活,女服務生送上來幾個拼盤,有蜜汁叉燒、蚝油玉米雞肉丁、白切鴨、醃鳳爪,此外還上了一瓶酒。
李琦給李杜倒了酒,示意道:「老闆嘗嘗,這是花伯自己釀的,純糧食美酒,在美國可很少能喝到。」
李杜抿了一口,他對白酒沒什麼鑑賞能力,就覺得這酒不太辣,入口之後確實有股淡淡的香氣和甜味,應該是一種米酒。
喝著酒,熱菜開始上來了,磷蝦腸粉、炒牛肉、白灼蝦等等,上菜速度很快。
李杜不客氣,拿起筷子吃了起來,菜一入口他就忍不住點頭:「嗯嗯,味道很好,味道真是不錯!」
李琦拿著一隻蝦在醬料里蘸了蘸,笑道:「怎麼樣,確實不錯吧?花伯很厲害的,祖上供職過皇室御膳房,他以前在國內的時候還去中央做過菜呢。」
聽了這話,李杜驚訝問道:「他這麼厲害,幹嘛不留在國內?在國內他得是頂級廚師吧?」
飯館就一丁點大,他們的對話如數被廚房裡的花伯聽到。
老頭拉開門帘探頭笑道:「老闆,可別聽阿琦胡說,我哪有那麼厲害?我是個做大鍋飯的,在國內確實給中央做過飯,但也是做大鍋飯,哈哈,不值一提……」
他這麼說著,李杜心裡一動,問道:「老闆的大鍋菜做的很好?」
李琦點頭,豎起大拇指道:「我從沒見過像他這麼好的!」
他們正說著話,木門『砰』的一聲被人推開,幾個壯碩青年罵罵咧咧的走了進來。
「伐柯,滾出來,滾出來!」
「喂,錢準備好沒有?周一時候可是給你下了最後通知啦!」
「今天你要是沒準備好錢,我發誓你死定了……伐柯!」
罵罵咧咧的青年們打眼往飯館裡一看,嘴巴頓時閉上了,同時雙眼瞪大、一臉吃驚。
李杜看著這些青年則笑了起來,真是太巧了,他竟然在這裡碰到了熟人,這不是中午時候狼哥剛剛揍過的那幾個青年?
幾個青年是老騙子請來的打手,本想嚇唬李杜一方,結果被狼哥狠揍了一頓,至今還是鼻青臉腫、一瘸一拐。
但他們跟行騙本身沒關係,警察沒有找他們麻煩,李杜也懶得起訴他們,所以這會兩個騙子被關在警察局,而他們卻是自由身。
雙方打了個照面,狼哥又站了起來,然後緩緩的捏了捏拳頭。
幾個青年頓時面如土色,老老實實的轉過身就要走。
李杜拍了拍桌子道:「哈羅,各位先生,你們這是要幹嘛?」
青年們不說話,灰溜溜的想要離開飯館。
狼哥一個箭步上去擋住他們,道:「沒聽到我們老闆問你們話嗎?」
領頭的青年膽顫心驚的轉過身道:「抱歉,先生,請問有什麼事?」
李杜問道:「你們剛才說什麼?來要錢是吧?你們來要什麼錢?」
飯館老闆花伯擦著手走了出來,站在廚房門口眼巴巴的看著。
青年咽了口唾沫道:「跟你沒關係,先生……」
李杜挑了挑眉毛,狼哥反手一巴掌拍了上去。
青年們頓時大怒,他們下意識想要發火,可是隨即想到先前的教訓、想到狼哥彪悍的身手,只能強忍怒火尷尬的站在門口。
李杜大概知道怎麼回事,肯定是這些混混欺負花伯一個老邁華人,平時上門蹭吃蹭喝,同時訛詐他一些錢。
除非在本地有勢力,否則只能忍氣吞聲,因為當地警察不管這種事,即使管也沒法管。
混混們就像跗骨之蛆,報警抓他們,頂多關押幾天就放出去,放出來之後他們會採取更狠的手段來折騰老闆們。
而且,有時候警察還抓不到他們,他們上門就要錢,不給錢立馬砸東西跑路,等警察來了,他們早就不知道跑哪裡去了,很難對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