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發愁的時候,突然傳來一陣刺耳的鈴聲。
羅傑皺了皺眉眉頭,拿過正在充電的手機,屏幕上顯示出來電的號碼,備註的名字是吉姆。
吉姆的全名叫做吉姆.懷特,是羅傑的高中同學,雖然同班,但關係並不算好,甚至可以說是仇人。
羅傑和吉姆兩人在剛剛進入高中的時候,還算是不錯的朋友,但因為共同的愛好,搖滾音樂,因見解不同而產生了巨大的分歧,最終反目成仇。
簡單而言,底層貧民出身的羅傑,深受嬉皮士文化的影響,認為搖滾需要強烈到極致的個人風格,比如朋克搖滾、另類金屬等等。
而家境相對較好的吉姆,則偏愛傳唱度極高的流行搖滾,認為風格搖滾都是下等人聽的垃圾。
吉姆在爭辯時,下意識地說出的最後一句話,成為兩人反目成仇的導火索。
一個很常見,也很典型的,三觀不同導致的巨大矛盾。
猶豫了一下,羅傑仍然接通了電話:「hello?」
「羅傑?聽說你嗑藥磕嗨了差點掛掉?哈哈哈哈!我早就說過你這個白痴遲早會把自己玩死!」
電話另一頭,傳來一個充滿嘲諷的聲音,噼里啪啦說了一大堆,極盡諷刺,嘲笑著羅傑。
羅傑是靈魂是個三十多歲的成年人,當然不會因為一個陌生人的嘲諷而感到生氣,但不爽卻是一定的。
耐著性子聽了片刻,見對方始終沒有說出任何有營養的話來,羅傑忍不住打斷了電話另一頭,一直喋喋不休的傢伙:「吉姆,如果沒有別的事,我就要掛電話了。」
「等一下!」
吉姆終於不再廢話,像是怕羅傑掛掉電話,語速飛快地問道:「下周的畢業舞會,你不會不參加吧?別忘了我們打的賭,棄權也要算你輸的。」
畢業典禮?
羅傑回憶了片刻,終於想起來這麼一回事。
和太平洋對岸的那個國家不同,在北美,派對文化從高中起就貫穿著人們的生活,無論是窮人還是富人,都非常熱衷於各種各樣的派對。
哪怕是無家可歸的流浪漢,也有福利機構舉辦的小規模派對可以參加。
而在整個高中生涯之中,沒有什麼派對比畢業舞會更加重要的了。
通常而言,畢業舞會會在正式的畢業典禮之前舉行,是高中生畢業之前的最後一次狂歡。
羅傑的高中學分早就修夠了,不需要再去上學,但畢業舞會和之後的畢業典禮,卻是無論如何都不能錯過的。
這具身體之前的主人,是在某一次言語衝突之後,頭腦發熱,與電話另一頭的吉姆打賭,在畢業舞會上各自表演一個節目,看誰更受歡迎。
賭注也很簡單,羅傑唯一能夠拿出來的賭注,是陪伴了自己整整一年的貝斯,吉姆的賭注則是一把價值五百美元的電吉他。
「畢業舞會我會參加。」
羅傑說完就不再理會吉姆,直接掛掉了電話。
就當是為這具身體的前主人做的事吧,反正也就這麼一次。
羅傑心裡想著,站起身,走到床邊,拿起貝斯仔細打量。
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初學者級貝斯,標準的四弦,通體黑色,沒有任何多餘的裝飾。
在貝斯的正面,有一個拳頭大小的鮮紅色商標,一個滴血一般的X字。
這不是前世出現過的品牌,根據記憶中的資料,Xeno公司是一個在北美還算有名的樂器公司,專攻廉價的低端市場,包括吉他、貝斯、鼓、鍵盤等各種樂器都有生產。
在羅傑這樣的窮人眼裡,是性價比相當高的品牌。
原本羅傑是有一把標價足足十萬美元,帶有某位搖滾巨星親筆簽名的頂級貝斯。
不過在破產之後,早就被賣掉,換成現在羅傑手上這把便宜貨。
很多偽搖滾迷,或者路人往往分不清吉他和貝斯的區別,但在任何一個對這兩種樂器稍有了解的人眼裡,吉他和貝斯都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樂器。
用路人能夠理解的語言來說,吉他和貝斯的主要區別,在於音頻和音域的廣度,以及彈奏技巧的區別。
貝斯的音頻更低,通常而言,在一支風格一致的樂隊中,貝斯都會比吉他低八度。
至於所謂的四弦貝斯六弦吉他之類的說法,只能代表最為常見的情況,並不準確。
在大多數情況下,因為音頻較低,以及大多數曲子中,貝斯並非全程演奏等等原因,一支樂隊的貝斯手通常存在感很低,但卻不可或缺。
若是將一支樂隊比作一個人,主唱是靈魂,鼓是心臟,吉他是五官,貝斯則是看起來不顯眼,但卻至關重要的四肢。
如果只需要一個及格線以上的貝斯手,那並不困難,隨便換掉也對樂隊沒有多大影響。
但任何一支偉大的樂隊,貝斯手都是除了主唱和鼓手之外,最為重要的核心角色。
甚至不乏因為貝斯手離隊,找不到合格的代替者而快速下滑的情況發生,比如大名鼎鼎的老鷹樂隊、槍炮與玫瑰、AC/DC等等。
前世的羅傑最喜歡的樂器就是貝斯,也曾經嘗試過往搖滾音樂的圈子去發展,最終由於天賦,以及最現實的經濟問題,不得不放棄了。
拿起貝斯,試著彈奏了一小段。
或許是沒有調音的緣故,音色有些晦澀,卻並不妨礙羅傑感到驚喜。
這具身體前任的主人,在貝斯上的天賦,比前世的羅傑要強出太多了,哪怕只是靠著身體上的本能,在彈奏的時候就能夠遊刃有餘。
不過,仔細想想,也不奇怪。
在記憶中,羅傑-克里斯蒂安每天要花上五個小時以上的時間來練習,單是枯燥乏味的基礎彈奏動作,這個少年就練了整整一年的時間,隨後才開始嘗試基礎的曲譜,再拓展到複雜的slap等技巧。
可以說,除了因為缺乏經驗,表現還有些稚嫩以外,羅傑-克里斯蒂安在技巧上,不會遜色於大多數職業樂隊的貝斯手。
而現在,這些音樂技能,全部像是本能一樣,被羅傑完整的繼承了下來。
除了貝斯之外,還包括簡單的吉他彈奏,以及還算不錯的唱功。
唯一的缺點,是因為長期嗑藥的緣故,嗓音有些沙啞,即使唱功出色也無法彌補。
不過,在搖滾音樂中,沙啞的嗓音並不總是缺陷,只要有合適的曲子,反而是優勢。
沒有插上音箱的貝斯,聲音非常小,而且這裡是警察不怎麼會管的貧民窟,羅傑也不擔心被鄰居投訴,彈了整整一個下午。
從身體原主人熟悉的歌曲,到前世地球上那些耳熟能詳的經典,羅傑嘗試了不下五十首歌。
「貝斯solo還可以,但是單獨彈唱比吉他差太多了……」
羅傑思考著下周二,也就是三天之後的畢業舞會上,該表演什麼節目。
哪怕是為了自己未來的生活著想,羅傑也不願意輸掉與吉姆的賭約。
經過一個下午的練習,羅傑隱約有一個想法,自己的未來的生活,或許就要落在手中這把有些破舊的貝斯上了。
優秀的貝斯技巧、還算出色的唱功、以及大腦中海量的歌曲曲譜,無論從哪一個角度來看,羅傑都沒有不在搖滾這條道路上發展下去的理由。
對於幾天之後的畢業舞會,羅傑心裡已經有了大致的想法。
舞會上的表演並非預先排練好的,而是學生們隨機即興演出,也並不限制時間,如果你臉皮夠厚,一直霸占舞台直到舞會結束也是可以的,只要承受的住下面觀眾的起鬨。
羅傑當然不會這麼做,但一段貝斯solo,並不能確保自己贏得與吉姆的賭約,至少在樂器和唱歌上都要壓制住對方,才能保證穩贏。
或者說,以絕大多數路人觀眾的水平而言,唱歌比樂器重要太多了。
儘管無論是這具身體的前任,還是現在的羅傑,都不喜歡那個傢伙,但不得不承認的是,吉姆在音樂上的天賦也非常高,尤其是一手吉他solo,在USC混合高中里,贏得了不少的粉絲。
羅傑的貝斯水平並不比對方的吉他低,反而還要高出一些,唱功也半斤八兩,只是風格不同罷了。
但是,由於樂器本身的限制,在單人表演中,貝斯無論是受歡迎程度,還是彈唱配合,都要比吉他差太多了。
尤其是彈唱,以控制節奏為核心的貝斯,不像吉他那樣不需要費多少心思,很難專注於唱歌本身,容易打亂節奏,所以在大多數主唱兼任某種樂器的樂隊中,通常都是吉他手。
貝斯手做主唱的樂隊當然也有不少,比如大名鼎鼎的保羅.麥卡特尼,披頭士樂隊的靈魂人物,與列儂共同擔任樂隊的主唱。
但那除了天賦之外,還需要大量的練習,現在的羅傑,雖然貝斯水平和唱功都不錯,但卻還做不到一心二用。
另一方面,若是選好合適的歌曲,貝斯solo會很好聽,不會比任何樂器差。
但如果沒有鼓、吉他以及鍵盤等樂器的配合,單獨作為伴奏出現,配上歌聲,就會覺得很怪異。
想了很久,羅傑還是決定選擇吉他來作為彈唱時的樂器。
羅傑的吉他水平遠遠不如貝斯,這兩種樂器雖然看上去相似,但彈奏技巧上有很大的差別,當然也有相通的地方,只是一點不同體現在演奏上,效果差別就會很大。
一首好的歌曲,足以彌補彈奏水平上的差距。
挑出一首合適的歌並不難,無論是這個世界,還是原來的地球,都有很多適合吉他新手唱的歌曲,羅傑很快就選定了目標。
猶豫了很久,羅傑找到樓下的一位開樂器商店黑人老頭,借了一把木吉他回來,準備在畢業舞會之前好好練習幾天。
羅傑的貝斯,就是在黑人老頭的店裡買的二手貨。
這當然不是免費的,看在是鄰居的份上,黑人老頭給了羅傑一個非常低廉的價格,每天十五美元,如果有損壞,還要另行賠償。
接下來的兩天裡,羅傑將找工作的煩惱丟到一邊,足不出戶地在家中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