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引來了楊家其他人,緊接著就是驚動整個村子。
村里不乏不捨得苗春草福運,想要讓於光亮一個人頂罪的,但楊老栓不樂意,怒吼著要苗春草和於光亮這對賤人給他兒子償命。
小紅也在旁邊幫腔,「沒錯,他們殺了我三哥,就該償命。」
有人問:「你不是煩你三哥嗎?他死了你不該高興嗎?」
小紅一臉的義正詞嚴,「雖然我三哥很混帳,但他好歹是我三哥,我不能看著他被人害了不管,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你們不要為了利益就包庇殺人兇手。」
楊老栓:「好丫頭,你腿腳快,趕緊去報官。」
「哎,老栓叔,一切好商量……哎哎哎,小四丫頭,這黑燈瞎火的,城裡有宵禁,你跑那麼快做什麼?」有人還想談條件,卻不想小紅速度極快,很快竄出了人群。
遠遠還傳來她不放心的叮囑,「爹,你務必保護好現場,不要讓人隨便進去破壞現場,到時候方便給苗春草和於光亮定罪。」
這邊縣裡確實有宵禁不錯,但是如果有人命官司,守城士兵會派兩個人核實,確認後會封鎖現場,第二天一早會上報縣衙,縣衙那邊會讓捕快,仵作接手。
遇上干實事的縣令,說不準會親自過來查看。
如今的縣令就別指望他親自來了,但明天肯定會派捕快來的。
因為有小紅的叮囑,楊老栓拿著鐮刀擋在門口,不讓人隨便進屋,旁邊還有楊老大和楊老二拿著扁擔守在楊老栓兩邊。
事關人命,而小紅又已經跑走,村民們知道想要留下苗春草沒可能了,倒是沒人強闖。
很快,小紅就帶著兩個守城兵士來了,看到現場血腥的一幕。
有守城兵士戒嚴趕人,村民更不敢有什麼動作。
苗春草和於光亮殺楊興財的現場一目了然,縣太爺判了兩人斬立決。
苗春草被押入大牢整個人都是恍惚的,她不明白自己都重生了,怎麼還能過成這樣,這還不如上輩子呢。
起碼上輩子嫁給那畜生的頭兩年日子還過得去,只是在那畜生屢考不中後,日子才艱難起來。
可這輩子她什麼本事還沒發揮,怎麼就被判斬頭了呢?
不不,不該這樣的,她這麼有福氣,應該成為人上人才是。
對對,她是福寶,只要告訴縣太爺,她可以幫縣太爺辦事,讓他業績評優,相信縣太爺會保下她的。
可她叫來牢頭,想要把她是福寶的事說出來時,卻張不開嘴,差點沒急死她。
她又用手在地上比劃,想寫出來福寶兩個字,發現腦子裡突然變得一片混沌,什麼也寫不出來。
牢頭見此,沒好氣地朝她抓著牢門的手連連抽了幾鞭子,嚇得她連連後退。
就這,苗春草仍舊不死心,每天都試著跟送飯的獄卒說,始終沒能說出來來。
在這種不甘心下,兩人被砍了頭。
楊家人恨毒了他們,不會為他們收屍,苗家人倒是寵愛苗春草,為她收了屍,但不會讓她進苗家祖墳,而是隨便找了個地兒把人埋了。
於家人因為之前於光亮鬧出的丟人事兒,連給他收屍都不肯,他的屍體被丟到了城外亂葬崗。
小紅是個心善的,把他被野狗啃得不見肉的腦袋找回來,把同樣破爛的身體拼接到一處用破草蓆一卷,拖著到苗春草的墳前。
而後她又悄悄去把楊興財的墳挖開,把他的屍體帶過來和於光亮的屍體並排放好。
做完這些,小紅又刨開苗春草的墳,掀開棺材蓋。
她發現這個棺材有點小,容不下三個人。
摸著下巴沉思片刻,她一把火把三個人燒了,然後把他們的骨灰放棺材裡,封棺填土!
搞定後,小紅拍拍手,心想:她可真是個稱職的紅娘,為了讓他們三個死同穴,大晚上的她又是刨墳,又是拖屍體的,不知道有沒有人瞧見,如果瞧見嚇著人就不好了。
她來回看了看,沒瞧見人,給三個人牽了十輩子紅線,上面還系了一溜疙瘩。
坎坷的愛情啊,好好享受吧。
回到家,小紅就從原身體內彈了出來。
緊接著是熟悉的虛擬屏幕。
系統類別:紅娘系統
宿主姓名:紅繡球(前任主人簡稱小紅紅)
種族:極品先天靈寶
功能:主三界婚姻,威力大,聖人之下挨上一擊,肉身元神都保留不住(普通世界不可用)
達成成就:大鬧天宮(佩戴此成就進入仙魔世界,天帝都要讓你三分)
戰利品:天地畫乾坤(普通世界不可用)
光環:死同穴(佩戴此光環,恨你的戀愛腦激動起來想把你埋了。)
與此同時,還伴隨著紅娘系統機械的解釋音:「因為這次世界宿主很認真刨墳拖屍讓三個人死同穴,此方天道獎勵你此光環。」
小紅:「(*  ̄︿ ̄)……」
什麼鬼?
這種想埋她的光環要來何用?
然而,紅娘系統沒有再給更多的解釋。
小紅只能繼續讓系統匹配新的任務。
……
「陛下,皇后娘娘不肯吃您送過去的吃的,娘娘說……」太監總管趙福小心翼翼偷覷著上首聖人的神色,不知道後面的話如何開口。
「她說什麼?」
「娘娘說您不肯相信她,她為表清白,自願絕食,直到您肯相信她為止。」趙福說這話時,頭垂得更低了。
小紅再次降臨新的世界,被牽引著進入了皇宮御書房,聽到的就是這樣一番對話,覺得有些怪異,這個皇后娘娘莫不是在威脅皇帝?
正這麼想著,再次感受到熟悉的吸力,小紅沒有抵抗進入了皇帝的體內。
原身名叫軒轅拓,是大燕的皇帝,皇后是原身舅家楚國公第三女,名芷荷。
楚芷荷和原身青梅竹馬,先帝見兩個小的感情好,下令指婚。
楚芷荷進宮一年後生下長子,原身很喜歡,但後宮除了皇后之外,只有兩個低階嬪妾,朝臣們諫言後宮空虛,該採選了。
大燕建國一百二十年,原身是第三任皇帝,採選是由開國高祖提出,後由先帝和朝臣們多次商議修訂成為定製,還專門將這個過程寫進《大燕革事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