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雖然確定了犯罪嫌疑人,可警方卻並不知道王軍此時在什麼地方,專案組再次召開緊急會議,討論接下來的追捕方案。
在會議中有人提出,應該對第一人民醫院進行布控,王軍很有可能再次回到這裡。
但更多人卻提出了不同意見,認為王軍不會再回來,正常人做下這麼大的案子,第一時間肯定是跑的越遠越好,根本不會再自投羅網。
不過專案組領導認為,王軍1993年就在餘杭槍擊了三人,現在還在警方的追查之中,但他偏偏再次返回這塊非親非故之地,所以對於王軍,不能以正常人的犯罪心理去看待。
最後會議決定,對餘杭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24小時布控,每組警力以及聯防隊員不少於五人。
警方這邊正在對王軍進行全力抓捕,王軍那邊也沒閒著,雖然此案已經轟動了全國,但他覺得這並不算什麼大事,自己的悍匪生涯才剛剛起步。
王軍在採訪視頻中這樣說道:「我對這件事並沒什麼感想,挺自然的,其實你們說這是個大事,但對於我來講,這算個什麼事,不就是殺了三個人嗎!」
王軍在1月25號作案之後,便騎著摩托車直接去了杭州,他把摩托車藏在了距杭州市區五公里的筧橋衛生院,隨後用假身份證登記,住進了杭州市內的新橋飯店,而且一住就是三天。
在這段期間裡,他剪碎了裝錢的旅行袋,又分了四次把搶來的部分贓款,分別存入了他事先用假名字開好戶的四家銀行,另外又租了一個保險箱,存放了餘款和作案手槍。
除了存入銀行的錢有具體數字之外,王軍從始至終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搶了多少錢,他這種既貪財如命,又視若無睹的表現,才符合一個悍匪的心理特徵。
有了錢之後,王軍並沒有花天酒地的貪圖享樂,而是再一次刺激了他想成為頂級悍匪的願望,而成為頂級悍匪的一個基本條件,那就是火力必須夠猛。
1月28日,王軍帶著五萬元現金,登上了開往廣西柳州的火車,打算四赴越南買槍,結果一覺醒來,發現錢不翼而飛,在火車上被人偷了。
無奈之下,他只能返回杭州,2月1日,王軍帶著錢捲土重來,經過東興市再次來到越南芒街。
這回財大氣粗的王軍,點名要買美制無聲手槍,價錢無所謂,可是黑市上暫時沒貨,只有五四手槍,而且價格已經漲到了2萬元一支。
王軍二話沒說,掏出四萬元要了兩支,另外還有一百多發子彈,臨走的時候,他還心有不甘的扔下了兩萬元定金,讓對方有好槍給自己留著,並且約定了取貨時間。
2月12號,王軍再次返回杭州,他本想提一筆22萬元的存款,然後去廣州暫避風頭,可是銀行有規定,提取大額現金,需要提前一周預約,王軍只能等待。
可回到旅店的王軍百無聊賴,看著新買來的兩把五四手槍,他突然產生了一個極具刺激性的想法,那就是再赴餘杭,看看警方具體是怎麼辦案的。
這個想法一出來,王軍再也無法遏制自己,1999年2月12號傍晚,距離125持槍搶劫案18天之後,王軍悄悄的回到了餘杭。
這天下午,聯防隊員孫炳壽準時來到餘杭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蹲守,晚上七點鐘,孫炳壽巡邏的時候,住院部大門口迎面走過來的一名男子,引起了他的注意。
此人高高的個子,體態修長,面容清秀俊朗,三十多歲的年紀,和模擬畫像中犯罪嫌疑人的特徵非常相似。
孫炳壽心裡一驚,馬上悄悄的跟了上去,可那人走著走著,突然拐進了廁所,孫炳壽沒敢跟進去,而是站在旁邊的病房門口等他出來。
此人正是王軍,他拐進廁所,並不是為了方便,而是覺察到了身後好像有人,為了以防萬一,他想把插在後腰上的兩把手槍,調整到前面更容易快速拔出的位置。
可他在廁所門後聽了聽,發現腳步聲消失了,以為是自己嚇唬自己,馬上又走出了廁所,隨後拐進了很少有人走動的消防通道。
孫炳壽知道,這麼短的時間內,此人肯定沒有上廁所,於是便更加懷疑,馬上追過來問他:「你是什麼人,來這裡幹嘛?」
王軍頭也不回的說道:「我去看看病人。」隨後便往樓上走去。
孫炳壽轉身就跑回了1樓56號病房,這裡是他們的蹲守點,他進屋便對其他蹲守人員小聲說道:「快走,有情況!」
這個屋裡有特警陸建偉,武警中隊長張炳德,以及另外兩名武警戰士,幾個人跟著孫炳壽來到了消防通道。
孫炳壽帶頭,順著消防通道樓梯就往樓上走,沒想到在三樓通往四樓的拐彎處,正好和下樓的王軍來了個面對面。
王軍此時已經預感到情況不妙,伸手就想掏槍,但孫炳壽搶先一步,上去一把就抱住了他的大腿。
與此同時,一擁而上的陸建偉和張炳德兩個人,一邊一個死死的拽住了王軍的兩個胳膊,三人同時用力把王軍按倒在地。
就在王軍倒地的一瞬間,他掙開了右手,從後腰掏出了一支手槍,張炳德眼疾手快,一把就搶了過來。
而另一旁的陸建偉,一隻手緊緊的按住了王軍的左胳膊,另一隻手掏出槍頂在了他的太陽穴上,同時大喊一聲:「別動,再動打死你!」
可王軍毫不理會,依然拼命掙扎,想掏出另外一支手槍,張炳德見此情形,抬起槍柄,狠狠的砸在了王軍頭上,另外兩名武警戰士此時也擠上前來,幾人合力搶下了王軍的另外一支手槍。
幾人制服王軍之後,在他身上搜出已經上膛的五四手槍兩把,裝滿子彈的彈夾兩個,另外還有子彈91發。
可以想像的出,如果孫炳壽慢了一步,或者被王軍掙脫了,那後果將不堪設想。
王軍落網之後,態度非常囂張,他告訴警方,其實自己並不缺錢,之所以搶銀行,一部分原因是為了尋找刺激,另外就是想做一點轟動的大事。
當警方問他為什麼作案之後又再次回來,王軍是這樣回答的:「我就是想回來看看你們能不能查到我頭上,另外我剛買了兩支新手槍,我一直希望能有一場激烈的槍戰。」
在專案組強大的攻勢之下,面對鐵證的王軍,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1999年6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槍罪,判處王軍死刑,7月30號,王軍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