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4章 判了實刑

2024-08-26 15:45:33 作者: 葉一滴水
  這是魏天成所聘請的老律師所說的話,而孟浪則只是說了這樣一句話:「本辯護人認為,本案被害人在與被告人通話時,即運用了錄音功能,這說明他對此事有警覺態度,不管他當時是持什麼心態,肯定是認識到被告人幫他找關係這件事,他想留個證據,證明這些錢是用來為他找關係的,從被害人的角度來說,他沒有錯誤認識,並不是因為是被告人欺詐他,哄騙他,幫他找關係,他才支付錢財的,而是被害人確確實實是需要找關係,被告人答應為他找關係,但是最後能不能找到關係,被告人在這方面沒有作出承諾,從這方面講,被告人沒有欺騙被害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是打著幫被害人找關係的旗號而詐騙被害人錢財,從現有證據來看,證明是不充分的,不能充分證明,被告人純粹是為了詐騙被害人錢財而向被害人索要錢財,要想認定一個人詐騙,必須要證明,在案發之時,被告人即有非法占有的故意,那就是明知自己是為了詐騙他人錢財而去實施了犯罪行為,但本案並非如此,被告人至始至終沒有承認,他向被害人索要錢財是為了詐騙,而是為了把案子辦好,想協調各方面關係,被害人一方雖然說被告人在欺騙他,想騙取他的錢財,但是他也不否認,他給被告人費用,確實是想協調關係,而他錄音的目的也是有著擔心被告人協調不成關係,錢再要不回來的情況,這說明被害人對關係是否能協調好,心裏面有預期,有防備,並非是那種完全陷入錯誤認識,而上當受騙的被害人,因此本案應當屬於一起民事糾紛,被害人可以以協調關係實際費用並沒有發生為由,要求被告人返還財產,而不應當作刑事案件來起訴。」

  孟浪一說完這話,魏天成聽了很高興,覺得他在這個問題上講的非常清楚了,現有證據沒法證明,他在向被害人要錢時,就有非法占有故意了,他事後不也去協調關係了嗎?只是沒花錢而已。

  孟浪說完之後,代理人律師則作了代理詞,向法庭指出,被告人的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雖然拒不承認自己在向被害人要錢時,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但是可以從事後的行為來認定他有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從事後看,他拿了錢後,並沒有把錢用於找關係,而是存到他老婆的帳戶上買了理財,如果他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為什麼會拿去買理財呢?萬一找關係需要錢,他怎麼辦呢?還有,在被害人被釋放之後,被告人還打著找關係的理由問被害人的兒子索要了上百萬,在這個時候,他還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嗎?人都放出來了,還要讓他協調什麼呢?對不對?這個案子不管被告人如何不認罪,如何巧舌如簧,都無法洗刷他有罪的嫌疑,身為一名律師,理應遵紀守法,然而被告人卻無視法律,仗著自己相對於被害人具有專業上的優勢,欺騙被害人,騙取巨額錢財,理應受到法律的追究!

  代理律師一說完,魏天成馬上說道:「我拿錢去買理財,只是暫時的,因為錢放在那裡閒著也是閒著,如果需要,可以提取出來再去用,這並沒有什麼,被告人雖然被釋放了,但是事後的人情,以及下一步的工作還需要做,特別是當事人公司還有一些民事案子需要我去做,因此才會向他要律師費,這並不能證明我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有什麼事後的人情?你事前都沒有人情,事後哪來的人情?你不過就是找一個藉口,想辦法從被害人手中騙錢罷了,你再怎麼狡辯,也改變不了這個事實。」代理人律師馬上反駁道。

  庭審開了整整一天,案子雖然不大,但是由於魏天成拒不認罪,並且又涉嫌律師詐騙的案子,庭審進展比較慢,一直開到下午才結束。

  法庭沒有當場宣判,控辯雙方分歧較大,必須要上審委會才能作出決定。

  庭審結束後,孟浪離開法庭,在回去的路上,他心裡頭在想這個問題,這個案子的確有爭議,但是他一點也不認可魏天成的行為,魏天成的行為雖然一時為他賺取了財富,但卻損害了律師在當事人心目中的形象,如果律師一心鑽到錢眼裡頭去,跟一個商人沒有任何區別,他還算什麼法律共同體呢?

  按說,律師應當與法官檢察官一樣,都是為了讓法律正確實施而存在的,但是如果律師一門心思想賺錢,他怎麼去考慮法律有沒有正確實施呢?為了委託人的利益,可以去竭盡全力,但是你不能欺騙委託人啊?

  委託人相當於是衣食父母,把衣食父母給騙了,這實在不該。

  孟浪在心裡頭思忖,這個案子,魏天成十有八九會被判實刑,而且刑期很有可能不短。

  半個月後,法庭正式宣判,被告人魏天成犯詐騙罪,判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所得贓款責令退賠!

  魏天成聽到這個判決當場說道:「我不服,我要上訴,這個判決完全是錯誤的,這是對我們律師制度的重大打擊,我並沒有詐騙他,我是為他們提供法律服務,我要上訴。」

  魏天成很激動,然而一審就這樣判了,認定他屬於詐騙,宣判後,魏天成就讓他聘請的老律師寫上訴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孟浪就從這個案子中退出了,不想再為他辯護了,因為魏天成上訴成功的可能性不大,這也給其他律師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教訓,那就是在執業過程中一定要遵守職業道德,拿該拿的錢,不該拿的錢一分也不要拿,用專業和誠實來獲得當事人的信任,進而打開業務局面,而不是坑蒙拐騙,去賺取那種不義之財。

  很快,魏天成的上訴結果就出來了,二審沒有開庭審理,直接駁回了他的上訴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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