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銘晨,你剛才怎麼說是我拿的錢,明明是你請客的嘛,你不敢讓你姐曉得,會不會你的錢真的是......」看著胡燕蝶和胡雨嬌走遠,顧小七扯了扯胡銘晨的袖子說道。
「真尼瑪個頭啊,把你那胡思亂想的腦子給我關起來,真是的,以後機靈點,難道沒看到我的眼色嗎?」胡銘晨一個爆栗敲在顧小七的腦瓜皮上。
「看是看到了,可是我不敢......哦,對了,胡銘晨,既然你有那麼多錢,幹嘛要我的兩毛錢啊,是不是可以把我的兩毛錢還給我了呀?」顧小七話說一半,就想起自己被收繳的兩毛錢。
胡銘晨明明有十塊錢,還從自己這裡繳去兩毛錢,這怎麼算都不公平。
「毛峰,羅志正,你們覺得我應該還給他嗎?」胡銘晨沒答應也沒拒絕,而是問向另外兩個人。
毛峰個羅志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該怎麼回答胡銘晨的話。
「這個......應該嗎?可能......怕是也不應該吧。」
「我覺得......還也可以,不還也行......我不曉得。」
兩人才得了胡銘晨的好處,不會背叛他,都在從胡銘晨的臉上揣測他的意思和想法。
「什麼不應該什麼不還也行啊,你們兩個......他明明身上有很多錢,還騙去我兩毛錢,這沒道理嘛,就應該還給我。」毛峰他們兩個模稜兩可的話讓顧小七很不爽。
「當然不應該還。」胡銘晨忍不住了,跳出來徑直說道。
「為什麼?」顧小七不服氣。
「好,那我就告訴你為什麼,因為你的兩毛錢已經拿去吃涼粉了。」胡銘晨往街上的方向指了指了道。
「放屁,我的兩毛錢明明就還在你的褲兜里,吃涼粉花的是你給的十塊錢,你當我不知道嗎?想蒙我,沒門兒。」
「我靠......」胡銘晨伸手點了點顧小七,有一種無奈無語的感覺。
顧小七沒說錯啊,他拿給胡銘晨的兩毛錢的確還在胡銘晨的荷包裡面啊,胡銘晨付帳也確實是自己拿自己的十塊錢啊,按照這個邏輯,顧小七的兩毛錢是還在的。
「顧小七,涼粉你有沒有吃,吃涼粉要不要花錢,你只知道你的錢還在,可是人家的涼粉還跑到你肚子裡面去了呢。咱們是不是朋友,如果是,自然就是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你有兩毛你出兩毛,我有十塊我出十塊,那他們兩個還沒錢呢,怎麼辦?我出了六毛錢我都沒說,你出了兩毛到叫喚了。如果你說我們不是朋友,兩毛錢還你就是了。」胡銘晨搖搖頭後繼續說道。
胡銘晨不是非要去計較那兩毛錢不可,他只不過要樹立起一個規矩和原則而已。最起碼,他不能被顧小七給牽著鼻子走。
胡銘晨更不會是要占顧小七的便宜,說難聽一點,顧小七與他走近,未來只會從他這裡得到巨大的好處。現在的胡銘晨可不是重生前的胡銘晨了。
「對啊,剛才還說我摳摳搜搜呢,胡銘晨出了六毛錢,你才出了兩毛錢,居然好意思要回去,虧得你啊。」毛峰立刻站出來支持胡銘晨的立場。
「我是沒有,我要是有的話,別說兩毛,兩塊我也捨得。」羅志正一樣支持胡銘晨,說起了風涼話。
連續受到擠兌,顧小七一瞬間覺得自己特別委屈,苦著臉看了羅志正和毛峰一眼,又看了看胡銘晨,不知該如何繼續下去,整個人感覺很快就會哭出來。
「得得得,你千萬別哭,我還你的兩毛錢不就完了嗎,何必呢,給,你的錢。」見顧小七這樣,胡銘晨於心不忍,趕緊從荷包里掏出兩毛錢來遞給他。
胡銘晨多少有些覺得自己過分了,一個小孩子而已,自己去與他較真幹嘛,沒有必要嘛。
「我,我不要,誰要錢了?我就是隨便說說,你拿回去,我絕對不是那種死摳的人。」顧小七本來不哭的,被胡銘晨這一弄,他到真的哭了出來,一隻手抹鼻子眼淚,一隻手推開胡銘晨遞錢的手。
「那你哭什麼呀,哈哈哈,得了,得了,都快大小伙了,哭哭啼啼的像什麼話,別人還以為我們三個欺負你了呢,閉嘴吧,行了,我不還你了,行不。」胡銘晨笑著一把摟住顧小七的肩膀。
「顧小七,不要哭了,你看,有人在看了呢。」
「是啊,我們沒人欺負你嘛,不還給你,你不干,現在還給你你又要哭,害羞不啊。」
羅志正和毛峰跟在胡銘晨的身後說道。
胡銘晨他們雖然吃完東西往回走了,但是校門口這邊還是聚集著不少同學,他們大都圍著一些小吃攤轉悠。
到了學校門口,胡銘晨就在一塊石墩上坐了下來。
「胡銘晨,你坐在這裡幹什麼,回教室了呀。」羅志正問道。
「你們先回去,你們先回去,我在這裡想點事情,一會兒我就來。」胡銘晨揮手打發他們三個先走。
「你想什麼?你在這裡坐,那我們也陪你一起做一起想吧。」毛峰道。
「嘖,想問題哪有一起想的,快先回去吧,別打攪我,走,走走走。」
羅志正他們三個不情不願的走了後,胡銘晨就坐在那石墩上觀看校門口這個小小市場的生態現狀。
要改變家裡的情況,首要的任務就是要學會掙錢,而胡銘晨經商的閱歷並不怎麼多,所以他最開始想到的就是校門口這一塊所熟悉的環境。
別看這個地方不大,也不在正規的街上,但是中午和下午放學的時候,也是挺熱鬧的。
杜格小學有近千名學生,隔壁的杜格中學的學生更是一千多人。這兩千多人當然不會每個人經常有錢消費,但是,就算只有五分之一,那一天也是好幾百人的市場。
胡銘晨的眼前就有兩個賣炸洋芋的,兩個賣冰棍的,一個賣垃圾食品小吃的,除此之外,還有挨著校門口的兩家人把房屋開了窗,變成小賣部。
在胡銘晨的認識和記憶中,他們這幾家,光憑做這點學生的生意,就基本上能養家餬口。
既然如此,那胡銘晨就想,自己完全可以加入他們,掙點錢貼補家用。
一時間,胡銘晨沒有想到要做些什麼,或者說他沒想到適合於他的。
炸洋芋,他不會,也沒那個時間。賣垃圾食品小吃,看起來生意不怎麼樣。開小賣部,他家不是這裡的,沒有房子,而且,小賣部的投資比較大,明顯不適合他。
到底要做點什麼才會及不妨礙上課學習,又利潤可觀還操作簡便呢?
胡銘晨就坐在那石墩上,看著面前來來往往的學生們想啊想。
忽然間,胡銘晨看到一個小男生從他面前走過去,吸引他的當然不會是那個小男生,他的性取向還沒問題。讓他感興趣的是哪個小男生T恤胸前的卡通圖案。
胡銘晨是要畫卡通嗎?當然不是的,他哪有哪個才能。胡銘晨是靈機一動想到了一個項目---賣玩具,具體點說是賣那種卡通卡片的小玩具。
那玩意投入小,利潤卻是很多倍,簡直可以說是從小孩子的身上賺取暴利。
在胡銘晨的印象中,是兩千年之後,才會有一個外地人拿那些城裡孩子才會喜歡的小玩意到這裡來賣,那生意,十分的火爆,別看那些玩意便宜的才一兩毛,貴點的五毛,可是架不住買的小孩子多啊。據說生意最好的時候,那個外地人一天能夠賺一百塊,想想就讓胡銘晨心裡激動。
對,就做那個,哎呀,老天有眼啊,把這個賺錢的小生意留給了我。胡銘晨從石墩上跳下來,暗暗決定和感慨道。
「咱們個老百姓,今兒個真高興,咱們個老百姓吶,今兒個要高興......」想到方向之後,胡銘晨就哼著小調往教室走。
只是才走到操場的中央,胡銘晨的歌聲戛然而止,腳步也隨之停了下來。
一個繞不過去的巨大困難閃現在了胡銘晨的腦海里。
這做生意,首要的就是要有本錢啊,胡銘晨身上雖然有九塊多錢,但是他顯然清楚,這九塊多錢是遠遠不夠本錢的。
說現實一點,從杜格鄉坐班車去市裡面,車費就需要十塊錢,他這九塊多錢能做什麼?坐一趟車都不太夠。即便人家給他小孩子半價,那也只夠勉強坐車。
怎麼辦?要到哪裡去弄本錢呢?
胡銘晨馬上想到了姐姐胡燕蝶手裡的五十塊錢。
要是能夠將姐姐手裡的五十塊錢給融資過來,那這個生意倒是勉勉強強可以開始。
只是要讓胡燕蝶將她手裡拽著的錢讓給胡銘晨來支配,想想這個困難就十分的大。依照她們對胡銘晨的信任度,任憑胡銘晨巧舌如簧,那種可能性也不大。
除非......除非胡銘晨用偷。
重生前的胡銘晨會這麼做,現在重生後的他,絕對不會採取那種卑劣手段。
且不說偷成了會加深自己在姐姐妹妹那裡的不良印象,就是發現錢被偷了之後,姐姐和妹妹哭得傷心欲絕的樣子,就足以讓胡銘晨打退堂鼓。
可是要怎麼樣才能讓姐姐胡燕蝶心甘情願的將那筆錢拿給自己支配呢,這成了縈繞在胡銘晨腦子裡的一大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