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仄、雜亂的街道里,昏暗燈光下。
林雲初看著眼前的男子,感覺自己渴瘋了。
男子臉龐俊朗剛毅、額頭上、胸前有濃濃的血跡,鼻樑高挺,喉結性感且突出,薄唇閉緊抿成一條線。
他有雙讓人不敢侵犯的雙眸,凶冷且危險,好似舔著血的狼,警惕且防備地冷視著她,散發著誰靠近他誰就死的壓迫感。
酒壯熊人膽!
越危險越刺激,越刺激越想上!
林雲初吞了吞口水,抬手直接往他身上去摸。
手還沒觸碰到男人,就被男人大而有力的手鉗住。
林雲初吃痛,抬起眼眸委委屈屈地看著他。
裴淮遠看著眼前的女子,女子不過十七八歲,紅唇如珠晶瑩剔透,她有一雙非常美麗且惑人的眼眸,漾著水霧,濕漉漉的,勾得人慾望直飈。
他更看出來了,這姑娘不正常,臉蛋透著不正常的潮紅,眼眸迷離。
她吃了不該吃的東西!
「他明明就往這邊跑了。趕緊追,他受傷了,跑不遠的!」
「老子這次非收拾他不可!」
「活捉黑鷹的,老子獎勵一百張大團結。打死黑鷹的,獎勵兩百張大團結。」
身後傳來急迫且兇狠的聲音。
剛喘息片刻的裴淮遠神色未動,手卻微微顫了顫,如鷹隼一般的眼眸也微微暗了暗。
此刻的他已經重傷,根本跑不動,也躲不過。
森冷眼眸倏地閃過一縷光,迅速往地上抓了一把泥灰,往自己頭髮和臉上用力一抹,掩住自己臉上的血跡,而後直接往林雲初身上生撲了上去,「冒犯了!」
「輕點,輕點……痛,痛……」
「嗚嗚……哥哥,不要了,我不要了……」
林雲初嬌軟連連的聲音在街道里響起,綿長且濃烈,聽得人面紅耳赤。
「操!這年頭乞丐混混都這麼有艷福!」
「老子若不是任務在身,老子也想來!」
「黑鬼還不走?人真跑了,你也死了!」
一群手持危險品的黑衣人看著地上一個喘著粗氣,一個行為狂放的男女,迅速離開了。
男人身上清涼的感覺讓林可可燥熱的身體和心舒服了不少,可還沒完全得到滿足,那絲清涼便立馬不見。
她感到自己的好幾個手指咬破,鑽心疼痛傳過來,她打了一個機靈,整個人清醒,而後再次暈了過去。
*
「林志鋒,這次不管你說什麼,我都不會留她了!你看看她這德行,齷齪無恥,傷風敗俗!」
「大街上男人干那事!這一身的血!我都不好意思帶去我醫院。」
「我們老林家的臉都被她丟光了!要不是可可機靈,現在我們家和司家的親事都已經作廢了!」
「呆在這裡,哪裡還有人會娶她?現在對她來說,回鄉下是唯一的出路!那裡的人不知道她乾的這事,還能勉強找個婆家!」
聽著耳邊女人嘰嘰喳喳各種嫌棄且憤怒的聲音,林雲初腦袋嗡嗡嗡的。
眼眸一睜開,便看到床上古董級別的鳳穿牡丹床鋪,噴塗著紅漆桌上擺放著幾十年前的老收音機,牆上掛著充滿年代氣息港星的掛畫。
可可?
司家?
林雲初腦袋乍然一聲響,不屬於自己的記憶全部湧入自己腦袋中。
她穿書了!
穿到一本《真千金歸來,假千金打哪來滾哪去的》八十年代、女主重生的年代文小說中。
女主真千金林可可一出生就和她這個假千金抱錯,快十八歲才真相大白。
真千金在鄉下長大,條件艱苦,林父林母心疼得不行,知道真相後,立馬把她接了回來。
真千金回來後,原主整日惶惶不安,她不想回鄉下。
為了自己能留在城裡過好日子,她想盡辦法陷害真千金。
在她們十八歲生日宴,原主設了一個局,往真千金的酒水裡加了一些料。
卻沒想到被真千金將計就計。
最後喝下加了料酒水的人是她自己。
於是發生了昨晚街上、大家都以為她被糟蹋了的事。
「爸,媽,妹妹就是高興,多喝了幾杯,你們冷靜一點。她也是受害者,被街上乞丐混混糟蹋了,身上全是淤青,身上都是血,很可憐的。」
林可可紅著眼睛,一臉心疼的看著林雲初。
「可可,你真是太善良了!她是受害者?我聽說人說,她喝那杯飲料,本來是要給你的!我真是難以想像,如果喝下飲料的人是你那該怎麼辦!」
王秀君滿臉憤懣,恨鐵不成鋼,「人家要害你身敗名裂,你還心疼她被糟蹋?要不是她自作自受,現在躺床上,被所有人議論的人就是你!」
林雲初聽著他們兩母女一唱一和,內心開始瘋狂的捋劇情。
昨晚上發生的這件事,原主林雲初確實設計了林可可,但她只是讓林可可失態,出醜;林可可卻在裡面下猛藥,將她扔在大街上,故意找來混混,讓她失去清白,身敗名裂,名譽盡失。
兩人之所以針尖對麥芒,往死里這般算計的原因是司家大孫子。
林家老爺子在世的時候和司家老爺子有孫輩聯姻的約定。
林可可沒回來之前,這門婚事是原主的。
現在林可可回來,這婚姻按照規定那就應該是林可可的。
原主堅決不放手,司家是越市的豪門,有洋樓有小汽車,司家大孫子一表人才,非常帥氣,年紀輕輕就已經是部隊軍官了。
林可可更不願意放手了,她才是女主,是真千金,絕不允許自己的男人和林雲初有一段情後,最後才和自己結婚。
兩人第一輪對決,原主慘敗。
林雲初坦然接受這個結局,這局算是她林雲初不對在前,活該被反撲。
但林可可現在這,自己一副黑心腸,還演得這麼善良,就讓她噁心了。
「姐姐,你心底這麼善良,池塘里那一朵白蓮花都沒你這麼白啊。」
林雲初似笑非笑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