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途迷凶

2024-08-22 09:45:00 作者: 岳勇
  1

  歐陽偉離開驢友之家,已是深夜12點。夏夜涼風迎面吹來,醉意微醺的頭腦,略略清醒了些。小麥挽著他的胳膊,往住宿的旅館走去。

  夜已深沉,小鎮的街道上已看不到行人。路燈像一個魔術師,把他倆的身影,一會兒拉長,一會兒變短。一路上,小麥緊抿雙唇,默不作聲,似乎在想著心事。

  街道的拐彎處,是一個十字路口,路口中間有個小花壇,裡面的紫薇花開得正艷。

  小麥聞到那清幽的花香,不由自主地停住腳步說:「我們去那邊坐坐吧。」

  歐陽偉點點頭,陪著她在花壇邊的水泥台階上坐下。

  小麥依偎在他身邊,抬頭望著明淨的夜空,說:「看,天上的星星多漂亮啊!」

  歐陽偉和小麥,是來這個叫天堂寨的小鎮旅遊的,與他們同行的,還有老蔡、林月和周董,都是他們公司財務部的同事。

  不久前,稅務局到他們公司查帳,他們財務部的同仁齊心協力,幫助公司將一場帳目危機化解於無形,同時採用轉移支付的手法,幫助公司成功逃稅近千萬元。公司也投桃報李,給他們財務部五個人放了一個星期的帶薪假,並給了他們一次公費出省游的機會。老蔡說:「聽說天堂寨蠻不錯的,咱們去那裡玩吧。」他是財務部主任,是他們的頭兒,歐陽偉他們幾個自然唯他馬首是瞻。

  於是一行五人,就乘火車,來到了青陽市的天堂寨。

  到了這個旅遊小鎮,才發現來得有些不是時候。

  因為正是旅遊旺季,鎮上像樣的賓館酒店都已人滿為患,好不容易在一家天堂旅館找到兩間空著的雙標房,老蔡和周董住了一間,歐陽偉和女友小麥同居一間,剩下一個會計林月,仍然沒地方住。

  經當地導遊介紹,最後在另一條街上的「驢友之家」找到一間空房,總算讓這位林大美女有了棲身之地。

  好在林月住的驢友之家距離歐陽偉他們住宿的天堂旅館只有十來分鐘路程,並不太遠,也還算方便。

  遊山玩水無憂無慮的日子過得飛快,一轉眼,他們就在這南方風情小鎮待了五天,明天就要起程回去了。

  這天恰逢林月生日,大家一致決定,趁著這在天堂寨的最後一個美妙夜晚,給林大美女舉行一個生日Party,地點就定在林月的房間。出門在外,無拘無束,這天晚上,大家都玩得很瘋狂,又唱又跳,又打又鬧,喝完啤酒干白酒,等Party結束,已是半夜時分。

  告別林月,離開驢友之家時,大家都有了幾分醉意。老蔡朝歐陽偉眨眨眼,拉著周董先回旅館去了,只留下歐陽偉和小麥在深夜的街道上漫步,享受著這難得的二人世界。

  在十字路口的花壇邊不知坐了多久,夜風吹來,酒意上涌,歐陽偉正犯困呢,小麥掏出手機看看時間:「哎呀,快1點了,咱們趕緊回去休息吧,明天還得坐火車呢。」

  怎麼一不留神,就在這水泥台階上坐了一個小時呢?

  歐陽偉仍有些迷糊,把手伸進口袋,想掏出手機確認一下時間,卻發現手機不在口袋裡,心裡一驚,這才記起剛才喝酒時隨手把手機放在林月房間的沙發上,忘記拿了。

  小麥說:「那趕緊回去拿吧,要是丟了就麻煩了。」

  驢友之家是一棟四層舊樓,專門為來天堂寨驢行的各地驢友提供廉價食宿,住宿條件自然比不上酒店賓館。

  他倆再次來到這裡時,樓梯口旁管理員房間的燈已經熄了,整棟大樓被一片黑暗所籠罩。

  小麥站在樓下說:「你快上去拿吧,我在這裡等你。」

  林月住在三樓303房。

  歐陽偉爬上三樓,敲了敲303的房門,屋裡沒有一點聲音。

  看來林大美女已經睡了。

  歐陽偉下意識地扭了扭門鎖,出人意料的是,那門並未鎖上,一扭就開了。

  他猶豫一下,還是推門走了進去。

  屋裡沒有燈光,漆黑一團,一台舊空調掛在牆上嗡嗡作響。

  「林月姐!」他輕輕叫了一聲,沒有人回答。

  在門口足足站了一分鐘,他的眼睛才漸漸適應屋裡黑暗的光線,隱隱看見穿著白色連衣裙的林月斜躺在沙發上,帶著滿身酒味,早已睡熟。

  歐陽偉知道她今天喝了不少白酒,想是醉得厲害,連門都沒鎖,就睡著了。


  他的手機上貼有螢光紙,正在林月腳邊的沙發角落裡發著光。

  歐陽偉不想打擾她的好覺,躡手躡腳走過去,拿起自己的手機,轉身走了。

  臨出門時,想幫她把房門鎖上。

  可那是一種老式門鎖,非得要用鑰匙才能將門鎖上,歐陽偉只好作罷,將門帶上,就走了出來。

  走到樓下,他長長地透口氣,把屋裡的情形跟小麥說了。

  小麥撇撇嘴,說:「活該,酒量不好,誰叫她喝那麼多的。」

  回到天堂旅館,已是凌晨1點半。

  小麥鑽進浴室洗完澡,出來時說:「我已經給你放滿一浴缸熱水,你快去洗吧。」

  她知道歐陽偉有痔瘡,醫生說堅持每天泡澡坐浴半小時,能預防痔瘡復發。所以她每天洗完澡後,都要給歐陽偉放滿一浴缸熱水,讓他泡上半個小時。

  歐陽偉心裡想,不知道結婚後,她還會不會這麼體貼。也許是緣分使然,一年前歐陽偉剛大學畢業進入公司,就跟這位美女對上了眼,談了半年戀愛,就試婚了。

  他們已經準備下個月結婚,請帖都已經派出去了。

  歐陽偉把皮鞋脫在浴室門口,把身子往滿滿的一缸熱水裡一泡,頓時感覺滿身疲憊都被泡走了。

  外面房間裡,小麥正看著午夜劇場的韓劇,也許是歐陽偉洗澡的水聲太吵,她把電視聲音開得老大。

  歐陽偉躺在浴缸里,一邊泡著,一邊閉目養神。也許是太愜意了,一不小心,就睡過去了。打盹醒來一看手機,正好過去半個小時。

  他趕緊披上浴巾,從浴缸里站起來。打開浴室的門,才發現這旅館服務太差,房間裡的一次性拖鞋早穿壞了,竟然沒人來換。

  歐陽偉只好彎腰把門口的皮鞋掉轉過來,將它當作拖鞋趿在腳下。

  房間裡,電視裡生離死別演得正歡,小麥卻手拿遙控歪在床頭,早已睡著。

  看著她粉紅色睡衣下伸出的雪白大腿,歐陽偉心底忽然升騰起一團焰火,丟掉裹在身上的浴巾,一個餓虎撲食,就把她壓在席夢思床上……

  2

  第二天早上,歐陽偉和小麥來到天堂旅館旁邊的餐廳時,老蔡和周董已在平時吃早餐的那張桌子上等著他們。

  大家坐了一會,眼看約定一起吃早餐的時間就要到了,林月卻還沒有來。

  老蔡就顯得有些不高興,皺著眉頭說:「這個小林,怎麼搞的,她不知道咱們吃完早餐還要去趕火車嗎?」

  老蔡已年近四十,既是財務部的頭,也是部門裡資歷最老的員工,叫誰都在對方姓氏前面加個小字,很有點倚老賣老的意思。

  聽到主任批評林月,周董有點坐不住了。

  今年二十五歲的周董,是財務部的保管員。他一向以林月的追求者自居,儘管曾經遭到林月當面拒絕,卻仍不死心,絕不放過任何一個向林月獻殷勤的機會。

  他掏出手機,撥通了林月的手機,卻沒有人接聽。

  周董說:「可能是昨晚喝多了,睡過頭了。你們先叫東西吃,我去叫叫她。」沒待主任點頭,他就跑了出去。

  老蔡也不客氣,叫了早餐,就先吃起來。

  剛吃不久,歐陽偉口袋裡的手機就突然叫起來,一按下接聽鍵,就聽周董在電話那頭急急地嚷:「林、林月出事了,你快叫主任過來看看!」

  歐陽偉跟主任說了,主任不由得變了臉色,把碗筷一推,帶著歐陽偉跟小麥直奔驢友之家。

  衝進林月住宿的303房,他們都驚呆了。

  只見林月斜躺在沙發上,胸口插著一把水果刀,沙發和地板上有幾灘凝固的血液。

  歐陽偉抖索著走過去摸摸她的鼻息,早已斷氣,再一摸她的身子,冷冰冰的,已十分僵硬,看來已死去多時。

  老蔡一個踉蹌,靠在門邊,衝著小麥吼了一嗓子:「還愣著幹什麼,快報警啊!」

  小麥如夢方醒,趕忙掏出手機撥打110。

  不大一會兒,兩輛警車呼嘯著開到了驢友之家樓下。一隊警察從樓梯口湧上來,先到房間裡察看一下,然後就戴上白手套,拿出各種儀器,拍照的拍照,痕檢的痕檢,驗屍的驗屍,一下子就有條不紊地忙開了。

  領頭的是一個四十多歲的黑臉警官,他向歐陽偉他們自我介紹說他姓范,叫范澤天,是青陽市刑偵大隊大隊長。


  范隊背著雙手在現場轉了一圈,一面派人去找管理員,一面把歐陽偉和老蔡、小麥、周董四人叫到外面走廊,向他們了解情況。

  他們就把自己的身份、來天堂寨的目的和發現林月遇害的經過,詳詳細細說了。

  范隊很認真地聽著,掏出一支煙叼在嘴裡,卻不點燃。

  法醫來報告說,經初步屍檢,死者屍僵已延及上肢,屍斑用指壓迫無法消褪,估計已死亡5至8個小時。

  范隊看看表說:「現在是8點,也就是說死亡時間是在昨夜12點至今天凌晨3點之間,是不是?」

  法醫點頭說:「是的,但是具體死亡時間,尚需進一步檢查後確認。」

  正好這時,一個警察把大樓的管理員找來了,那是一個年過半百戴著一副老花鏡的乾瘦老頭兒。

  范隊問老頭昨晚12點過後,可聽到大樓里有什麼異常響動?

  老頭瞧了歐陽偉和老蔡他們一眼,沒好氣地說:「響動倒是聽到一些,不過都是半夜12點以前發生的事,他們一伙人在三樓又唱又跳,能沒有響動嗎?不過夜裡12點他們離開之後,我也熄燈睡了,並沒有聽到什麼可疑的聲響。」

  范隊聽罷,皺緊了眉頭,叼著煙猛抽兩口,才發現沒點著火。

  這時有痕檢人員走過來,採集歐陽偉和老蔡、小麥、周董的指紋和腳印,以便比對。

  不大一會兒,一個警察就跑來向范隊報告說,殺死林月的那把水果刀,是死者房間裡的,之前曾被很多人拿來削過水果,所以刀柄上的指紋很雜亂,採集不到一枚完整清晰有用的指紋。

  范隊問:「那腳印呢?」

  痕檢人員看了歐陽偉和老蔡他們一眼,說:「命案現場,除了死者留下的腳印,另外還有四種腳印,經初步比對,都是他們四個人留下的。除此之外,再無其他人進入的痕跡。」

  范隊終於把煙點著,吐了一口煙圈,犀利的目光從歐陽偉他們四個人臉上一一掃過,最後道:「這也就是說,殺人兇手,很可能就在你們四個人中間。」

  歐陽偉他們四個聽得一愣,相互望一眼,現場氣氛一下子變得微妙起來。

  范隊一揮手,命令手下:「去,找四間房,讓他們四個人分開待著,我要逐一問話。另外,把他們的身份證收上來,上網核實一下他們的身份。」

  歐陽偉和老蔡待要分辯,早被幾個警察推搡開。

  他們四個,被分別關進了四間房裡,身份證和手機都交給了警察,想要相互通通氣也不能了。

  歐陽偉獨自呆在一間小屋裡,面牆而立,心情起伏不定。一是仍不敢相信林月那麼漂亮一個美女,怎麼一夜之間就成刀下亡魂香消玉殞了呢?二是滿心疑竇:難道殺死林月的兇手,真的就在他們四個人中間?昨天晚上,他離開驢友之家後,一直跟小麥在一起,可謂寸步未離,他自己知道,他和小麥絕不可能是兇手。那麼嫌疑最大的,自然就是老蔡和周董了。

  難道兇手就是他倆中的一個,或是兩人聯手作案?

  他心裡正忐忑不安,房門忽然打開,范隊背著雙手走進來。

  歐陽偉忍不住問:「你真的懷疑殺人兇手,就在我們四個人中間?」

  范隊說:「從目前警方掌握的證據來看,這個可能性很大。」

  歐陽偉說:「昨晚離開驢友之家後,我一直跟我女朋友小麥在一起,所以我倆絕不可能是兇手。我覺得老蔡和周董嫌疑最大……」

  「不。」范隊打斷歐陽偉的話,盯著他說,「我的判斷跟你恰恰相反,我覺得嫌疑最大的人,不是老蔡也不是周董,而是你。」

  歐陽偉一怔:「我?為什麼?」

  范隊說:「死者躺著的沙發腿邊有一灘血跡,血跡上有一個皮鞋踩過的腳印。痕檢人員告訴我,那正是你的腳印。」

  歐陽偉忙道:「剛才我曾上前檢查過林月的屍體,也許就是那時不小心踩上去的。」

  范隊搖頭道:「不,很顯然,那個腳印是在血跡凝固之前踩上去的。」

  3

  聽了范隊的話,歐陽偉的第一反應就是:不,這絕不可能!命案現場,血跡未乾之際,怎麼會有我留下的腳印?

  他皺眉一想,忽然一拍大腿道:「對了,昨晚Party結束,咱們離開驢友之家後,我又曾去過一次林月的房間。」就把昨夜回去林月房間取手機的事,跟警方說了。


  范隊一聽,臉就沉下來,盯著他問:「你說的是真的?」

  歐陽偉說:「人命關天,這個時候我敢說假話嗎?」

  范隊問:「那剛才我向你了解情況時,你為什麼不說?」

  歐陽偉搔搔後腦勺道:「剛才一緊張,就把這事給忘了。」

  范隊掏出一個筆記本,一邊記錄一邊說:「你反映的這個情況,對我們很重要。但我們需要向你確認三件事。第一,你確定你昨晚第二次進入林月房間時,是凌晨1點鐘,是不是?第二,當時林月的房門雖然關了,但並未鎖上,是不是?第三,你確實在黑暗中看見林月一動不動地躺在沙發上,是不是?」

  歐陽偉點點頭說:「是的,這三點,我都可以確定。而且我懷疑……」

  范隊問:「你懷疑什麼?」

  歐陽偉說:「我懷疑我第二次進入林月房間的時候,她就已經被殺了。鮮血順著沙發淌到地上,正好被我走近沙發拿手機時踩到,所以留下了腳印。但因為當時屋裡漆黑一團,我並未覺察到異樣,還以為林月不勝酒力,躺在沙發上睡著了呢。」

  范隊目光犀利,直盯著他道:「你憑什麼叫我相信,你第二次進入林月房間的時候,她就已經死了,而不是你故意將手機落在她房裡,藉口回來取手機時,順便將她殺死?」

  歐陽偉差點跳起來,叫道:「你可別血口噴人!第一,我跟林月無冤無仇,無情無恨,殺她幹什麼?第二,當時我從進入林月的房間到關門出來,前後不過兩三分鐘時間。黑燈瞎火的,你能在這麼短的時間裡殺人嗎?」

  范隊瞧了他一眼,沒有吭聲,扭頭出去了。

  不大一會,他再回到屋裡,眉頭已略略舒展開來,說:「我們已向小麥確認,當時你到林月房裡拿手機,從上樓到下樓,前後不到三分鐘。而根據我們從現場掌握的線索推斷,兇手昨晚殺死林月之後,因鮮血呈放射狀噴出,兇手身上肯定染有血跡。兇手不可能穿著血衣出去,所以他要麼事先帶來了替換的衣服,要麼在屋裡脫下了外套,並且還在廁所里用洗手液洗了手,再加上先前行兇殺人的時間,最快也要十來分鐘。所以你不可能是兇手。只能說,你進入林月房間時,她已經遇害,鮮血流到地板上,恰好被你踩到。」

  歐陽偉不由得朝他豎起大拇指:「范隊,您可真是明察秋毫。」

  范隊說:「根據我們剛才調查,四樓有位驢友昨晚空調壞了,半夜起來乘涼,發現三樓303房的燈仍然亮著,屋後的飄台上坐著一位白裙女子,正在獨自喝酒。我們帶他下樓看過林月的屍體,他說昨晚見到的,就是她。」

  「這麼說來,我們在昨夜12點離開之後,林月覺得意猶未盡,又端著酒杯到飄台上獨飲了一番,是不是?」

  「應該是這樣。我問過那位驢友,他回憶說當時大約是在夜裡12點半。也就是說昨夜12點半,林月還活著。而你凌晨1點再來時,她已經死了。」

  歐陽偉說:「這樣就可以斷定,她是在昨夜12點半至1點之間這短短半個小時內遇害的,是不是?」

  范隊說:「是的。根據你和這位驢友提供的線索,我們基本可以確定林月的死亡時間,是在昨夜12點半至今日凌晨1點之間。」

  歐陽偉說:「這段時間,我和小麥正坐在十字路口的花壇邊看星星呢。」

  范隊說:「如果你和你女朋友說的是真話,那麼你們倆的嫌疑都可以被排除了。」

  歐陽偉聽了,這才鬆口氣。

  范隊背著手在房間裡踱了兩步,思索著說:「那麼現在,就只剩下你們的主任老蔡和那個年輕人周董了。」

  他忽然回過頭來盯住歐陽偉,「你覺得他們怎麼樣?」

  歐陽偉想了一下,猶豫著還是把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我覺得周董的嫌疑更大些。他一直在追求林月,且被林月多次當眾拒絕,加上昨晚又喝了些酒……」

  「你的意思是說,周董昨夜酒後亂性,離去之後又回來糾纏林月,被林月拒絕後惱羞成怒,隨手拿起屋裡的水果刀將她殺害?」

  歐陽偉點點頭:「當然,這只是我的懷疑。」

  范隊拍拍他的肩膀說:「謝謝你提供的線索,我們會調查清楚的。你可以去找你的同事,你們可以走了,但在案子還沒有查清楚之前,未經警方允許,你們不能離開天堂寨,最好留在居住的旅館裡,如果有什麼需要,我們會隨時找你們。」

  在樓梯口,歐陽偉見到了老蔡、周董和小麥。


  周董的眼圈紅紅的,看來是為林月的死哭過。

  老蔡給公司打電話,說了這邊發生的意外,並向公司請了幾天假。

  大家誰也沒有說話,默默地回到了天堂旅館。

  4

  中午時分,大家剛吃過午飯,忽然來了兩個警察,把周董帶走了。

  歐陽偉和老蔡、小麥都感覺心中一塊石頭落了地:殺死林月的兇手,到底還是給抓住了!

  不想傍晚時分,一輛警車又把周董送了回來,車上的兩個警察還客氣地跟他握手告別。

  這一下,歐陽偉他們三個都糊塗了。

  周董是個心裡藏不住事的人,一見大家,就罵開了:「他媽的,警察居然懷疑我殺了林月。老子愛她都來不及,怎麼會害她?」

  原來今天下午,警察把他「請」去,就是懷疑他是殺害林月的兇手。但周董告訴警方,自己既無作案動機,也無作案時間。

  第一,他愛林月,雖然追不到她,但也絕不會因愛生恨,對她下毒手。

  第二,他有案發時自己不在現場的證據。昨天夜裡Party結束後回旅館的路上,他家裡有急事打手機找他,剛好他的手機沒電了,他就用旅館旁邊的公共電話給家裡回電話。

  他母親在電話中囉囉唆唆講了老半天。

  這一通電話,從午夜12點20分左右一直打到1點多,足足打了四十多分鐘。

  他當時還嫌老媽子煩人呢,想不到這一通電話,竟成了證明他並非殺人兇手的最有力證據。

  警察經過多方調查,確認他所言屬實之後,立即將他送了回來。

  「就是就是。」周董向大夥訴說自己遭遇的時候,一旁的老蔡連忙附合著說,「當時我倆在一起,他那通電話確實講了很久,我抽了小半包煙他還沒掛電話,我都等得不耐煩了,還催過他兩次呢。是吧,周董?」

  周董瞧他一眼,很勉強地點了一下頭。

  既然他倆也能相互證明案發時不在現場,那麼大家四個人,都有了案發時不在現場的充分證明,也就是說,在這樁命案中,歐陽偉他們四個人的嫌疑都被排除了。

  難道一開始警方就判斷有誤,殺人兇手根本不在他們四個人中間?

  第二天一早,范隊來旅館找歐陽偉,把他叫到了樓下的警車裡。

  他拿出一部精巧的手機給歐陽偉看,歐陽偉認得那正是林月的諾基亞手機。

  他問歐陽偉知道林月的QQ號不,歐陽偉說知道,他們都有自己的工作QQ,用的都是自己的本名,方便同事間聯繫工作。

  范隊告訴他,警方在林月的手機里發現她曾經登錄過兩個QQ號碼,其中一個就是他說的工作QQ,是用林月的本名註冊的。而另一個,則是她工作之外用的QQ號,註冊網名叫「天使之愛」。

  「天使之愛?」歐陽偉不由得皺起了眉頭,「我可從沒聽說過她用過這個網名。」

  「你當然不知道,這是她下班之後用的QQ號,裡面加的全是公司以外、全國各地的好友,只要她不說,這世界上就沒有人知道『天使之愛』就是林月,林月就是『天使之愛』。正因為這是一個虛擬的網名,林月可以用它說一些自己想說的話而不怕被人知道,所以它往往能反應出一些真實的情況。」

  歐陽偉一時沒聽明白,問他是什麼意思。

  范隊告訴他,網警破解了林月的密碼,進入她的QQ後,發現天使之愛的QQ簽名中似乎透露著一些對警方有用的信息。

  歐陽偉低頭一看,只見林月手機里天使之愛的QQ簽名是這樣寫的:同室辦公,傾心相愛。苦戀三載,說散就散?我不甘心,死也不甘心!!!

  後面三個感嘆號,像三支利劍,直插人心。

  范隊盯著他說:「你跟林月同室辦公,不會不知道她在跟誰談戀愛吧?」

  歐陽偉搖搖頭說:「我還真不知道她在跟誰談戀愛,甚至都不知道她在談戀愛。在我的印象中,林月是一個外熱內冷的人,表面看來,她像個大姐姐,對誰都挺熱心的,但火熱的外表下,包裹的卻是一顆冰冷封閉的心。如果誰想要追求她,準會碰一鼻子灰,周董不就在她面前鎩羽而歸嗎?我一直以為她沒有男朋友呢,想不到竟跟咱們辦公室的某個傢伙談了三年戀愛,這保密工作,也做得太好了。」

  范隊忽然笑了,說:「怎麼,她的秘密男友,難道不是你嗎?」


  歐陽偉也笑起來:「這怎麼可能?」

  范隊說:「我的推理其實很簡單,你們辦公室只有三個男人,她明確拒絕過周董,更不會喜歡上已快謝頂的老蔡,剩下的最有可能是她男友的人選,就只有年輕帥氣的你了。」

  歐陽偉大笑起來,道:「謝謝范隊誇獎,不過她的秘密男友真不是我。我剛剛大學畢業,到公司工作也才年把時間,怎麼會跟她戀愛三載?再說了,我要真是跟她談戀愛,咱們一個妙齡未嫁一個孤身未娶,大可光明正大地進行,根本用不著搞得跟地下工作者似的,更談不上『苦戀』呀。」

  當歐陽偉說到「苦戀」這兩個字時,他和范隊都心頭一動,不約而同地一拍大腿:「難道真的是他?」

  林月如果是跟歐陽偉或周董談戀愛,雙方都是單身白領,公司也沒有規定辦公室同事不能談戀愛,所以大可不必瞞住所有人的耳目秘密進行,更不會用上「苦戀」這樣的字眼。

  如果她跟那個人的戀愛是秘密進行的,是不能讓別人知道的,那麼很有可能,他們那一段感情,是見不得光的。

  男歡女愛,有什麼見不得光的呢?

  除非女有夫,男有妻。

  這麼一來,符合林月秘密苦戀這個條件的,就只有老蔡了。

  老蔡已經結婚,有妻有子,如果林月愛上的是他,他們之間的愛情,自然就只能秘密進行,就只能是看不見光明未來的「苦戀」了……

  老婆不肯離婚,情人步步進逼,老蔡不想鬧得滿城風雨身敗名裂,甚至是丟掉自己的飯碗,只好殘忍地向情人舉起了屠刀……

  范隊當機立斷,對車裡的幾個警察說:「去,上樓給我把老蔡銬下來!」

  幾個刑警一聽案子有了眉目,都興奮起來,幾個大步衝上樓去。

  不大一會兒,就將老蔡銬著拖了下來。

  范隊也不繞彎子,開門見山地問:「老蔡,你為什麼要殺林月?」

  老蔡一愣:「你說什麼?誰殺人了?」

  范隊見他還想狡辯,就把眼一瞪,問:「前天,也就是林月被殺的那天晚上,夜裡12點半至凌晨1點,你在什麼地方?」

  老蔡瓮聲瓮氣地說:「你上次問詢的時候,我不都說了嗎,前天晚上,我離開驢友之家後,一直跟周董在一起。林月被殺的那個時間段,周董正在旅館旁邊的公共電話亭給家裡打電話,我就蹲在電話亭外,一邊抽菸一邊等他。我都抽了小半包煙,他才打完一通電話。不信你問周董去?」

  范隊見他說這話時眼睛一直望著別處,不敢與自己對視,心中越發生疑,就開始詐他:「放屁,負責清掃天堂旅館這條街道的清潔工,是咱們所里一名民警的老婆,我剛打電話問過她,昨天早上她掃這條街時,那個公共電話亭周圍乾乾淨淨,根本沒有你抽的一大堆菸頭。你說你蹲在那裡抽了小半包煙,哄鬼去吧!」

  老蔡臉色一變,額頭上的冷汗就冒了出來。

  范隊的目光像錐子一樣盯住他:「快說,那段時間,你到底幹什麼去了?是不是你殺了林月?」

  「我說我說……」老蔡哭喪著臉,一屁股坐在警車座位上。

  歐陽偉把頭往後一仰,心想這傢伙,終於肯招了。

  誰知老蔡卻道:「我、我真的是被冤枉的,林月真的不是我殺的。那天晚上,Party結束,離開驢友之家後,我陪著周董往回走了一段路,就跟他分手,去辦我自己的私事了。我保證,我絕沒有殺林月。第二天早上,林月被殺,我怕警方懷疑到我頭上,就說自己一直跟周董在一起,並且暗中向他許諾,只要他不揭穿我,回去之後,我一定舉薦他當上公司財務部副主任。」

  范隊怒問:「那你到底幹什麼去了?」

  「這個、這個……」老蔡抖索著問,「一定要說嗎?」

  范隊說:「你不說,就等於承認自己是殺人兇手。」

  老蔡瞧了歐陽偉一眼,一張老臉漲得比豬肝還紅,恨不得找條地縫鑽進去。

  他說:「那天晚上,我跟周董分手後,就去了天堂夜總會。我來到天堂寨的第一個晚上,就在那裡玩了一個小姐,是個四川妹,模樣很正。那天我想趁著在天堂寨的最後一個晚上,再去跟她玩一下,所以就……不信你們可以去天堂夜總會調查,那個小姐是68號,藝名叫青青……我跟林月除了是同事,再沒有其他任何關係,我跟她的死,也沒有任何關係。真的!這事你們千萬別跟我們公司說,要不然我這個主任就算當到頭了……」


  「媽的,你怎麼不早說,害得我們在你身上浪費這麼多時間!」

  范隊又好氣又好笑,恨不得在他屁股上踹上一腳。

  事後經過警方調查確認,老蔡所言屬實。

  這樣一來,想從老蔡身上查找林月死因的線索,就斷了。

  歐陽偉他們四個人身上的嫌疑,已被警方逐一排除。

  此後雖經警方多方調查,案情再也沒有大的進展。

  幾天後,林月的家人趕到了天堂寨。

  歐陽偉他們協助林月的父母處理完林月的身後事,跟范隊打過招呼後,就坐車到省城,乘上了返程的高速列車。

  林月的命案,也就成了一樁未破的懸案。

  5

  回到公司上班後,歐陽偉、小麥、老蔡和周董,四個人的心情都久久不能平靜。

  箇中原因,倒並不是因為林月的死,而是緣於在回程的火車上,小麥說過的一句話。

  當時因為警方已經排除了他們四個人身上的嫌疑,大家的心情都略略輕鬆了些。

  到底是誰殺了林月呢?

  這個問題,成了他們在火車上討論的話題。

  但想來想去,都想不出到底是誰有可能對容貌嬌美、待人熱忱的林月下毒手。

  就在這時,小麥忽然說了一句:「林月可是咱們公司這次成功逃稅千萬元的大功臣啊!」

  他們自然明白她的意思。

  林月是他們公司財務部五個人中唯一一個會計專業科班出身的高材生,對於企業避稅與反避稅這一塊,十分熟悉。

  公司這次應付稅務部門的檢查,就是她一手操作的。

  公司之所以能順利偷逃稅款千萬餘元而未被稅務部門發現,最主要是因為有她的努力。

  小麥接著又說了一句:「哎,你們說會不會是因為她知道的公司財務秘密太多,所以被公司——」說到這裡,她以手為刀,朝著自己做了一個抹脖子的動作。

  歐陽偉和老蔡、周董心頭一震,久久說不出話來。

  這種卸磨殺驢殺人滅口的事,在電視劇里可是經常上演啊,難道在現實生活中也會叫他們遇上?

  如此一來,他們幾個的處境,是不是也很危險呢?

  大家嘴裡沒說,心頭卻壓上了一塊巨石。

  以至於回公司後,仍然走不出這個心理陰影。

  一個禮拜過去了,公司派來了新會計接替林月的工作,歐陽偉和小麥、老蔡、周董四人的生活,並無多大的改變,他們這才漸漸放下心來。

  歐陽偉和小麥的婚期漸近,他們也開始為布置新房和舉行婚禮的事忙碌起來。

  這天傍晚,因為小麥有事要留下加班,歐陽偉先下班回家。

  忙了一天,出了一身臭汗,加上痔瘡又發作,所以他進門第一件事,就是想好好泡個熱水澡。以往小麥在家,都是她幫他放好熱水拿好毛巾衣服,他才進浴室,但今晚她不在家,歐陽偉只好自己動手。

  舒舒服服泡完一個熱水澡,走出浴室時歐陽偉才發現忘了拿拖鞋,只好擦乾雙腳趿上脫在門口的皮鞋。

  就在兩隻腳尖順利趿進皮鞋的那一剎,他突然怔住了。

  歐陽偉是一個比較細心的人,平時不管是進門還是上床脫鞋,都會親手把鞋子掉轉過來,鞋尖對著外面,這樣出門或下床時,就可以很方便地穿好鞋子。

  然而這一次,就在他腳尖順勢鑽進皮鞋的那一刻,他忽然想起了他們在天堂寨,林月被殺的那天晚上,他從浴室泡完澡出來,因為找不到拖鞋,同樣也是趿著皮鞋。

  但那一次,歐陽偉至今仍清楚地記得,他先用腳尖試了一下,沒有找到鞋口,直到他彎下腰將皮鞋掉過頭來,才順利地趿上皮鞋。

  也就是說,他進去時,皮鞋被自己擺放好了,鞋尖是朝向外面的,而他出來的時候,皮鞋卻被掉轉過來,鞋尖是朝向浴室的。

  這說明,在他洗澡的時候,有人動過他的鞋子。

  而那雙鞋,正是他在林月被殺現場的血跡上踩上腳印的皮鞋。

  歐陽偉略作思忖,久鎖的心結,終於豁然開朗。

  但一顆心,卻漸漸往冰窟里沉淪。


  夜裡11點多,小麥加完班回來,見歐陽偉仍然坐在客廳里等她,就笑著往他懷裡鑽:「怎麼,我沒回家,你睡不著啊!」

  歐陽偉推開她,嘆口氣說:「小麥,咱們分手吧。」

  小麥一怔,懷疑自己聽錯了:「你說什麼?為什麼?」

  歐陽偉看她一眼,說:「因為我不想跟一個雙手沾染鮮血的殺人兇手結婚。」

  小麥瞪大了眼睛:「你說什麼?誰是殺人兇手?我怎麼一點也聽不懂?」

  歐陽偉忽然加大聲音說:「不,你聽得懂,你比誰都聽得懂,因為你就是殺死林月的兇手。」

  小麥盯著他足足看了一分鐘,忽然撲哧一聲笑了,伸手摸摸他的額頭:「沒發燒啊,怎麼滿嘴胡話?林月遇害時,我一直跟你在一起,可謂寸步未離,我怎麼去殺人?」

  歐陽偉說:「不錯,在警方認定的林月被殺的那個時間段,你的確跟我在一起,一步也未曾離開。可問題是,林月根本不是在警方推定的那個時間段被殺的。警方之所以認定林月是在凌晨1點之前遇害的,最直接的依據就是我進林月房間去拿手機時踩下的那個血腳印。而實際上,我當時進去的時候,林月還活著,只是喝醉了酒,躺在沙發上睡著了。那個血腳印,根本不是那個時候踩上去的。」

  「那是什麼時候踩上去的?」

  「是在我回旅館泡澡的時候。就在我泡澡的那半個小時裡,有人拿了我的鞋子,跑到驢友之家,先趁林月醉酒熟睡之機,將她殺死,再將我的鞋印印在血跡上。因為我走近林月房間的沙發拿手機,是在凌晨1點左右,這之後再未去過驢友之家,所以警方就認定,這個血腳印是那時留下的。而警方正是根據這個血腳印,認定我進去拿手機時,林月就已經死了。就是這個血腳印,將本來是在凌晨1點之後被殺的林月的死亡時間,提前到了凌晨1點之前。而凌晨1點之前,兇手剛好有完全充分的不在現場的證明。這個拿著我的鞋子去殺人的人,不是別人,就是你。你知道我每次泡澡至少需要半個小時,我們當時住的天堂旅館距離林月住的驢友之家,也就十來分鐘路程,如果走得快,最多一刻鐘就可以打來回。剩下的這十五分鐘,已足夠你殺死一個醉酒昏睡的女人。你把電視機聲音開得很大,為的就是不讓浴室里的我聽到你出門的動靜。你殺了林月,趕回旅館,躺在床上,假裝看電視時睡著了,居然一點也沒有引起我的懷疑——如果不是那雙鞋——」

  「那雙鞋怎麼了?」

  「我每次脫鞋,都會動手把鞋子掉轉過來,讓鞋尖朝向外面,方便出來時穿鞋。而你將我的鞋放回原處時,忽略了這一點,結果我出來穿鞋時,鞋尖朝向我自己,是我自己動手把鞋掉轉過來,才順利將鞋穿好。當時我只是覺得有些彆扭,並未多想,直到今晚我忘記拿拖鞋而再次趿著皮鞋時,才忽然醒悟過來。」

  小麥臉色蒼白,冷冷笑道:「你的推理,聽起來似乎有些道理。可是我跟林月無冤無仇,又為什麼要殺她呢?」

  「你跟林月雖然無冤無仇,卻有情有恨。」歐陽偉嘆息一聲說,「我看過林月的一個QQ簽名,她說她跟一位同室辦公的同事苦戀了三年,這是一段不能公開的秘密感情。一開始,我以為她說的這個人是老蔡。而實際上她愛的人,既不是老蔡,更不是我和周董,而是你。她是一個同性戀者。」

  最後一句話,就像一枚銀針無情地刺入了小麥的心臟,她忽然全身抽搐,捂著臉哽咽起來:「不錯,她、她是個魔鬼!三年多前,我剛到公司,一時找不到住處,她就叫我跟她住在一起,還熱心地叫我跟她同睡一床,直到半夜裡她脫光我的內衣在我身上不住地親吻,我才知道她是一個女同性戀。而讓我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議的是,對於她這種親昵猥褻的舉動,我居然並不感到厭惡。就這樣,在她的唆使和調教下,我們成了一對兒。直到一年多前你來到公司,直到我們談起戀愛住到一起,我才感覺到自己像是一個正常的女人,我才知道以前跟她在一起沉淪鬼混的日子,是多麼的骯髒可恥。我下定決心,要跟她和以前那種頹靡放蕩的生活徹底告別。但是她聽到我要跟你結婚的消息,卻對我百般阻撓,不住地發簡訊打電話給我,叫我離開你,叫我重新回到她的身邊。她甚至在洗手間裡苦苦哀求我,說她不能沒有我。見我不為所動,她就翻了臉,威脅我說如果我離開她,她就把以前偷拍的我的裸照貼到咱們公司的論壇上。我受到她的脅迫,只好一邊跟你在一起,一邊與她周旋。在天堂寨,在她生日的那天晚上,你和老蔡他們在屋裡喝酒唱歌的時候,她又把我叫到陽台上,叫我晚上留下來陪她。我拒絕了她。她就咬著牙恨恨地說,她絕不會讓我和你好過。我對這個幾乎已經瘋了的女人痛恨至極,卻又無可奈何。直到你半途回去她房裡拿手機出來,告訴我她房門未鎖,醉酒昏睡,我才意識到自己徹底剷除這個心頭大患的時候到了。於是我稍作考慮,就趁著你泡澡的時候……」

  話至此處,她雙肩聳動,眼淚從指縫中流出,已然說不出話來。

  歐陽偉遞給她一張紙巾,嘆口氣說:「你放心,只要警方不主動調查到我身上,我是不會把這一切告訴警察的。但是,我也不想跟一個殺人犯共度一生……」說完這句話,他拉開門,頭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

  一個星期後,歐陽偉接到了范澤天從青陽市打來的電話。

  范隊說青陽警方又找到了一些線索,想請歐陽偉協助調查。

  歐陽偉猶豫一下,最後說:「范隊,我已經知道誰是殺害林月的兇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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