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翠芝懷孕了,她以為自己終於揚眉吐氣了,她終於可以生兒子了。記住本站域名
一直以來江家人全家都看不起她。
就因為她生不出兒子。
江老太瞧不上她,趙金花也擠兌她,在這個偌大的江家,誰都可以在她周翠芝的頭上踩一腳。
這次她一定會生一個兒子出來,讓他們看看,她周翠芝也是能生出兒子的人,好好的揚眉吐氣一次。
一直以來她都是被壓抑的,於是她開始拿自己的兩個女兒撒氣,他們多好欺負啊,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趕都趕不走。
可是自己的大女兒江鳳就是個白眼狼,她跑去警察局告自己虐童,狗屁的虐童。
她自己生的種,打死都不為過,她給了他們生命,那他們的生命就是自己的。
可是警察找到家裡來了,沒辦法為了保護自己肚子裡唯一的兒子,她只好跟著江貴東躲XZ。
也不知道是動了胎氣了,還是什麼問題,醫生居然說她是什麼宮外孕。
什麼是宮外孕?她不懂,可是就簡簡單單的做了個檢查就花了五十多塊錢,很明顯,這肯定是醫院騙錢的。
兒子就好好在她肚子裡,都開始顯懷了,怎麼會不能要呢。
她倔強的出了院卻又在晚上的時候抬了進去。
大出血了,醫生說子宮保不住了一定要切掉,不然就死定了。
她怕了,她不想死,可是她也不想沒有兒子。
醫院每天花錢如流水,很快就欠下一大筆的費用,他們給不起。
於是江貴跑了,丟下她一個人在醫院裡跑了。
她每天餓著肚子,盼啊盼啊,盼著有天他突然出現給自己補齊了醫藥費接自己出院。
可是等了3天,也餓了三天,她都沒盼來要等的人。
護士小姐看她可憐,偶爾陪她送幾口吃的,她才勉強度日。
第三天她可以下床了,於是她跑了,。
她一口氣不敢歇的跑到了出租屋裡,這裡卻早就人去樓空了,哪裡還有什麼江貴。
她這才認清楚現實,她被丟下了,江貴根本沒有去籌錢,他根本也不管自己死活了。。。
她拖著虛弱的身體,看著空蕩蕩的出租屋,哭了一整夜。
最終她跑去找了房東,房東看她可憐,退給了她一部分房租,她帶著房租就回了雲城。
江家早就容不下她了,江老太陰陽怪氣的罵自己是一個不下蛋的雞,攛掇著江貴跟自己離婚。
江貴對江老太言聽計從,自然是提出來離婚。
自己現在夫家不要,娘家不留,她過連流浪狗都不如,起碼流浪狗還能偶爾吃頓飽。
江家不知道什麼時候把自己兩個賠錢貨的女兒過繼了出去,她跟人打聽了,聽說這兩個女兒現在在城裡過得很不錯。
這一刻她想到了自己的女兒,去住在她們那裡,讓兩個女兒孝敬自己,女兒孝敬媽,不就是天經地義嗎?
哪成想去了幾次都被趕了出來,最後還是被警察局的給抓住了。
虐童罪,還有拖欠了醫院的醫藥費,她需要進去呆幾年了。。。
這一刻她突然覺得好像進去了也不錯,起碼有吃有住,不用睡大街,翻垃圾了。
在裡面的生活很枯燥乏味,可是卻是她這一輩子呆過最舒服的地方。
每天吃喝不用愁,還能學到一些文化。
這裡有著公平公正,有互相尊重,有平等待人,這一切都是她未曾得到過的。
她知道了法律,也知道了自己以前多麼的荒唐。
隨著日子一天天的過去,出獄的時間到了。
她開始害怕,她不想出去,她出去了能去哪裡呢?
無依無靠,又是流浪?
最終她出獄的日子到了,她被送到了監獄大門口,久違的陽光跟自由都湧向了她,可是她卻覺得自己好像又被束縛住了一樣。
她偷偷回了江家,她還是舍不下。
可是看著江貴跟她新娶的老婆兩人有說有笑的,看著江家有她沒她好像也沒什麼變化。
原來自己真的是可有可無啊。
江貴得了兒子他應該很高興吧,畢竟他期盼了那麼些年了,這回應該可以抬起頭來了吧。
她又想到了自己的兩個女兒,她多想見見她們。
可是以前住的地方早就人去樓空了,問了房東,說他們去了南方,南方的哪裡就不得而知了。
最終她找了個洗碗的工作,可是洗碗太累了,她早就過慣了監獄裡吃飽不餓的日子,對她來說每天彎著腰洗碗,永遠也洗不完的日子,太痛苦了。
可是她不工作就沒有飯吃,她又開始了流浪。
直到她被路邊的流浪漢拖進了小樹林。
她一開始從反抗到了妥協,最後甚至跟著流浪漢一起討飯。
因為跟著他不挨餓。
他們成了搭夥的討飯組合,白天兩人討飯,晚上就露天席地的做那種事情。
又是兩年過去了,流浪漢老了,及討不到飯了,哪方面也不行了。
周翠芝想要拋棄他了,她打算去找新的有能力的流浪漢。
可是老流浪漢根本不會放過她,他的大手死死掐著她的脖子,想拉著她同歸於盡。
她開始反抗,她胡亂的抓著地上的石頭,狠狠的砸,血噴灑在她的臉上,是滾燙的。
4
她嚇壞了,丟下了屍體就跑了。
第二天警察局再次找到了她,她帶上了銀色的手銬。
她心中沒有悔意,甚至還有些期待,這樣流浪的日子終於結束了,她又可以回去那個供吃供喝,舒服自在的地方了。
她被送進了看守所,每天有人給她送熱飯,有乾淨的床睡。
她甚至想自己為什麼不早點犯點錯,早就回來了,哪裡需要在外面吃那麼多的苦頭。
日子一天天的過去,她也舒服的呆著,除了每天被提審以外,幾乎沒有人管她。
她拼命的認罪,態度極其良好,她怕自己要是不交代好就會被趕出去。
直到有一天處決書下來了。
死刑。
她懵了,她開始哭鬧著說人不是自己殺死的,自己是在自衛而已。
可是罪過書上寫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該有她自己像狗爬一樣的簽字,哪裡容得了她反悔。
秋。
10月21號。
犯人周翠芝,因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請記住我們的域名 ,如果喜歡本站請分享到Facebook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