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混亂高原
來到這個陌生的世界,從胎兒開始雷墨就擁有完整的記憶。
稍微長大點兒後,也不喜歡和周圍的人玩耍,有些自閉症的症狀。
不是雷墨吹牛,換個人和他一樣的遭遇,恐怕還不如他,實在是經歷太過玄奇。
整日生活在一群幻想生物當中,精神時刻緊繃,總覺得他們會吃掉自己。
幻想生物只是雷墨委婉的表達方式,直說就是整天生活在一群怪物中間。
如果心智是從空白開始成長,再怪異的人物,從小一直接觸,也會變得熟視無睹。
可雷墨不行啊,他快四十歲的靈魂,住在一個嬰兒的體內,已經努力融入生活,可是做不到。
這才顯得雷墨很不合群,加上他這先天發育不良的體型,差不多就是同伴眼中的殘疾。
不知道自己上輩子的父母現在怎麼樣了?有沒有一個自己在替自己生活?
同伴那動輒四五米的高度,那黝黑光亮、巨大猙獰的牛角、彎曲的牛腿、高聳的牛背脊。
而這所有的一切,都提醒著雷墨,這是個奇幻的世界,早已經不是地球。
十八年了,雷墨努力生活,看著自己兩米的「小身板」,那頭頂將漏未漏的小角角,直直的背,修長的腿。
要不是自己性感的小蹄子,部落長輩送自己的漂亮鼻環,雷墨都以為自己重生為了人類。
現在的長相英武,渾身肌肉線條優美,配上兩米的魁梧身材,那叫一個氣度不凡。
迎著周圍牛頭人那同情的目光,雷墨無奈的嘆了口氣,很從心的沒有說什麼。
雷墨的個頭和不彎曲的身形,在這個主流審美和自己完全不搭的牛頭人部落,真心是不受歡迎。
沒有小母牛喜歡自己,這個倒沒有什麼,但是狩獵隊憑什麼不讓自己參加,雷墨的實力一點不弱。
鬥氣經過這麼多年的努力,早就達到了七級。
部落的巨型兵器完全使得動,但是和一群腦袋裡都是肌肉的傢伙講道理,是行不通的!
雷墨也就放棄掙扎了,這個世界是很危險的,到現在他也只是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叫混亂高原,方圓幾百萬公里。
自己所在部落叫血蹄,整個部落同時也是一個氏族,都姓血蹄,所以雷墨的全名應該是——雷墨·血蹄,或者尼莫·血蹄。
聽起來好像很厲害,然而血蹄只是個幾千來人的小部落,在周圍數萬里也是籍籍無名。
牛頭人看起來雖然兇殘無比,但卻是一個親近自然的種族,狩獵起來剛猛無匹,卻並不嗜殺。
生存需要,不出去狩獵就會餓死,牛頭人種植技術又不發達,只有簡單的漁獵和採集,冶煉技術也不行。
還好這個世界是個奇幻的,牛頭人通過將圖騰柱供奉在祖先之地,受代代信仰供奉,圖騰柱就會擁有神奇力量。
圖騰柱的最初材質有木質,骨質,石質,金屬材質多種多樣,無數年無數代傳承下來,每根圖騰柱,都已經變成非金非木了。
所以部落的每根圖騰柱都是傳承武器,雷墨這種「弱雞」是沒有資格擁有的。
部落里也有一些金屬武器,來源基本都是和大陸西邊蠻錘領的矮人交易得來。
血蹄部落還沒有資格直接和蠻錘的矮人交易,所用的金屬武器都是經過不知道幾手的販賣,價格非常昂貴。
所以金屬武器雷墨還是沒有資格擁有,他現在只擁有一根不知名原木柱子。
碗口粗細,三米多長,黝黑如墨,其上陰刻有很粗糙但也很玄奇的符文。
這是族群傳承下來的先祖符文,不知道多少年下來,一輩輩部落族人祝福供奉,早就擁有了超凡的力量。
雷墨這根上面的符文比較簡單,就是鐫刻了強化材質的符文,這個簡單到粗糙的符文,就只有一個功效——堅固。
靠著這枚堅固符文,雷墨的這根原木柱子和普通鋼鐵比也不差什麼了。
從十歲成年獲得,到現在八年了,捅、砸、掄,所有粗暴的動作都沒有令它有什麼破損甚至磨損都沒有。
對,在血蹄部落,族人十歲就算成年,要自力更生。
嚴格來說,十歲對於牛頭人也還是半大小子,但是族群現狀如此。
生產力極度不發達,要不是這是個超凡世界,估計部落早就不存在了。
狩獵隊雖然不讓雷墨參加,基本的物資採集,普通的野獸雷墨還是可以獵殺的。
部落中的狩獵隊伍,針對的都是魔獸和巨型野獸,一不小心都是要陣亡的,雷墨的父母就是這麼沒的。
即使如此,雷墨在部落也沒有受到不公平待遇,至於被鄙視和同情,那是審美觀問題。
雷墨從有記憶到可以獨立行動,一直長到十歲,都是部落集體供養。
孤兒在血蹄是比較常見的,雷墨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誰也不知道某個魔獸是幾級的,只有開打才會清楚,部落經過了祖祖輩輩血的教訓,對魔獸的種類實力早有總結。
可這仍然是沒譜的,七級迅猛龍突破到了八級九級,在他們用出對應級別的魔法之前誰也不知道。
「雷墨,該出發去臨時營地了。」
一個身高五米,有一對漆黑寬大的猙獰牛角、巨大的牛鼻子上還有一個金屬環、渾身肌肉虬結的牛頭人大喊著,嘴裡還噴著白色蒸汽。
這位是雷墨在血蹄部落不多的朋友——凱恩,別看這個外形,其實他才十五歲,比雷墨還小三歲。
凱恩不歧視雷墨還和他成了朋友只有一個原因,他被雷墨狠狠的收拾過,牛頭人就是這麼的「耿直」,凱恩的父親還是狩獵隊的領隊。
雷墨「瘦弱」是真的瘦弱,但是實力一點也不弱,十歲的時候就有五級的實力了。
八年過去了,六級還是七級沒人知道,反正凱恩是打不過。
狩獵隊雖然每個成員都身經百戰,但也不是每個人都能達到了五級。
牛頭人天生神力,血蹄部落最強者,酋長——萊蘭德就是九級強者。
九級強者就擁有五百年壽命,血蹄部落在周圍數萬里雖是籍籍無名,卻從來沒有斷過九級戰士,部落也有傳承的鬥氣寶典——血蹄鬥氣。
至於魔法師,血蹄部落那是沒有的,牛頭人親近自然,有一些自然系的魔法職業。
那是大型部落才有的,而且不叫魔法師,叫薩滿祭司——一個有實力又有權利的職業。
牛頭人或者整個獸人族的薩滿祭司都是師徒傳承,不是學校教育,進一步造成混亂高原魔法職業的稀少。
不知道怎麼回事,這個世界有魔法,卻不是很規範,和雷墨認知中的各系各級魔法有很大區別。
是不是自己的見識不夠?
聽說大陸東邊人類王國和精靈森林才是魔法的聖地,有機會一定要去見識一下。
「就準備去了,凱恩!我在準備採集需要的工具和這段時間的物資。」
說著話,雷墨背著一個比自己還高的獸皮縫製的背包,提著自己小了很多號的圖騰柱,往臨時營地的方向行去。
混亂高原方圓幾百萬公里,獸人的各個部落零星分散。
血蹄部落很小,但他們可以漁獵的範圍一點也不小。
雷墨所在的這個採集隊,每次出去都是數月,所以必要的物資和宿營裝備還是要帶的。
採集隊有一些青壯年族人負責安全保障,其他都是中老年和女性牛頭人。
雷墨也不尷尬,反正他的個頭在部落里還是個孩子,很有欺騙性。
兩年前雷墨就已經是七級戰士了,只是採集,不說完全沒有危險,那基本就是體力活。
「凱恩,這次輪到你帶隊負責護衛嗎?你父親的狩獵小隊出發了嗎?」雷墨問。
「早就出發了,他們這次去瑟提山脈,狩獵一頭落單的七級魔獸——迅猛龍,它已經威脅到血蹄部落的很多採集隊了。」
「殺掉這頭迅猛龍,它身上的骨骼材料也可以製作武器,龍筋可以製作成弓箭的弓背,總之一身都是寶。」
凱恩多說了幾句,目光中滿是嚮往和炙熱之色。
哪個戰士不嚮往熱血的戰鬥,牛頭人這種滿腦子都是肌肉的傢伙,尤其的嚴重。
「應該沒問題吧,迅猛龍只是七級魔獸,托馬斯叔叔可是八級強者,只要小心迅猛龍死亡前的決死一擊就沒有問題。」
雷墨隨口接話,迅猛龍雖然只是七級魔獸,但是由於體型巨大,力量極其恐怖。
速度也很快,牛頭人以力量見長,對上迅猛龍卻也不占優勢。
還要注意迅猛龍是不是突破到了八級,不然傷亡在所難免。
混亂高原,之所以叫這個名字,不是沒有道理的,獸人族自身分成很多種族,和魔獸混雜而居。
時常和魔獸爆發衝突,無數年的廝殺下來,還是以獸人勝利為主,魔獸不占什麼優勢。
「對了,凱恩,你說我們牛頭人的至強者是什麼樣的,厲害不厲害?」雷墨問。
「聽父親說我們酋長說過,我們牛頭人一族,是有強者長生不死的。」凱恩回道。
「長生不死?」雷墨,陷入思考中。
這是個什麼世界,明明是劍與魔法世界,又可以長生不死,這是哪裡?
雷墨的腦海中翻過了許多想法,有些熟悉,又和自己認知的世界,有很大不同。
要麼自己實力不夠,要麼自己天賦不夠,要麼就是世界不對,雷墨心裡一點底兒都沒有。
動物的筋是用來製作弓背,已修改,學到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