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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入伙吧,熱心網友(上)

2024-08-21 19:48:19 作者: 桃咕
  19:53分,X市警署門口。«-(¯`v´¯)-« ➅❾𝓢ĤⓊ᙭.𝕔𝐎м »-(¯`v´¯)-»

  「顧師傅,非常抱歉,我已經向鄭隊長澄清過了,沒想到他們居然會把你抓走。」

  留著八字鬍的中年男人道歉的態度十分誠懇,談完項目之後,他便馬不停蹄地趕來了這裡。

  老實說,顧雲的樣子讓他有些意外。

  他本以為除靈大師都是那種白髮蒼蒼,看上去仙風道骨的老人家,然而顧雲的年齡看起來卻比他的兒子大不了多少,穿著也沒什麼品味,是走在街上可能會被人當成無業游民的那類人。

  具體的情況他已經從管家那裡聽說了。

  「這倒沒什麼,報酬的事……」

  被抓進局子對顧雲而言只是家常便飯,他倒是並不怎麼生氣。

  「管家告訴我了,今天多虧你了,這樣吧,你儘管開口,只要在我能力範圍之內,我都會儘量滿足你。」

  「真的可以儘管開口麼?」

  顧雲反問道。

  雖然他知道金先生是有錢人家,但他接下來要做的,和漫天要價沒什麼區別。

  為了妹妹的耐力訓練,他決定豁出去了!

  「啊、嗯。」

  顧雲的表情讓金先生有些不安,他在商界混跡多年,一眼便看出了顧雲獅子大開口的打算。

  最近的流動資金都投進了項目里,要一時間拿出巨額資金實在有些困難。

  可相比於錢財,家人的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就算掙了再多的錢,如果缺少了分享喜悅的親人,那些數字也就是失去了意義。

  金先生咬了咬牙,捏緊了拳頭,開口道:「雖然最近流動資金緊缺,但我還能向銀行貸一些錢,所以顧師傅你儘管說吧。」

  他決定了。

  無論是五百萬、一千萬、兩千萬,他都會拿出來。

  「那我說了啊。」顧雲深吸一口氣,「一千……算了,要不還是五百吧。」

  他在警局裡糾結了一整天,才最終下定決心要價一千。

  可是剛才金先生提到了最近資金緊缺,一千塊這種巨款對於有錢人來說也不是一時半會兒就能湊出來的。

  那個小胖子都「病」成那樣了,身為父親的金先生卻還是忙於工作,連回家的時間都抽不出來。

  看來,大家都不容易啊。

  「五百……?顧師傅,你確定沒說錯?」

  沒有漏掉『萬』之類的數量單位?

  金先生被顧雲一系列的操作給驚呆了,五百塊的話,他壓根就不用去銀行,錢包里就有現金。

  「你兒子剛剛康復,家裡應該會有很多地方要用錢。」

  顧雲記得顧天天小時候生過一場大病,為了治好她,他們只能把老爹留下的唯一房子給抵押了,妹妹病好後,他們用剩下的錢,搬進了廉價的出租屋裡。

  「這是五千塊,我現在手頭上只有這麼多現金。」

  金先生翻出了錢包里和車裡所有能找到的整錢,合計了一下,包起後遞給了顧雲。


  商人,是唯利是圖的人群,而他在商界混跡了這麼多年,早已習慣了用利益來衡量一切。

  而這個顧師傅,卻還考慮到他家裡的狀況主動降低了酬金?

  這個年輕人……

  其實對錢根本就沒什麼概念吧?

  「五千塊?你瘋了?你難道想把你家的房子抵押掉麼?」

  不,我家的一幅畫都不止這個價。

  金先生實在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事實上五千元要比他預計的酬金低了20倍都不止。

  「你拿著!還有,把這個收好。」

  說著,他將一張白色的卡片遞給顧雲。

  「這是啥?」

  「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私人電話號碼,如果你以後需要幫助……任何事,都可以打這上面的號碼。」

  顧雲看了一眼。

  上面印有『萬華地產董事長』的字樣。

  他並不知道這個身份的含義。

  不過一下子能拿出五千塊了,地位應該和村裡的長老差不多了吧?

  「知道了,你還是趕緊回去吧。」

  顧雲稍加思索,如果遭到詛咒的人是妹妹的話,他即便是越獄也要在第一時間趕回家去。

  「顧師傅……今天的事,謝謝了。」

  「不客氣。」

  顧雲將包掛在小臂上,雙手插進褲子口袋,故作瀟灑地轉過身。

  但實際上,他的眼睛已經徹底變成了金錢的形狀。

  五千塊!

  這可是五千塊啊!

  加上先前的定金,一共就有六千塊,平分之後,他還能有三千塊入帳!

  也就是說,他不但能把打折的跑步機買回家,還能剩下一千多塊錢的閒錢,而這,僅僅是不到一個星期內他賺到的錢!

  沒想到賞金獵人在這個世界竟然這麼吃香,賺錢是如此得容易!

  顧雲又仔細感受了一下五千塊的重量……

  他咋就這麼有錢呢?

  現在的他,承受了這年紀不該有的巨款。

  嗯。

  好像稍微有點得意過頭了。

  顧雲正欲回家,王碌的電話卻打了過來。

  「餵?」

  「喂,你現在在哪兒?」

  王碌的聲音聽起來有些凝重,一點兒沒有賺到大錢的喜悅。

  「警局門口。」

  「你來找我一趟,我有重要的事要和你談談。」

  ………………

  20:32分。

  顧雲迷路了20多分鐘後,兩人終於在和警局僅隔了一條馬路的燒烤店門口成功會面。

  「這次我們一共賺了六千塊!發大財了!」

  剛一碰頭,顧雲便歡天喜地地說道。

  眼睛還維持著金錢的形狀。

  「現在不是討論這件事的時候……等一下,你剛才說賺了多少?」


  「僱主給了我五千塊,加上定金就是六千塊了!」

  六千塊!

  他之前給高中生算運勢的時候,一個人才收30塊,這六千塊比他過去一個月的收入還多!

  於是,王碌的雙眼也變成了金錢的形狀。

  發財了。

  這回真的發財了!

  等幹了下一票,他就可以回老家……

  「不對!我是來跟你商量正事的!」

  差一點就立起來的Flag將他拉回了現實,王碌突然間想起來,自己目前也處於未知的危險當中。

  當初見到『神』時他還是在念初中,與現在都快相隔二十年了。

  那天之後他一直在尋找那位『神』的下落,用盡各種方式,卻沒能找到任何蛛絲馬跡,所以漸漸的,連他自己都懷疑起那段記憶會不會只是某個晚上他睡糊塗後做的夢。

  也許,『神』只是人們腦海中的幻想,並不存在。

  直到剛才在金先生家時,小胖子證明了那不是一場夢或是幻覺。

  而他眼親眼見到了小胖子的下場。

  如果他們沒有接下這份委託,今天的事件將會以另一種方式收尾。

  失去理智的食屍鬼吞食了家中的所有人,後被聞訊趕來的警方擊斃。

  那麼……

  他要付出的代價又是什麼?

  一想到這件事,王碌便覺得毛骨悚然——會不會有那麼一天,當他一覺醒來時,映入眼帘的是家裡已經被鮮血染紅的地毯?

  這似乎已經不再是一份工作了。

  然而,他仍然對『神』一無所知,他需要更多情報。

  所以,在來的路上,王碌做出了一個重大的決定。

  「顧雲。」

  「嗯?」

  「你的那個熱心網友,我們拉他入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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