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心跳時刻
看著杜博濤等人戲謔的眼神,林楠沒有任何動作,淡定的坐在了蕭靜璇的旁邊,翹著二郎腿像大爺一樣。
反觀蕭靜璇也是一樣,神情非常的輕鬆。
時不常的,還和林楠交頭接耳的說上幾句,臉上的笑意就沒斷過,和上一次開會的狀態,完全不一樣。
杜博濤瞟了他一眼,嘴角露出了笑意,並在心中腹誹道:
「今天,新帳舊帳咱們一起算!」
「老杜,你她們倆,這狀態看著不對勁啊,好像一點都不擔心,會不會想到了什麼辦法,化險為夷了?」集團的一名股東說道。
「你的擔心有點多餘了,現在事實已經擺在眼前了,因為她的所做所為,使得公司的名譽,受到了極大的侵害,作為董事長,她要為這件事負全部的責任,所以她不可能,有任何翻盤的可能,你們就瞧好吧,不會有問題的。」
見杜博濤都這樣說了,其他的股東也就放心了。
畢竟這次搞他們的人,是徐朝陽!
現在他親自下場,而且還是動真格的了,想必不會有任何的問題。
就在這時,會議室的門被推開,徐朝陽從外面走了近來。
見到他後,其他的股東都站了起來,但林楠和蕭靜璇,卻坐在椅子上,沒有任何表示,只是終止了交談,並沒有其他的舉動。
見到這一幕,徐朝陽的臉上充滿了冷意,自言自語道:
「給你臉不要,那就不要怪我了!」
徐朝陽並沒有在乎那麼多,也沒有第一時間對蕭靜璇發難,而是坐在了主位的椅子上,淡淡的說道:
「前天集團和旗艦店發生的事情,我在燕京已經聽說了,這次過來呢,就是專程解決這件事的。」
說完,徐朝陽的目光,落到了蕭靜璇的身上。
「蕭總,我希望這件事,你能給我一個交代。」
見徐朝陽上來就提起了這件事,杜博濤等人,都露出了一副看好戲的樣子。
等著看到蕭靜璇一敗塗地的樣子。
「這事我沒有參與,全權交給林楠負責了,就讓他回答徐總的問題吧。」
徐朝陽的嘴角,露出了笑意,單手住著腦袋,看著林楠說道:
「既然這件事是你負責的,我想聽聽,你是怎麼處理這件事的,希望你不要讓我失望。」
林楠活動了下身子,笑呵呵的說道:
「在出事了之後,我們第一時間就報警了,警方已經展開了調查,我相信很快就會有結果了。」
噗嗤——
聽到林楠的話,杜博濤沒忍住笑。
就像聽到了什麼好笑的笑話一樣。
因為在這之前,他們已經討論過這件事了。
除了報警,他們沒有其他的選擇。
而林楠的回答,就在他們的意料之中,所以沒忍住笑意。
但蕭靜璇的目光,直視著會議桌上的筆記本電話。
到了這個時候,兩邊算是真刀真槍的碰上了。
她也很想知道,林楠會用什麼辦法處理這件事。
徐朝陽也是一樣,嘴角露出了笑意,說道:
「我知道你們已經報警了,但我想說的事,並不是報警就能解決問題的。」
徐朝陽頓了頓,看著蕭靜璇,又繼續說道:
「現在事情已經發生了,因為你的種種行為,使得公司的榮譽,受到了極大的損傷,這點你承認麼?」
「當然承認。」林楠笑著說道。
蕭靜璇微微皺眉,直到這個時候,都沒有想明白,林楠到底要幹什麼。
因為這是他們打擊的重點。
只要自己承認,前天的行為,使得公司的名譽受損,那麼就可以借題發揮,一步步實現他們的計劃。
但蕭靜璇相信,林楠不是個無的放矢的人。
他既然敢這樣說,就一定有自己的解決辦法。
所以不能著急,再等一等。
而另一邊,全部都激動起來。
既然林楠承認了,那麼自己的計劃,也就成功一半了。
「你也說了,因為蕭靜璇從前的種種不良表現,導致了公司的名譽受損,那麼按照股東章程,第三條第四款,總公司就有權利,罷免她的職務。」
說完,徐朝陽從口袋裡,拿出了一根煙,若無其事的給自己點上。
「所以現在,應該不用我說其他的了,我覺得,你們可以做下交接手續,然後從公司離開了。」
「我知道,你們這些人,早就想感我們走了,但也別那麼著急,怎麼也得把話說清楚才行。」林楠笑著說道,一點不慌。
徐朝陽聳了聳肩,「我都把話說的那麼明白了,難道你還有不懂的地方?」
坐在下面的杜博濤笑了笑,「徐總,我看就不要搭理他了,分明就是不想走而已。」
說完,杜博濤看著林楠。
「到了這個時候,就算你們賴著不走也沒用了,否則我們就要叫保安了。」
「你這老東西,做事總是沉不住氣,這樣是不行的。」
「那好,反正我時間有的是,我就在這陪你玩,我看你能弄出什麼么蛾子。」杜博濤淡定的說道,仿佛已經吃定了林楠。
林楠靠在椅背上,翹著二郎腿。
「我要是沒記錯的話,按照公司的章程,總公司確實有這樣的權利,但我想問問,總公司的其他股東,同意這件事了麼,你們就過來興師問罪,這樣有點不合適吧。」
「林楠,你是不是傻了啊。杜博濤說道:
「眾鑫集團就是徐家的,難道還需要其他股東同意?」
「當然,這是規矩。」
「行,你不是跟我講規矩麼,那我就來告訴你,什麼是規矩。」徐朝陽說道:
「我們已經爭得了所有股東同意,現在你還有什麼好說的。」
林楠搖了搖手指,「我看不見得吧,撒謊可不是什麼好習慣。」
「你們什麼意思,難道你覺得,我會在這件事上和你開玩笑?」徐朝陽眯著眼睛說道。
此時此刻,杜博濤等人的目光,全部都落到了林楠的身上,想知道他還能使出什麼花樣。
「當然,因為我剛剛,收購了眾鑫集團27%的股份,是你們的第一大股東,所以我想問問,你有什麼權利,在這指手畫腳,想要把他趕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