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地獄殺戮場
地獄殺戮場,殺戮之都最為核心,也是最為重要的區域。
它位於殺戮之都的內城之中,是整個殺戮之都最為混亂的地方。
在執法官的帶領下,方遠帶著碧玉蛇,進入到了內城之中。
不同於外城的荒蕪與死寂,外城的人,其臉上基本都流露著不健康的蒼白,更多的是瘦骨嶙峋的存在。
顯然,為了能夠在殺戮之都內生存,他們都用自己的鮮血製作黃泉露,在這裡苟延殘喘。
但是內城卻並非如此。
與苟延殘喘,荒蕪死寂的外城相比,整個內城就顯得無比紛亂,無比瘋狂。
這裡到處都是興奮的大笑、痛苦的哭喊,還有許多令人毛骨悚然的聲音,死亡、殺戮、欲望、肆無忌憚,為所欲為。
無數不可描述,隨口一語都可能被河蟹大神所斬殺的畫面,印入方遠眼帘,就算是見多識廣,經歷過前世那種信息化大爆炸世界的他,也不由為之震撼。
與其說這裡是罪惡的樂園,倒不如說是野獸世界。
這裡的人們……除了披著一張人皮,其他基本跟野獸毫無區別!
兩人走過街道,最終來到了一個特殊的建築前。
那建築整體呈圓形,模樣跟前世的羅馬鬥獸場差不多,不過這個建築下方面積最大,越向上會隨之收窄。
差不多距離地面三十米的高度,才保持同樣的直徑向上延伸,一直到五十米。
黑色的建築給人很壓抑的感覺,那撲面而來的血腥氣息,令人為之窒息。
「七零五二,作為新人,你既然已經上繳了三杯黃泉露,那麼你就有著一年在外城生存的時間。不過你既然準備挑戰地獄殺戮場,那麼我也不攔伱。」
執法官帶著方遠,在地獄殺戮場的外物停下了步伐。
「地獄殺戮場的戰鬥規則很簡單,那就是沒有規則,無論你用什麼方法,只要最後能夠活著走出來,那就算勝利。」
「只要你能夠完成一場比賽,你就可以獲取在內城生活一年的機會!」
執法官看著方遠,淡然道:「在內城之中,所有的一切都是免費的,包括食物、住宿所有的在內,全是免費的。」
與外城那荒蕪的世界相比,一切都免費的內城,的確宛若天堂。
顯然,他將方遠當做那種渴求高質量生活的人了。
方遠也不解釋,他進入內城雖然也有這方面的原因所在,但是真正所圖,還是其他。
「地獄殺戮場的報名費是一杯黃泉露,觀戰的資格同樣如……」
「不要殺我!不要殺我!」
「啊!」
慘叫聲打斷了執法官的講解,方遠眉頭輕皺,扭過頭看去。
只見一個渾身滿是鮮血的壯漢匍匐在地,對著一位妖艷豐滿的女子求饒著。
那壯漢的整個手臂已經不在,淋漓的鮮血灑滿地面,妖艷女子手握彎刀,刀刃染紅,整個人踩在壯漢的身上。
方遠眉頭微皺。
在他的感知之中,壯漢的等級應該是要遠高於那個妖艷女子的,但是在氣息上,莊漢卻是極其混亂。虛弱。
「不必驚訝。」
執法官瞥了一眼,看著妖艷女子手起刀落,輕易的了結了壯漢的性命,隨後抓著他走向小巷。
而看到那妖艷女子手段麻利的了結了壯漢,四周不少人,居然皆露出了失望遺憾的神色。
仿佛那壯漢並非他們所殺,獵物丟失了一般遺憾。
「地獄殺戮場每天都有不少場次的生死戰,而且每一次都會聚集大量的魂師。」
「這些魂師並不是都是來參與殺戮場角斗的,一些魂師會專門花費一杯黃泉露,在殺戮場內觀察魂師們的狀態,挑選合適的目標。」
「等到他們即將結束戰鬥的時候,那些魂師們就會提前退場,在殺戮場外蹲點,尋常機會來襲殺那些從生死戰上活下來,卻身受重傷的魂師們,以此來將其兌換成黃泉露。」
「這就是地獄殺戮場的日常。」
執法官淡然開口,黑色面具下的雙眼望著方遠,仿佛要讓這個少年知難而退。
但出乎意料的是,這個稚嫩狂妄的小子在見到如此畫面,聽到他的話之後,非但沒有露出害怕的神色,反而還露出了躍躍欲試的神情!
簡直愚不可及,無可救藥!
執法官在心中冷哼一聲,既然方遠如此想要尋死,那他自然也不會攔著。
「執法官大人,請帶我去報名吧。」
方遠露出了一絲笑容,催促道,執法官點了點頭,帶著方遠步入地獄殺戮場之中,但是心中基本已經給方遠的下場,做出了判決。
一個渴求好日子,而不知所謂的天才小子,最終會因為見識到了真真正正的現實,而吃盡苦頭,甚至喪命!
執法官帶著方遠,步入了地獄殺戮場之中。
地獄殺戮場的內部比外面看上去還要簡陋。
這裡沒有任何隔離,外圍是一圈圈的看台向上延伸,下面則是一片直徑上百平米的巨大空場。
此時,場內觀戰的人並不算很多,諾大的場地只坐了不足兩成,而場地上,一聲聲慘叫正不斷響起,一共十個人,已經有七具屍體。
剩下的最後三人,則是在為了生存做著最後的搏鬥。
但是顯然,那三人身上都已經有著不少傷勢,實力差距並不大,就算真的結束了戰鬥,剩下的倖存者也必然會身受重傷。
到時候出了殺戮場的大門,怕是也沒辦法,從門口那些虎視眈眈的傢伙們手中逃脫,最後必然也是落得與那壯漢一樣的下場。
被人煉做黃泉露,化為養料!
「你確定要報名下一場比賽嗎,一旦報名比賽,你的十二時辰的新人保護期將會提前結束。」
執法官望著方遠,做著最後一次確認。
倒也不是他良心發現,不捨得方遠去死,而是十二時辰的新手保護期未過,他有這個責任與義務這麼做。
「麻煩了,請為我報名吧。」
「好。」
見方遠執意如此,執法官也不再阻攔,拿著方遠遞來的身份牌前去登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