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父親
005 父親
直到末世後林琳遇見自家律師,才知道,自己不是林遠航的孩子,而是自己母親與另一個她深愛的男子的孩子。
可是那個男子傷害了她,最後兩人分手,母親發現自己懷了身孕,又不捨得打掉孩子,才接受了林遠航的獻媚與他結婚,緊接著生下她。
卻不想母親在生下自己後身體一直不太好。隨後又生下妹妹林玉,林玉是母親與林遠航的孩子。
而母親接到的電話,也是林琳生父意外死亡的消息,原來在母親心裡,一直愛著那個負心漢,根本不愛林遠航。
母親因此噩耗傷了心神而早逝,而爺爺白髮人送黑髮人深受打擊,身體狀況也是越來越不好。
他本就只有林琳母親這麼一個獨女,而林琳和林玉又都沒有表現出經商才幹,加上老頭及時發現了林遠航的暗中密謀奪股權的事,也是氣得身體每況愈下,最後在母親去世一年後,也離開了。
從那以後,自己這渣爹就更加猖狂了,但是爺爺死前已經分配好了股權做了公正,還請了記者和律師團共同鑑證,林遠航想圖謀家財根本不可能,也只能幹看著。
不過是仗著集團都是他暗中調配的心腹人手,做個有權力的總裁威風威風罷了。
但是不管他將林氏做的多好,公司永遠是林琳姐妹倆的。
林琳一直非常感激爺爺在臨死前,拖著病體,為她們姐妹安頓好一切。
林琳姐妹各占家族股份的45%,林遠航本來根本沒有份的,但是他早早預備了一份夫妻繼承的文件,在母親不知情的情況下簽了字。意思是母親死後,林氏股權他作為夫妻遺產繼承,全部歸他林遠航所有。
但是爺爺畢竟是林氏的創始人,又經商多年,也是一個有頭腦的人,早在母親與父親結婚前就有所防備,秘密立下一份不管林遠航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以繼承林家超過10%的股權的公正,以及多方面的法律文件。
所以最後林遠航自導自演的一齣戲泡湯了,還成為了上流社會的一個大笑話,讓他顏面盡失。
最後還是通過法院的申訴,才得到了那10%的股權。
林琳想到這,決定一定還要再回一趟老宅別墅找到手鐲,不管是不是空間容器,她都要好好守護母親為她留下的東西。
她上輩子沒有空間異能,路上逃難與乞丐無意,有時候會從死人身上扒下衣服、鞋子來穿。
所以她果斷的放棄抽屜內首飾,從書桌里拿出已經很久沒有佩戴的手錶,快速的調好時間後,戴在手腕上。
這是一款體發熱手錶,表中神器,它能利用人身體散發的熱量給手錶充電,有了它就相當於隨身自帶電源。
這技術被運用於宇宙探索車上,可以將熱能直接轉換為電能,從而獲取源源不斷的能源。
看著這手錶,林琳眼內又有些酸澀,這是葉言送給她的18歲生日禮物,但是這個代的人用手機就能走遍天下,很少還有人保持了佩戴手錶的習慣,她也是帶過幾次會就放在了抽屜內。
林琳看著手錶,想了一下將護腕套在表的外邊加以保護,這東西不用電池,末世能用很久。
快速從衣櫃內拿出一個雙肩背包,將自己放在衣櫃內的換洗衣物收了一套,將衛生巾拆了外邊的大包裝,用一個保鮮袋裝好放到包底,這樣節省空間。
末世喪屍對血腥味極其敏銳,每次女性的生理期如果不處理好,會給自己帶來無窮的災難。
之後又收進一雙高爾夫手套和幾個口罩,將辦公室的剪刀、壁紙刀與水果刀都用一塊乾淨的抹布包好塞進包里,這些東西對付喪屍不行,但是後期資源匱乏,找物資什麼的還是用得到的。
包的側面小兜內放了一些面巾紙、寬膠帶和便簽紙,這些小東西關鍵時候也能用得上。
然後提起自己的高爾夫球包,快速的出了門市店,將東西放在自己的車內。
林琳並沒有直接去黃氏集團總部,因為黃氏離金融街區也不是很遠,就算堵車20分鐘也開到。
林琳將車停在一個小生活超市門口處,大型超市內總是人滿為患,小超市相對物資並不豐富,但是好處就是人少,並且供貨量也是太少。
進入店內,林琳買的全部是壓縮餅乾、巧克力、餅乾、火腿腸、榨菜,只是將貨架上的都拿乾淨了,之後買了一堆面巾紙與生理褲(夜安褲)。
末世的時間很寶貴,遇見棘手的事情,一天都沒時間能上個廁所,幸好女性生理期有夜安褲這種好東西,一個有時候能用一個周期,甚至艱苦的時候,重複清洗多用幾次。
雖然相對的後期因為水源污染所以水很珍貴,但是畢竟後期還有水系異能者的存在。
而女性這東西本就被人忽視,收集物資也是以糧食為主。
但是女人月月必用這東西,沒有萬萬不成,末世了也再沒那麼多講究,就算是反覆清洗後重複用的,總比沒有強。
然後買了不鏽鋼的兩把切肉的長刀,幾捆多用途的鋼絲芯家用救生繩和幾個掛鉤,這些在關鍵時刻也是救命的好東西。
初期喪屍行動緩慢,並且不會攀爬,有時候需要往高的地方躲避,這些東西都能幫上小忙。
最後外加一箱運動後補充體能的飲料,和三箱運動蓋的礦泉水,這種礦泉水減少飲水的時間,方便而快捷。
因為買的東西也算多,老闆殷勤的讓店員幫她放到了汽車的後備箱內,但也因為時間緊張,林琳也是有目的性的掃了一些貨。
付好帳後林琳才上車,往黃氏集團開去。
林琳有前世末世三年的生存經驗,知道末世初期的時候外邊會混亂很長一段時間;
所以她必須儘快準備好足夠半個月的食物,然後找一個安全的地方躲過最混亂的前半個多月,還要練習一下自己的體能與伸手,不然就是個死。
並且上一世她是在末世三個月後才激發的火系異能,這一世她也不清楚自己還會不會有火系異能。
所以她必須先做些最必要的準備,但是物資她也不可能拿太多,只能一邊往薔薇市市走,一邊路上尋找。
不然包太重影響戰鬥,還影響逃跑的速度,她現在迫切的需要一把好的武器。
她之所以將林氏賣給黃林彪有兩個原因,一是黃林彪實在是命不好,他末世的時候直接變成了喪屍,所以林琳要的悍馬以及別墅,除了他自己和那個不知道死活的私人助理,沒有人知道。
二是她需要錢,在古玩街有一家老店,裡邊賣的都是上好的冷兵器收藏品,其中有一把非常好的苗刀堅韌不催,鋒利無比,被一個速度型異能者獲得,簡直是速度與鋒刃連體而更加如虎添翼,讓他成為一個很有名氣的人。
林琳之所以知道這個人,也是因為那人也是玫瑰市的人,又在末世與她在同一個基地,雖然兩人並沒有交集,但是那人名氣不小。
林琳也是後期聽別人八卦才知道的這些信息。
算算時間,她必須在那個男人之前將那把刀買下來,因為她不確認,末世開始她是否有時間有本事拿下那炳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