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老僕

2024-08-23 21:15:20 作者: 龍升雲霄
  「族長,陳家來人了。��

  「陳家,哪個陳家?」

  張恆正帶人發槍,便有人來報說陳家來人了。

  「陳家大院的陳家。」

  來人提醒了張恆一句。

  張恆恍然大悟:「快把人請來。」

  「張族長。」

  不多時,遠處便走來一位四十多歲,穿著體面的鄉紳。

  張恆上下打量兩眼,笑道:「陳老爺,這麼好來看我啊?」

  陳老爺苦苦一笑,問道:「張族長前些日子說買我房子的事,還當不當真?」

  「當真啊,這還能有假?」

  張恆拿著一桿毛璱步槍,拉拉槍栓,又對著天空瞄了瞄,頭也不回的說道:「你不是讓人傳話說不準備賣嗎?」

  陳老爺臉上的苦澀更濃,回答道:「此一時彼一時也。」

  張振天登門的時候,張恆還只是個從南洋回來的富翁。

  陳老爺不缺錢,自然不想把宅子賣給他。

  今時不同往日,張恆不但當上了張家族長,還從外面搞了一批武器回來。

  本來他還想再觀望一下。

  結果僕人跑來說張恆正給人發槍呢,都是張家人,三輛卡車的武器,弄的跟打仗一樣。

  這下陳老爺徹底坐不住了,他家是有幾個護院,可那些人防個毛賊還行,防不住幾百杆毛璱1924啊。

  「行,那就明天搬吧,三天內搬完。」

  張恆將手裡的槍丟給大奎,回頭看向陳老爺:「沒為難你吧?有難處就說,我這人比較通情達理,凡事都可以商量。」

  「沒有,三天之內一定搬完。」

  陳老爺強撐著笑容走了。

  第二天。

  流水席還在繼續。

  民團也樹立了起來,早上三百多人拉到山下一陣操練,每人打了二十發子弾,先把感覺找一找。

  當然,想要這些人立刻變成神槍手是不現實的。

  神槍手需要子弾去喂,需要時間去養,所幸張恆也沒指望他們去打仗,逐鹿中原,慢慢練著,能上靶就行。

  民團教練,是大奎和小奎的老爹,鎮上最厲害的獵戶擔任的。

  老爺子快五十了,身體還算硬朗,哪怕沒受過正規訓練,可幾十年的摸爬滾打下來,玩槍還真沒服過誰。

  「上午練槍,下午練體能。」

  「每人每天二十發子彈,一星期就能初見成效,要知道就是那些演武堂出來的,一學期也未必能打一百發子弾。」

  說起民團,張振虎滿面紅光。

  他以前只是商行的押車鏢頭,哪有現在的副團長來的威風。

  雖說這是鄉辦民團,不是正規軍,可架不住槍多啊,那些軍閥手下的正式團,也沒幾個能有350桿快槍吧,這可是清一色的德國造,射程比漢陽造遠多了。

  「堂哥,你那邊弄的怎麼樣了?」

  張恆又看向張振天。

  「民團的證件已經批下來了,至於黃金龍頭手杖,也已經讓匠人們開始打造。」


  「裁縫也找好了,回頭除了給八位老爺子製作長袍馬褂,還會趕製一批短衫,用來給民團當制服。」

  張振天如實回答。

  張恆點點頭,叮囑道:「江南地區只有春夏秋,冬季不是很冷,一身短打能穿許久,多做兩身也無妨。」

  「另外褲子,鞋,也由我們統一發放,尤其是鞋,不要草鞋也不要布鞋,要官兵軍官的那種軍靴,結實還耐用。」

  張恆並不打算從現實世界買衣服再帶回來。

  那樣麻煩不說,也省不了幾個錢,還不如買布回來讓裁縫教著鎮上的女人做,怎麼說這也算一門手藝。

  「族長,你的安全是最重要的,遇到事,光是大奎和小奎兄弟兩個不太夠,還是再挑幾個吧,這樣安全些,等過兩天,陳家大院騰出來了,我再選一些人住在外院和後院,晝夜讓人巡邏,以免有不長眼的夜裡有想法。」

  說完了手邊的事,張振天又想到了張恆身上。

  張恆稍一尋思,覺得很有道理,開口道:「大奎,你去民團里挑八個訓練刻苦,看著也比較穩重的,以後跟在我身邊。」

  八個人,再加大奎小奎和張大膽,一般毛賊別想近身。

  就算遇到正牌土匪,二三十人也能招呼一陣,誰勝誰負都不好說。

  更何況,土匪也不是鐵頭娃娃。

  見你有人有槍,不好招惹,自然也不會來觸你的眉頭,他們也怕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

  三天後。

  啪啪啪啪...

  又是一陣鞭炮聲。

  張恆站在陳家大院門口,看著張府二字被掛在了門樓上。

  從今以後,大溝鎮只有張府張家大院,再也沒有陳府陳家大院。

  說起來,以他的身份地位,在明清時代根本夠不上『府』的門第。

  不過眼下都民國了,也沒人追究那個,張府二字對眼下的張恆來說也算恰當。

  「老爺。」

  四名小丫鬟,領著十幾個僕人,齊刷刷的對著張恆行禮。

  張恆面色不變,故作鎮定的『嗯』了一聲,其實心裡還是美滋滋的。

  封建社會,有封建社會的好啊。

  換成現代,誰要是敢讓傭人喊自己老爺,傳到網上能被人噴死。

  當然,真正有權勢僱傭大批傭人的家庭,也不會給你發到網上的機會。

  在那看不見的角落中,有些事其實已經復古了,只是普通人看不見而已。

  「老爺,院子已經收拾好了,72個房間各個都打掃過,並且換了新的窗紙,被褥,一些不堪用的家具也都換了新的。」

  說話的是陳家以前的管家忠伯。

  陳家搬走後,據說要去省城,住小洋樓。

  忠伯年紀大了,陳家人也覺得他不堪用,就連同另外兩個老僕人一起辭退了。

  張恆聽說了這件事,正愁自己府上沒有管家,可能會出亂子,就把這幾人留了下來。

  忠伯是其一,能主管內外。

  孫嬤嬤是其二,這是一位從宮裡出來的老嬤嬤,會按摩,錘腳。


  還有一個是老楊頭,會伺候牲口和趕車。

  不過老楊頭也歲數大了,趕著車能睡著了,也就老馬識途,認得路,不然他能把你拉亂葬崗去。

  張恆自然不想去亂葬崗玩。

  於是就把老楊頭打發去了門房,至於孫嬤嬤,則被他留在身邊負責教導四個小丫頭規矩和伺候人的手段。

  「老爺,您可別小看了錘腳,腳上的穴位多著吶,腳舒服了,就什麼都調理順了。」

  「現在您還沒娶親,等您有了親事,我敢說不光是您呀,就連夫人也離不開這個,一天不錘就跟心裡缺點啥似的。」

  孫嬤嬤手持一對小木槌,一邊給張恆錘擊腳心,一邊示意四個丫鬟好好學。

  張恆舒服的直哼哼,半歪在安魚魚懷腿上,心想道:「教會了徒弟,餓死了師傅,孫嬤嬤要是會留一手,光憑這錘腳的手藝,也不至於讓陳家人給趕走。」

  「老爺,民團那邊來了二十號人,說是留下當護院的,我尋思著,可以在前院和後院各駐紮十人,以護周全,您看怎麼樣?」

  老管家站在一旁候著。

  「就按你想的去辦吧。」

  張恆無所謂的說道。

  老管家聞聲又道:「您從陳家買下的那些地契,我已經和莊戶們核對過了,一共是一千二百畝。」

  「還有鎮上的三間店鋪,兩家米店,一家雜貨店,目前經營的還算不錯。」

  「要是您沒有別的想法,我準備讓下面的掌柜照常經營著,每月將帳本送到府上審核一次,其他依舊。」

  「另外,府里的住處我也安排了一下,粗使婆子都住在後院,更夫,轎夫,車夫,和門房住在前院,孫嬤嬤和四個小丫頭與您住在中院,隨時伺候著,您看這個安排可還妥當?」

  「妥當,你安排的不錯。」

  張恆對老管家越發滿意。

  有這樣一位統籌上下的老管家在,內宅便不用他費心。

  「對了。」

  想到帳目的事,張恆也問了一句:「陳家以前收多少租子?」

  「回老爺的話,是七成。」

  「七成!」

  張恆搖頭:「陳家的租契全部作廢,換成我張家的租契,並將地租一律改為四成,糧稅方面也由我們負責。」

  「四成?」

  老管家楞了一下:「老爺,七成的租子就算良善了,我們收四成,還負責交糧稅,那可就剩不下什麼了,總不能一年到頭,免費把土地交給佃農種,我們啥也不要,只要個名聲吧?」

  民國時期的地主,還是比較狠的。

  七成租,意味著每年的糧食,地主家要收走七成。

  這還算好的,有些更狠的會收八成,剩下的糧食根本不夠百姓吃。

  顧先生的《日知錄》中就提到過,每畝獲糧三四百斤,繳租十之七八,租十畝地,一年下來也就剩六七百斤糧食。

  遇到荒年,產量下降,一畝只有一二百斤糧食的產糧,交完租子,百姓第二天就要出去要飯。

  而在收租之外,還有一種定租。


  不說收幾成,而是定下要你交多少斤糧食。

  定了每畝300斤,到了秋收,你就得每畝地交300斤糧食上去。

  如果豐收了,今年一畝地收了400斤糧食,自然皆大歡喜。

  遇到不好的年歲,一畝地只產了200斤,為了交300斤定租,就只能賣兒賣女了,甚至一家子賣人為奴。

  「你不懂,種地賺不了幾個錢,四成租也好,七成租也罷,在我眼裡沒有區別。」

  「租我地種的佃農,多是十里八村的鄉親,與其賺鄉親們嘴裡的口糧錢,還不如用這幾成租子,換個大善人的名頭。」

  張恆露出正色,提點道:「錢,我是不缺的,也不愁賺錢的門路,我要的是人心,是安穩。安穩是什麼你懂嗎?米缸里有糧,就有安穩,你提著棍子趕他們,他們也變不了暴民。」

  老管家還有疑慮,遲疑道:「可是老爺,鎮上的租子都是七成,有些甚至是八成,我們把租子降下來,會不會有人說閒話?」

  鎮上很多人沒地,只能租種地主家的土地。

  張恆這邊一降,就像幾家工廠一起招工,突然有一家把三千的工資提到了五千一樣,肯定會造成動盪,引起其他地主的攻訐。

  「這個不怕,鎮上的那些大地主們瀟灑不了多久,他們手上的那些土地,我遲早會全部買下來。」

  「到時候,除了自己有地的農戶以外,佃農的租子一律降到四成。」

  「當日我在祠堂前誇下海口,說要讓張家人人都吃得飽飯,穿得上衣,可不是空頭支票。」

  說到這,張恆看向老管家:「為什麼很多人吃不飽飯,原因就是地租太高,每年交了租子之後,佃農們也就剩不下什麼了,年年都要餓死好些個。」

  張恆從不認為自己是救世主,他只是想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讓自己的身邊人過得更好些。

  至於賺錢,身為兩界倒爺,賺錢的法子實在太多了。

  種地的這點地租,他從未看在眼裡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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