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8章 老人也一樣死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就在這個時候,官方也發了對司機的處罰通告。
【司機李曉峰,接到乘客夏靈之後,選擇非導航路線進行繞行,繞行到一半後,中途在荒郊野外放下乘客,私自去接其他單子,導致夏靈處於危險境地,但司機並非參與綁架,也與綁架案沒有事先共謀,不承擔刑事責任。
司機李曉峰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繞道行駛,根據《晴川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規定,對司機李曉峰處罰2000元罰款,發現李曉峰多次違規,造成惡劣影響,在天氣惡劣時向乘客收取天價打車費,多次晚上接到乘客後選擇繞道,並且多次在無監控地方闖紅燈,現吊銷駕駛證,吊銷李曉峰從業資格證,終身不得從事計程車營運工作。】
計程車司機李曉峰接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警方這邊也調查過,計程車司機和綁架案一夥的人沒有任何聯繫。
所以司機不犯刑事責任。
同一時間
距離法院開庭,還有五分鐘!
【來了來了,終於到法院宣判的時候了!】
【兩天了,知道我等了多長時間嗎?度日如年啊!】
【這就是法外狂徒,這次直接送一個村的人進去了!!】
【陳浩,陳銳,陳歌,李貴鵬,段海龍,還有那幾個綁架案,一個都別想跑!】
【可惜那個計程車司機沒進去,但是他被吊銷駕照和從業資格證了,這下舒服了,就應該整頓這種計程車司機!】
直播間的網友都在紛紛發著彈幕,等待著法院開庭!
五分鐘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
法院開庭!
進行最後的審判!
審判長林凡站了起來。
「尊敬的各位訴訟參與人:
現在,本法庭對本案進行宣判。
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法定程序,本法庭對本案的事實已經有了清晰的認定。
本案當中,麵包車的三個綁匪,賈安志、孟睿明、宋才藝,三個人綁架了夏靈,並且在調查當中發現,三人六年來參與綁架案六十起,情節惡劣,後果嚴重,造成多名受害人死亡,三人犯下綁架罪,間接致人死亡罪,數罪併罰,判處賈安志、孟睿明、宋才藝三個人賠償受害者共計1203489元,並且判處三個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夏靈被綁架到了小井村,陳浩一家人給了人販子一萬元,並且陳浩多次強姦,毆打,限制夏靈的人身自由,已經犯了強姦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虐待罪,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二百三十六條,二百三十八條規定,判處陳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且賠償夏靈精神損害,醫藥費等多項賠償,共計288212元。
陳銳,陳歌二人,參與聚眾鬧事,二人雖未直接的強姦行為,卻協助陳浩強姦,為陳浩強姦的順利實施創造了條件,應承擔與強姦行為者同樣的刑事責任,陳銳、陳歌、參與聚眾鬧事,綁架,非法拘禁,毆打受害人,情節惡劣,並且造謠、誹謗,沒有悔過情節,依法重判,判處陳銳、陳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和陳浩一同賠償夏靈共計288212元,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審判長林凡宣判到這裡的時候。
直播間的網友已經無比激動了。
【好好好,死刑!】
【全都死刑了!】
【顧律師牛逼,張飛律師牛逼!】
【原本法外狂徒只讓陳銳和陳歌無期徒刑,結果張飛律師一出手,直接判死刑了!】
【這就是張飛的含金量嗎?牛逼!判的好啊!】
看到陳銳和陳歌二人被判了死刑,張飛覺得很滿意。
因為張飛從業這麼多年,一直沒完成當事人的訴求。
張飛已經無所謂了,他只要能進步就好了,能在打官司的過程當中有所成長,那就很好了。
看看,原本是無期徒刑,現在經過他一番操作,直接改判成死刑了。
這就是進步!這就是成長!
而且也不能說完全沒有達成陳銳和陳歌的訴求。
陳銳和陳歌的訴求是【想早點走出監獄,重獲新生,給他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重新做人。】
張飛想了一下,要是無期徒刑的話,那不是要在監獄裡面幾十年了?
這樣改判成死刑,很快就可以出獄了,一樣可以重獲新生,重新做人了!
這還是達成了客戶的訴訟請求!
而且客戶也沒有給他差評。
張飛覺得這官司打的沒毛病。
陳銳和陳歌還有陳浩三個人,已經被嚇傻了,臉色蒼白,渾身都在發抖。
完了完了徹底完了。
死刑他們都被判死刑了啊!
陳浩有些痛苦,他不就給夏靈造成了一點微不足道的傷害嗎?至於被判死刑嗎?
審判長林凡接著開口。
「段海龍犯下綁架罪,綁架受害者長達六年,犯下了強姦罪,強迫薛瑤瑤生育三個孩子,並且涉及非法拘禁,受害者長達六年在惡劣環境當中,給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和心理創傷,段海龍暴力毆打,虐待,侮辱受害者,造成受害者精神失常。」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二百三十六條,二百三十八條規定,判處段海龍賠償薛瑤瑤醫療費用和精神損失費共計1234812元,判處段海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死刑!!
段海龍也被判了死刑!
看到自己被判了死刑,段海龍有些懵逼。
不是,他還真被判死刑了啊?
他可是六十歲老人啊!
他一個六十歲老人也被判死刑了?
顧晨說讓他死刑,他就真被死刑了?
段海龍開口道:「我是六十歲老人啊,你們應該善待老人,你們不應該判我死刑的!我要投訴你們!現在,你們審判長給我道歉,還有顧晨也給我道歉,讓我無罪釋放,我就原諒你們,不然我就去舉報你們了!」
審判長林凡冷冷地看了段海龍一眼,還不明白現在是什麼情況?
林凡:「法律上沒有規定六十歲老人不承擔刑事責任,七十五歲以下老人,犯罪之後照樣承擔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七十五歲以上老人故意犯罪的,一樣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由於年齡因素,會從輕處罰,但是年齡並不是犯罪的藉口,更不是你逃避責任的理由,哪怕你八十歲,九十歲,犯法了,一樣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年齡不應該成為任何人犯法的理由和藉口!」
「這一鐵律堅如磐石。年齡絕非任何人違法犯罪的託辭與藉口。無論處於何種年歲,皆不可觸碰法律紅線,更不能故意違法。」
「法律是社會秩序的基石,是公平正義的守護者。它不會因年齡而偏袒,亦不會因特殊身份而讓步!」
「古稀老者,當以智慧和閱歷引領後輩遵法守規,而非倚老違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