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葉市最高審判庭中,正進行著一場全城矚目的審判——
「被告人涼烽,涉嫌在未取得醫師資格證及行醫資格證的情況下,對原告劉全富進行非法醫治。同時,被告人在明知自己的職業為執業獸醫的情況下,依舊使用獸用器械,對作為自然人的原告劉全富進行醫治,涉嫌人格侮辱,侵害人權。根據《刑典》第二百五十條、第二百五十一條之規定,原告劉全富要求被告涼烽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十五萬元。」
審判庭上,涼烽作為被告人,靜靜地聽著對面原告律師季博的控訴。
而作為原告的劉全富,此刻正悠閒自得地坐在原告席上,眼神得意地看著涼烽。
十天前,劉全富乘坐高鐵的時候突發心臟麻痹,一瞬間呼吸急促,口唇發紫,命懸一線。
列車員發布尋醫通知,但整趟列車找不到一個醫生。
眼看著一條鮮活的生命就要逝去,涼烽在全車期待的目光中走上前來。
他瞳孔微縮,隨即劉全富身體內部結構完全暴露在他的視野當中。
只見一隻爛泥狀的黑色寄生物正趴在劉全富胸口上蠕動著,並且伸出數條觸手,將劉全富的心臟緊緊包裹,令其無法搏動,致使他出現心臟麻痹,缺氧休克的症狀。
涼烽撕開劉全富的衣服,拿出這次出差用的獸用銀針,刺入其胸口。
同時涼烽掌心匯聚一股看不見的力量,順著銀針沒入到寄生物體內,化作一股無形之火開始焚燒。
寄生物感受到痛苦,開始劇烈掙扎,黏附在心臟上的觸手快速收回,心臟恢復跳動,劉全富的臉色也從暗紫轉變為紅潤。
隨著無形之火的焚燒,寄生物最終化作一枚光點,被涼烽的左眼吸收。
——心臟麻痹,吸收成功!
最終劉全富撿回了一條命。
這件事被在場的圍觀者們記錄下來,在網上迅速傳開……
隨著事件的發酵,涼烽的身份也被扒了出來。
當得知他並非人醫,而是獸醫之後,網上的輿論浪潮更加兇猛。
一些人支持涼烽,認為他醫術高超,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應該得到重視和培養。
另一些人則認為他作為獸醫,卻給人治病,不僅是在侮辱病人,同時也是在侮辱人醫這個職業。
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下,涼烽所在的寵物醫療公司不堪重負,選擇將他開除,以撇清關係。
就這樣,涼烽失去了唯一的收入來源。
可即便是這樣,人性的醜惡也依舊沒有放過他。
劉全富,這個被涼烽從閻王爺手裡搶回來的人,卻被貪慾沖昏了頭腦,在家裡親戚的蠱惑下,一紙訴狀將涼烽告上了審判庭。
這件事情再次引爆網絡,眾多媒體蜂擁而至,引發新一輪的高潮。
有人感慨人性貪婪,《農夫與蛇》照進現實。
有人隔岸觀火,幸災樂禍。
有人添油加醋,唯恐天下不亂。
就這樣,涼烽被送上了審判庭,這場審判也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審判現場也被全網直播。
審判庭上,前來給涼烽做義務辯護的律師嚴霏聽到原告的控訴,一張小臉氣得發紅,問道,
「請問原告,對於被告人救您一命這件事,您難道沒有心存半點感激嗎?」
劉全富一聽,臉色變了變,但一想到勝訴之後就能獲得十幾萬的賠償,心裡僅存的一點良心也被他按下。
只見他面目猙獰地說道,
「這小子拿畜生用的針扎我身上,顯然就是把我也當成了畜生,你說我男子漢大丈夫,一輩子坦坦蕩蕩,不偷不搶,卻被人當成畜生對待!這段時間一想到這件事,我就吃不下飯睡不著覺!」
嚴霏拿出涼烽使用過的銀針,說道,
「可根據我們的調查,這種銀針雖然批號是獸用,但卻是一次性的,製作標準也跟人用的沒有任何區別。」
坐在劉全富身旁的季博開口說道,
「不管制作標準是怎樣的,獸用的就是獸用的,被告涉嫌人格侮辱,侵害人權是不爭的事實。」
嚴霏辯駁道,
「但是被告人出發點是好的,並且在該起事件中,原告方經歷了轉危為安的良性發展,並未受到任何來自於被告人實質性的傷害。」
聽到這話,劉全富拍案而起,叫道,
「怎麼沒有傷害了?因為這件事我都患上抑鬱症了,還有醫生開的證明!我上有老下有小,是家裡唯一的經濟來源,我要是出了事,我這一大家子人怎麼辦?所以這小子必須對我後半輩子的健康負責!我要出了什麼事,就全賴他!況且我才要他十五萬,已經很仁慈了!」
劉全富的話讓在場旁聽的觀眾唏噓不已。
確實,對於一個思想傳統的農村人來說,當眾被人「侮辱」成畜生,確實是件非常屈辱的事情。
但涼烽卻很清楚,劉全富根本沒有抑鬱症,他做的是假證明。
真正的抑鬱症患者,頭上會黏附一隻寄生物,這隻寄生物會把觸手伸進大腦里,影響宿主的情緒,從而表現出抑鬱的症狀。
但涼烽沒把這事說出來,一來只有他自己才能看到寄生物。
二來這件事情絕對不能讓第二個人知曉,這是他最大的秘密。
嚴霏臉色漲紅,忍不住對劉全富說道,
「你這樣恩將仇報,就不怕遭報應嗎?」
劉全富一聽,像是被踩了尾巴的老鼠,情緒激動,又跳又叫,
「老天爺啊!你看這些人,侮辱我是畜生,還說我要遭報應啊!老天爺你還沒有沒道理了啊!」
——鐺鐺鐺!
這時,審判長敲響驚堂錘,語氣威嚴地說道,
「肅靜!!請雙方保持冷靜,不要擾亂審判庭秩序。被告方對於原告方的指控,還有什麼要辯解的嗎。」
嚴霏情緒也變得有些激動,她正要說話,卻被涼烽按住肩膀。
「我接受原告方提出的賠償要求。」
涼烽語氣平靜,拿出一張銀行卡,遞給一旁的執法者,
「這是我這兩年的積蓄,剛好十五萬。」
執法者接過銀行卡,呈到審判席上,審判長問道,
「被告方是否確定放棄辯護。」
「確定。」
「原告方,被告放棄辯護,並同意支付賠償金,你是否還有異議。」
原告席上,劉全富眼珠子一轉,感覺賠償要少了,於是說道,
「我有異議!我要求賠償三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