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市,某公寓內。
戴著眼鏡,一腦袋捲毛,身形偏瘦的「曹政」正坐在電腦桌前,雙眼直勾勾盯著電腦屏幕,左手按鍵盤,右手握滑鼠,正在剪輯視頻。
他就是「正道的光」。
初涉自媒體這個行業,曹政做了很多功課,看了很多攻略,也請教了不少人,甚至還被一些無良自媒體機構以「幫起號」等理由割過韭菜,坑了不少錢。
不過好歹經過一番折騰,曹政也算是了解到了一些這個行業的情況。
知道什麼樣的視頻,更容易火。
沒錯就是有爭議,有討論度的視頻。
爭議越大,討論度越高,自然也就越容易火。
本著這樣的原則,曹政倒也出了不少視頻,基本都是緊跟社會熱點話題。
你別說,你還真別說。
視頻的數據,比以前可好太多了。
曹政的粉絲也積累了大幾千。
就在曹政感受到這種套路的甜頭的時候,「見義勇為致死案」發生了。
並且迅速衝上各大平台熱搜榜。
曹政自然不會放過這個送到面前的熱點。
他迅速出視頻。
一開始,曹政是站在「見義勇為無罪無責」的角度發視頻,可他發現,這些視頻確實有些流量,但流量並不高,最起碼,跟這個事件的恐怖熱度比起來,完全不成正比。
曹政突然醒悟過來。
不能這樣。
要想流量高,就得逆著來。
必須發表一些,跟主流觀念、大眾思維相悖的理論,這樣才能夠引發觀眾的憤怒和反對, 進而在評論區里開轟。
如此,熱度也才會越來越高。
正因如此,
所以曹政迅速的,便將那幾個視頻刪掉,重新出視頻。
這次,
他不再支持見義勇為無罪無責,反而是站在死者那邊,一副要為死者「伸張正義討公道」的姿態,強烈譴責林北、褚雲強和趙香蘭三人,要求他們負責什麼的。
態度一轉變,果然視頻的播放量就不一樣了。
簡直不可同日而語。
之前只有幾千的播放量,畫風一變,直接幾萬。
甚至有個數據最好的視頻,播放量都已經接近二十萬了。
這樣的播放量,對於大網紅大博主來說,自然不算什麼,但對於曹政這個初涉自媒體行業的人而言,絕對是一個巨大的成功。
已經是突破新高!
他再次嘗到了甜頭。
於是在這條路上一發不可收拾。
短短大半天之內,就發了五個視頻。
而在看到了李小海的直播錄屏之後,曹政迅速地發了第六個視頻。
這個視頻,他愈發過分。
完全就是站在「道德」的制高點,道德綁架,拋開事實不談,就是胡攪蠻纏。
因此這個視頻的數據也是最好的。
短短一個小時,播放量就破十萬。
看這趨勢,播放量突破百萬不是問題。
評論區里更是吵得不可開交。
........
【支持博主,你是全網唯一一個敢說真話的人。】
【保護我方正義博主!】
【博主說的太好了!人都死了,他們還在那裡冷嘲熱諷,甚至給死難者的家屬二次傷害,太過分,簡直突破道德下限。】
【沒錯!不管警方如何定責,不管法律如何規定,也不管現場情況到底是什麼樣的,這些我們都先拋開不談,我們就看事實。什麼是事實?事實就是,人死了,家人悲痛欲絕,一個家庭破滅了,這難道不值得我們深思嗎?他確實犯了錯,可罪不至死啊!再說了,即便犯的是死罪,可某幾個人他們又不是執法者,也沒有執法權,並且死罪也要經過審判才能定罪吧?憑什麼就能濫用私刑把人逼死,完了還沒有半點愧疚之心?這是人性的扭曲還是道德的淪喪?】
【天大地大,人命最大!我只說這麼多,懂的都懂。】
【博主你頂住,某些腦殘粉即將降臨。】
【但凡有點良知的人,都會支持博主。不過大家要警惕評論區的某些洗地狗。】
【人死了,不可能什麼責任都不承擔,沒這個道理!】
........
【放***狗臭屁!別嫌老子說話難聽,實在是你在這兒放的狗屁太臭了,我實在是忍不住。死了就咋了?如果是林北害死的,刑,該抓抓,該判判,該賠多少錢就賠多少錢,沒毛病。但他的死跟任何人都扯不上關係,完全是他自己作死的,這憑啥讓別人背鍋?嗯?】
【看得出來,你很想吃網際網路這碗飯,但當心這是你最後一口。】
【好傢夥,我都看懵了,什麼都能拋開?既然如此,那為什麼那個搶劫犯的死,你不一起拋開?】
【想起林北一句非常經典的話,拋開事實不談,談什麼,談勾八嗎?】
【綠屍寒警告........算了,直接法院傳票警告。】
【我敬你是條漢子,獎勵鐵窗淚一首。】
【評論區簡直烏煙瘴氣,只能說有些人的三觀,比踏馬海岸線都扭曲。】
【來,歡迎來噴,全天24小時在線,誰說的見義勇為要承擔責任,過來我們好好掰扯掰扯。】
【@林北,看我請神大法。】
【@林北,請神+1】
【@林北@林北@林北】
【@林北,北哥,有人騎在你頭上拉屎,這你能忍?反正我是不能忍。】
【博主你地址發我下,我給你寄點土特產。】
........
兩撥人吵得不可開交。
還有很多人才網友,在線整活,不帶髒字兒卻罵得最凶。
【密碼的,太極拔劍了!】——這是太極宗師。
【比亞迪,小心我給你瑪莎拉。】——這是懂車帝。
【如果楚霸王項羽遇到你就好了,因為你就是楚勝。】——這是史學家。
【你跟帝都的房價一樣,沒跌又直漲。】——這是房地產銷冠。
........
整個評論區可以說是戰火瀰漫,樂子不斷。
曹政非常高興。
殊不知,大禍也不遠了。
他的名字,已經被林北記在小本本上。
幾天後,便會出現在起訴書的被告人一欄。
再過幾天,就會收到法院傳票。
再再過幾天,判決書也會遞到他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