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更高的利潤
……
林灰知道黃靜所謂的「返現」是《T-rex's Journey》的額外分成。
當勾選了蘋淉平台獨占之後林灰他自然就擁有了85%保底收入分成。
而按照此前林灰他同蘋淉方面所達成的蘋淉平台獨占協議涉及到分成部分是這樣描述的:
「乙方(林灰,以下為方便直接寫主角的名字了)開發遊戲所獲得的具體的分成比例將和林灰開發遊戲的總營收掛鉤。
當林灰開發的遊戲選擇在蘋果平台獨占之後。
如果林灰開發的遊戲總營收(包括遊戲銷售額、DLC銷售額、道具銷售額等在內的總營收)在1000萬美元以下
林灰只能獲得85%的分成比例;
而如果林灰開發遊戲總營收(包括遊戲銷售額、DLC銷售額、道具銷售額等在內的總營收)在1000萬美元以上
總營收每提高200萬美元,林灰將額外獲得1%的分成比例。
以此類推直到林灰達到90%的比例為止。
特別地,如果林灰開發的遊戲總營收超過5000萬美元以上,林灰有條件對分成比例提出調整。
具體調整以雙方商討結論為主,但原則上分成調整比例不得少於2個百分點。」
《T-rex's Journey》這個遊戲在海外按照2.99美元的銷售價格。
而且就目前來看,《T-rex's Journey》這個遊戲在海外目前已然是達到了累計1692萬次有效下載。
即便是按照2.99美元的銷售價格核算的話像《T-rex's Journey》這麼一款不起眼的小遊戲也是達到了5059.08萬美元的營收。
此前林灰搞得《T-rex's Journey》這款遊戲因為其營收額突破兩千萬美元的了就已然讓林灰享有90%的分成待遇。
按照此前的協定的話,在現在累計營收額已然超過五千萬美元的情況下林灰似乎最起碼還可以多拿兩個百分點的分成。
當然雖然合同上表示「……原則上分成調整比例不得少於2個百分點」。
但林灰很清楚,基本上調整比例也不會高於兩個百分點。
畢竟哪怕僅僅只是再調高兩個百分點。
也意味著林灰對於《T-rex's Journey》這款遊戲將擁有高達92%的分成。
這基本是極限了。
如果想擁有更高的分成,除了林灰願意被平台瘋狂壓榨之外,恐怕只有將平台方收購了。
而收購蘋淉嗎?不現實。
至少目前十分不現實。
涉及到平台和開發者之間進行分成的時候。
一個潛在的要素往往會被人們所忽視:
——即平台能否有足夠的實力?
要知道,如果開發者開發應用的平台不夠火爆甚至乾脆就是半死不活的平台。
那麼就算平台能夠許給開發者95%+的分成。
開發者也依然很難實現盈利。
反之,如果一個平台很火爆,同時熱衷於對開發者傾斜一定的資源(包括但不限於宣發等)。
這樣的平台,即便是在分成上對待開發者可能更苛刻一些。
但開發者依然是有可能獲得更高的利潤的。
因此涉及到和平台的分成的比例這件事要辯證來看。
……
總之,就目前來說,林灰是覺得92%的分成也相當可以了。
而且幸福大多都是通過對比而得來的。
以前世為例,多數情況下,開發者不要說是92%的分成了,就是拿七成也充滿波折。
因此對於當下的分成比例,林灰似乎也該滿足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