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
程怡然驚呼一聲,直接被林北踹得跌了出去。
一屁股坐在地上。
疼得倒吸涼氣。
緊接著,
她表情扭曲,眼神怨毒,整個人仿佛氣炸了一般。
從地上爬起,揉著摔傷的部位,狠狠瞪著林北。
「姓林的!」
「你還是不是個男人了!」
「老娘這麼一個大美女主動送上門,你竟然都無動於衷。」
「你是太監還是不行!?」
「焯!」
林北嗤笑一聲。
抱著胳膊,斜眼上下打量了程怡然幾眼。
那眼神,充滿了審視的味道,就仿佛在看一件商品。
隨後開口道:「不是姐們兒,你是不是對自己有太多不切實際的錯誤認知?」
「你以為你是什麼萬人迷,是個男人就得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
「拜託!」
「做人還是現實一點好。」
「更何況......」
林北一臉嫌棄,又帶著幾分警惕。
「誰知道你有沒有病啊。」
這句話,簡直是蓋倫出輕語,沉默又破防。
再配上那惟妙惟肖的眼神和表情,
殺傷力簡直突破天際。
程怡然愣了一下,反應過來後,瞬間就紅溫了。
「你說什麼???」
「你才有病,你全家都有病!」
程怡然急頭白臉地吼了起來。
可就在林北以為她可能要氣急敗壞地動手的時候,程怡然突然往後撤了兩步,並且向側後方看了眼。
接著。
程怡然抬手把頭髮弄的亂糟糟的,又一把將裙子左邊的肩帶扯斷,裙子一下滑落......
好一個「老肩巨猾」!
這一幕對血氣方剛的青年造成的衝擊力還是挺大的。
但林北卻並沒有趁機多看,
反而是心生警惕,後退半步。
事出反常必有妖!
不對勁,十分有十二分的不對勁。
與此同時,
腦海中響起了熟悉的電子音。
【噔噔!「克敵機先」被動技能生效!】
【宿主請注意,對方並不是真的投懷送抱,而是企圖誣陷宿主,以此來達到要挾宿主撤訴的目的!】
......
克敵機先。
林北得到的一個神級被動技能。
只要有人對他心懷惡意,圖謀不軌,這個被動便會生效,向林北發出示警信息。
曾經多次讓林北化險為夷。
偷了電瓶車爆炸受傷過來索要發票......
碰到懷孕找接盤俠的相親女......
找代駕碰到碰瓷訛錢的......
點外賣被吐了痰進去......
這些危機,林北能夠安然度過並且「反殺」對方,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克敵機先這個神級被動技能的示警。
而現在,
克敵機先再次觸發。
程怡然竟然打的是這個主意......
真是天才的想法。
怪不得剛才開門之後,她探頭探腦地往屋子裡一個勁兒地瞅,估摸著就是在看是不是有監控或者其他人在呢。
確認沒有監控,也沒有第三人。
那她就可以盡情發揮了。
不得不說,這娘們兒還有點腦子......但是不多。
真的就只有一點點。
............
對面。
程怡然一把扯斷肩帶之後,
又彎腰揪住漁網襪用力一扯......
只聽「撕拉」一聲,漁網襪破開口子,大腿露了出來。
接著,
程怡然衝著林北「邪魅」一笑。
然後,立刻換了副面孔。
變得驚慌失措,神色慌張,一副害怕的樣子。
捂著胸口踉踉蹌蹌往後躲去,
同時口中尖聲大喊著。
「不要!不要過來!」
「請你放尊重一點!」
「你再這樣我報警了!」
「我特意登門道歉,但你也不能對我動手動腳,你這是非禮!」
「救命啊,救命啊!」
程怡然大叫著往後「逃」去。
而這個時候,
一個男人舉著手機從樓梯間沖了出來。
「然然!你沒事吧!」
「你個狗日的,敢欺負然然,我都拍下來了,我要讓全網都看到你的醜惡嘴臉!」
是曹猛。
凶神惡煞的樣子。
舉著手機衝出來大聲叫嚷著。
「老公,嗚嗚嗚,救我,他剛才他竟然想那樣我......太可怕了。」
程怡然哭哭啼啼地撲到曹猛懷裡。
曹猛一手抱著程怡然,一手舉著手機,依舊對著林北猛拍。
「你個王八蛋!」
「還好我不放心然然一個人過來找你道歉,偷偷跟在後面。」
「不然的話,今天還真就被你個禽獸得逞了。」
「你踏馬的!」
「我可都拍下來了,你不是大網紅嗎,我發到網上去,我讓你更紅!」
曹猛氣勢洶洶地威脅著。
程怡然連忙阻攔道:「別,老公,你發到網上......那,那我的臉可就丟盡了,你讓我以後可怎麼見人啊嗚嗚嗚。」
曹猛咬牙道:「難道就讓這個禽獸逍遙法外嗎!?這口氣,我絕對咽不下去!不發到網上也行,那我報警,讓警察處理他!」
程怡然猶豫片刻道:「可是報警的話......事情還是會傳開的,他就算不去坐牢,也肯定會身敗名裂。」
曹猛冷哼一聲:「那不正好,像他這種禽獸,就得讓他身敗名裂,變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那我怎麼辦?」程怡然一臉糾結,雙手交叉捂著,輕咬下唇道,「以後我怎麼見人,我爸媽怎麼見人,我怕......」
「但他做了這樣的事,總不能什麼代價都沒有吧?」
曹猛滿臉的不情願。
片刻後突然眼睛一亮,
「有了!」
曹猛看向林北。
「姓林的!看在我女朋友的份上,我可以放你一馬。」
「只要你撤訴,別追究我女朋友的責任,我就可以考慮也放你一馬。」
「怎麼樣?」
「是雙贏還是雙輸,你自己決定!」
曹猛目光略顯得意地看著林北。
似乎吃定他了。
事實上,
以曹猛的角度來看,也確實是穩操勝券,優勢在他。
這招其實並不算多麼高明。
放在普通人身上,不一定好使,甚至可能會起到反作用,讓對方惱羞成怒,弄巧成拙。
畢竟只是「耍流氓」而已,就算追究到底,也無非是批評教育,頂多拘留三五天。
不能說不痛不癢,但也絕對算不上有多麼巨大的威懾力。
但用在「公眾人物」身上,那絕對是必殺技!
因為公眾人物對名聲更加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