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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意外的達成

2024-08-27 12:29:09 作者: 一夢山海
  和張明結束交談後,差不多也是午飯時間了。

  吃完午飯,蘇晨正準備午睡,微信里有了魏本佳的信息。

  「蘇晨,築夢後台發的音樂節消息,你看了嗎?

  你要不要報名參加?我已經報名了。」

  「參加什麼?」今天他還沒打開過築夢平台呢,下意識問了一句。

  魏本佳回答:「每年築夢都會舉辦一次音樂節。音樂人通過後台的申請連結,或官網的報名連結都可以進行報名的……

  具體解釋起來太麻煩,你自己上去看吧。」

  「好的。」

  蘇晨回應了一句,立即打開了築夢音樂。

  點開消息通知,第一排顯示的,是一個「築夢音樂節即將盛大開啟」的標題。

  蘇晨連點了兩下標題。

  畫面頓時跳轉到了築夢官網,一個通告頁面里。

  他仔細看了下通告內容。

  一年一度的築夢音樂節,即將開啟了。

  今年的音樂節,會在8月20號當天,在寧州體育館舉行。

  現在距離舉行日期還有25天,平台正式開啟了音樂節的報名計劃。

  報名時間半個月。提交音樂人信息後,官方會在報名結束後,統一進行審核。

  通過審核的音樂人,官方提供來往路費以及住宿生活費。根據官方的安排,前去寧州體育館,在相應的時間段上場演唱。

  最後面的一段,就是報名的地址連結。

  「音樂節嗎……」蘇晨覺得,去看看也不錯。

  這一個月的訓練,他的唱功比起之前提升了不少。雖然吧,和那些專業歌手比還有一定距離,不過正常發揮的話,也不至於讓人聽不下去。

  蘇晨上台表演的經歷不多,但前身的表演次數不少,綜合他的記憶後,蘇晨也不至於怯場,反而隱隱有一些激動和期待。

  況且,想在這條路上走得更遠,現場的演唱自然是避不開的。

  加上這次是築夢所有的音樂人都能報名的,每年舉行一次的音樂節,關注的人自然不少,露下臉也能漲漲人氣。

  想到這些,蘇晨點擊了最下面的連結。

  畫面跳轉,讓輸入音樂人的帳號信息。

  蘇晨填了。

  隨後,屏幕一變,有了幾個問題。

  第一個,是確認操作者是不是當前帳號的音樂人,參與報名後會給該綁定手機發簡訊。

  蘇晨當然直接確定了。

  第二個,是詢問音樂人擅長的,適合上台演唱自己哪些作品。至少填一首,最多填三首。

  蘇晨想了一下,填了《山水之間》《江南》《無歸》。

  《杏花弦外雨》因為他是男女聲轉換唱的,現場沒把握表現,所以沒選。

  《剎那芳華曲》比較適合女生唱,而且情緒心境不好拿捏,也放棄了。

  《逍遙嘆》的話,風格不夠明顯…

  之後便是一些不怎麼重要的問題了,蘇晨一一填寫後點了提交。

  弄好之後,蘇晨退出築夢,和魏本佳聯繫了一下。

  「我也報名了。到時候咱們寧州見【微笑】」

  魏本佳很快回了:「【敲頭】見倒是能見,不過見面的方式不一樣。」

  「哪裡不一樣?」蘇晨問。

  魏本佳:「又不是報名了就能通過的,還要審核啊大哥。

  審核和音樂人的作品、人氣、風格這三個關係最大。

  我一萬粉絲不到,屬於自己的歌就一首,風格也不突出,基本上沒太大希望通過審核了【沮喪】

  你歌多,銷售額也高,又有自己的風格,肯定穩了【羨慕】。

  到時候我自費去台下吶喊,你官方邀請台上表演,不就見面方式不一樣嗎【斜眼】」

  聽對方這一說,蘇晨笑了。

  不過明面上的安慰還是要說的:「別那麼悲觀嘛,說不定大家都能通過呢?」

  「我滴哥哥,這可是整個平台的音樂人都想去音樂節,你讓我這種小透明怎麼能有信心?


  我報名,就是抱著買彩票中五百萬的心態去的。」魏本佳回。

  蘇晨:「……」

  一個下午很快過去了。

  吃完晚飯,七點左右的時候,蘇晨的電話響了。

  他拿起一看,是張明打來的。

  蘇晨連忙接了:「張主編你好。」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下,隨後才道:「蘇晨,你這首歌,公司和易之豬談過了。

  他們最終選擇的,既不是購買版權,也不是購買表演,網絡傳播之類的授權。」

  「談不攏嗎?」蘇晨詢問。

  張明回道:「也不全是。

  他們想購買歌曲的完整改編權。」

  張明繼續解釋道:「易之豬公司是這麼說的,他們覺得有些歌詞不適合公司的遊戲,需要稍做改動。

  還有這首歌感覺更適合女歌手,想自己找個女歌手來演唱。

  而你給出的兩個選擇都沒法達成這些條件,所以想向你你購買歌曲的改編權。」

  蘇晨沉思著問道:「完整改編權是指哪些呢?」

  「差不多可以這麼說:原創作人授權別人改編權之後,改編後的歌曲版權,和原創基本沒關係了。

  而原創自己的作品,也和改編後的作品沒什麼關係,相互不侵權。

  當然,改變後的歌曲,原創也不是什麼也沒留下。改編的歌曲會標註歌曲的改編來源作品。」張明闡述道。

  「這樣的嗎……」蘇晨陷入了沉思。

  這相當於,對方基於這首歌,創作另一首歌了。

  好處在於,自己的原版歌還是自己的。

  而對方改編之後,獲得的收益,肯定超過單純的授表演權和網絡信息傳播權……

  當然,這收益也不會大於購買全版權的收益。

  畢竟改編權是版權中的一種。如果兩者花費相同,那別人自然要買全版權了,買全版權再改編,這相當於獲得了兩首歌。

  想明白後,蘇晨詢問了一句:「主編,對方願意出多少錢購買改編權?」

  「多次商討之下,易之豬最終願意給出的價格,是二十萬。」張明回道。

  「二十萬……」聽到這個數字,蘇晨眼中有了思索之色。

  自己要求的全版權三十萬,單純授權十萬。

  二十萬的改編權,和他能接受的價格,差不多。

  至於虧不虧,得看從哪方面想了。

  至少原歌的版權還是自己的。

  而且改編權也不是只能出售一次,只要有人買,就可以一直出售下去。

  不過,一首歌,基本上也只能出售一次改編權了。

  都被人改編過了,其他金主再買來改編的可能性極低極低。

  除非你的歌,實在太吊炸天了,找不到替代品。

  「我接受。」想著之前的買車計劃,他也沒過多糾結,答應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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