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上次的日常任務是道有毒的送分題,那麼第二天半夜刷新的日常任務就是道坑爹的送命題。
拉彼斯看著剛剛刷出來的日常任務,那是一陣肝疼。
憤怒到一拳砸在床上,發出「嘭!」的一聲大響。
隔壁傳來拉姿麗的聲音:「拉彼斯,你房間發生地震了嗎?」
「沒事,是東西掉了。」拉彼斯有氣無力的喊了一嗓子,眼皮跳動,看向那個剛剛刷出來的日常任務。
【日常任務】:健康的身體才能玩好遊戲,請玩家鍛鍊身體,長跑500公里,目前進度0/500公里,任務完成獎勵:戰鬥力+1,財富值+500元。
「……」
「500公里啊,這特麼要跑多久?」
「狗系統在嗎?讓我摸摸你的狗頭。」
「500公里就500公里,但你這1點戰鬥力也太摳了吧?」
之前的任務都是送分,現在突然來這樣的一個任務,拉彼斯心理落差太大了。
咒罵了一會,拉彼斯帶著怨念睡著。
第二天早上6點鐘的時候,拉彼斯被小鬧鐘準時叫醒。
今天他決定禍害一下拉資麗,叫她一起去跑步。
穿好衣服,他就「咚咚咚」的去敲拉資麗的房門。
「唔~幹嘛啊?」
「起來,去跑步。」
「煩不煩啊?,拉彼斯,你昨晚吃到屎了吧?」
拉姿麗的起床氣可不一般,要是早上半睡半醒的時候去叫她,她就會毫無淑女風範的懟人。
「快點,再不起來我就自己開門進去了。」拉彼斯有著身經百戰的經驗,完全不帶慫的。
在拉姿麗聽來,拉彼斯現在的聲音就像是魔鬼一樣,不但要打擾她睡覺,還要進她的房間來干擾她。
「該死的。」
最終拉姿麗還是爬了起來,睡眼朦朧的打開門,然後被拉彼斯推著去刷牙洗臉。
兩人穿了一身寬鬆的運動裝出門,但一到樓下身體就冷到哆嗦。
拉姿麗立刻就後悔答應這小子出來自虐了。
早上睡覺它不香嗎?非要出來跑步。
「跑起來就不冷了。」
拉彼斯蹦蹦跳跳的跑在前面,然後跑到包子鋪買了幾個大肉包子遞給拉姿麗。
兩人邊吃著包子邊往公園走。
因為附近只有那裡比較適合跑步。
走到公園的時候,已經有不少人在湖邊跑步,姐弟倆也加入隊伍里,圍著公園的小湖慢跑起來。
漫漫500公里長征啊。
拉彼斯決定先定個小目標,今天先跑它個50公里。
常人跑10公里大概需要1個小時,那跑50公里大概就需要5個小時。
但是人都是肉做的,會疲倦,會體力不支,那就會越跑越慢,越跑越需要更長的時間來休息。
所以說常人跑50里5個小時極有可能是不夠的。
但拉彼斯覺得自己不是正常人,事實上他也確實不是正常人。
所以他第一天就想先嘗試一下,先跑個50公里。
不過拉姿麗可是沒法跑那麼長時間的,她還需要去上班,再說她也沒有這份體力。
等跑到5公里的時候,拉姿麗怎麼說也不肯跑了,自己坐在路邊的椅子上,看著拉彼斯慢慢自己跑。
「以前沒看不出來他那麼能跑啊。」
拉姿麗絲毫不顧及形象的坐在椅子上,胸口上起下浮,原本並沒有流太多的汗水,但是停下來之後汗水就像是打開了閘門,後背和額頭全都濕透了。
奔跑中,拉彼斯點開了遊戲面板,看到日常任務的進度變成了【10/500公里】就停了下來。
他抹著額頭的細汗跑到拉姿麗的身旁,打算先回去吃早餐,然後回家換一身衣服,接著送拉姿麗去上班。
之後自己再返回來接著跑。
反正今天跑不完這50公里他是決不罷休的。
看著拉彼斯跑了那麼久,臉色也沒有變白,只是額頭有些細汗,拉姿麗不由得有些詫異:「醫生是不是給你裝了永動能源啊?」
「呀?被你發現了啊。」拉彼斯信口胡謅。
反正拉姿麗也不會當真。
兩人走回麵館各要了一碗麵。
拉姿麗要求老闆多放了點蔥花,她喜歡吃蔥花。
麵館老闆罕見的看到姐弟倆居然一起來吃早餐,還調侃了幾句。
吃完面回到家,兩人都沖了個溫水澡,然後送拉姿麗去上班。
拉姿麗看到拉彼斯居然沒有換衣服,還是穿著跑步的衣服,疑惑的在他身上到處打量。
「呃,送你去上班後我想再去跑一會,剛才跑步的時候我看到有個小姑娘還挺漂亮的,回去看看還在不在。」
「呵,德行。」
獲得拉姿麗的鄙視X1。
…………
回到公園之後,拉彼斯又開始圍著湖水奔跑了起來,像台永動機一樣,不斷的重複著跑圈。
隨著時間的推移,跑步的人越來越少。
要麼跑夠了,要麼回去上班了,要麼回家去了。
最後孤零零的只剩下拉彼斯一個人在瘋跑。
不過他這種跑法很快就引起了一些大爺大媽的注意,最後幾個大媽聚在一起,等在路邊。
等到拉彼斯跑過來的時候,被一個大媽喊住了:「小伙子,你怎麼了?別想不開啊。」
拉彼斯愣了一下:「阿姨,我沒事的。」
然後又跑走了。
「哎,我說你這小伙子,事情總會過去的,別折磨自己啊。」
拉彼斯很快又跑了一圈,折了回來,又被大媽叫住了:「小伙子,失戀了?」
拉彼斯搖了搖頭:「阿姨,可別亂說,我最煩女生了。」
最煩女生?大媽靈機一動。
「那是你男朋友不要你了?」
「呵呵~」
「阿姨,先不跟你聊了,我還要繼續跑的。」
噠噠噠的又跑走了。
「看來被我猜中了,多英俊的小伙子啊,真是可惜了。」大媽暗自嘆息了一聲。
等到日常任務進度到【50/500公里】後,拉彼斯看了看時間,確認自己是用了3個小時。
這個成績是超出常人太多的,但也算不上快,其根本原因是拉彼斯沒有用最快的速度來跑。
不過這幾個小時過去,肚子倒是已經餓壞了。
他趕緊找了個地方吃了午餐。
「如果每天只跑50公里,那我要跑10天才能完成這個任務,夭壽了。」
「不行,我還能繼續跑,還可以加快速度跑,下午我要回去跑。」
「這個破任務看著礙眼睛,必須儘快抹去它,多看一秒就多一秒鬧心。」
所以吃完午餐沒多久,拉彼斯再次回到了公園。
又瘋狂的跑了50公里之後,拉彼斯覺得整個人都快虛脫了,就連腳上的鞋子都炸線了,成功報廢了一雙鞋子。
如果一會告訴拉姿麗他今天跑了100公里,拉姿麗可能會驚呆吧,想到這裡,拉彼斯心裡嘿嘿傻笑。
坐在椅子上休息了幾分鐘,拉彼斯慢慢往家裡走,打算回家休息一會再去接拉姿麗下班。
時間還夠。
回到家坐了一會,拉彼斯跑去上廁所。
結果看到水桶里丟著幾件拉姿麗換下來的衣服,還沒有來得及洗。
拉彼斯琢磨著反正也是閒著,要不幫老姐把衣服給洗了吧。
然後他就把衣服拿了出來,翻了翻口袋。
這是一種習慣了,他以前用洗衣機洗衣服的時候也會有這種習慣,洗之前會習慣性的把衣服口袋都給翻一遍。
因為口袋裡有時候會有錢或者其他的東西,甚至有可能會有紙巾,如果不拿出來的話,洗衣機一攪,裡面所有的衣服都沾上了紙屑,這是最糟糕的情況。
拉彼斯翻著翻著,結果真的翻出了一張紙條。
「這是什麼?」
拉彼斯拿起紙條仔細看了起來。
這是一張賣血收據憑證。
落款日期是他出院的那天下午。
再看看這件衣服,可不就是拉姿麗當天穿的那件衣服嗎?
再聯想到那天她蒼白的臉色。
拉彼斯感覺自己被一道電光劈中了。
「這個女人在賣血?已經窮到這個地步了嗎?」
拉彼斯心臟猛然加快跳動,一種愧疚感蔓延著他的身體。
「這個女人,是在用賣血的錢買排骨回來給我補身體嗎?」
拉彼斯自認是個很堅強的人,但是不知道怎麼的,一向暴躁,滿口髒話的他悄悄抹了下眼角,心情有些複雜。
然後他把紙條悄悄收了起來。
接著倒洗衣液進桶里,放水,一言不發的洗著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