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2章 宣判了宣判了!
王宗雷:「」
不是,這陳德白還要他拿錢才幫他打這個官司?
王宗雷開口說道:「我不管,顧晨拿出來的證據都是假的,現在科技這麼發達,誰知道這視頻和照片都是怎麼P出來的,誰知道呢?顧晨只是想栽贓陷害我,他手裡的這些證據都不算的,這些也能算證據?」
「我不服!!這個案子明明是我起訴黃蓉的,憑什麼這個案子變成要審判我?憑什麼?顧晨有這個權利嗎?我這個官司打的是民事賠償的官司,怎麼變成了刑事官司了?憑什麼?」
「而且我懷疑審判長沒有打刑事官司的能力!我要求更換一個審判長!!!」王宗雷說道。
王宗雷還在大吵大鬧。
實際上,這個案子到現在為止換不換審判長,也不是王宗雷說了算了。
審判長榮立偉本身就擅長打各種官司,不管是民事官司還是刑事官司都很擅長的。
而且一開始的時候審判長也問了王宗雷要不要迴避原則,要不要更換審判長
現在想換審判長?在想什麼啊?
不過這個案子的確可以分成兩個案子來處理。
這個案子第一個是黃蓉的這個案子。
第二個是王宗雷的這個案子。
顧晨提交了這麼多證據之後,警方已經確認了這些證據的合法性。
之後警方馬上就會逮捕王宗雷,然後進行證據核實
然後就是調查王宗雷的身上是不是還有其他案子,如果王宗雷的身上還有其他案子的話,一樣都要調查出來,最後給王宗雷來判刑的。
審判長榮立偉敲響了法槌。
這個案子其實早就已經想好了。
顧晨提交了這麼多的證據上來,加上在法庭上的辯護
這個案子,可以進入休庭環節了,進行最後的討論。
討論沒有異議的話,就可以宣判了。
榮立偉開口道;「現在宣布,本案休庭一個小時。」
很快,審判長和兩個審判員都來到了辦公室裡面。
審判長榮立偉開口說道:「你們覺得這個案子怎麼樣,黃蓉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審判員丁香嶺說道;「黃蓉當然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了,這個案子是和黃蓉沒有什麼關係的,范麗君被絆倒,是自身的責任,自身沒有看好路,而且黃蓉的行李箱放的位置也都是很規範的。」
「如果這個案子覺得黃蓉有責任的話,那以後每一個想要錢的人,都可以去找行李箱碰瓷了,這樣的話就不對了。」丁香嶺開口。
審判員錢學君點了點頭,「我覺得也有道理,黃蓉的確不應該承擔任何的責任,這個案子和黃蓉沒有任何關係啊。」
「丁香嶺說的也沒有問題,我們也不能開這個口子,這個案子的關注度非常高,一旦我們這麼判了,後面不知道有多少人要故意碰瓷別人的行李箱。」
「行李箱怎麼放才是規範的?我認為黃蓉把行李箱放在身後就是合理的,這個案子的責任人應該在於王宗雷和范麗君,黃蓉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包括王宗雷的媽媽死亡,也是因為王宗雷沒有按照醫生的治療方案進行治療,這些和黃蓉都沒有任何關係的。」錢學君也很認可丁香嶺的說法。
審判長榮立偉說道:「剛才警方那邊已經確認了,王宗雷的確犯法了,兩個案子的主犯都是王宗雷,現在警方那邊已經馬上要正式逮捕王宗雷了,至於後面判決,就是新的案子了,不歸我們負責了。」
後面就是檢方起訴王宗雷,王宗雷這個案子是刑事案子,最後還是要被判刑的。
鐵證如山,入室盜竊,小偷,這些都要重判的。
王宗雷肯定是跑不了的。
審判長榮立偉說道:「現在還要討論一下這個案子的訴訟費的問題」
三個人還在討論當中。
同一時間,直播間的網友都在等待著這次休庭的結果。
他們更加關心的是黃蓉究竟是不是無罪的。
畢竟他們也見過很多的判決
哪怕是當事人沒有過錯的,最後都要進行人道主義賠償。
可是人道主義賠償,也要賠償一成的。
很多網友都覺得黃蓉有點慘
不僅浪費了這麼長的時間打官司,最後還是要進行人道主義賠償?
【不是,我真的不能接受黃蓉要人道主義賠償,她就應該一分錢都不拿。】
【確實,這個案子本身就是范麗君和王宗雷的問題,和黃蓉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我覺得黃蓉應該無罪釋放啊!王宗雷還是直接進去坐牢吧。】
【誰知道王宗雷會不會進去坐牢最好是直接判刑吧!!】
【放心吧,只要這些證據都是真的,那王宗雷肯定要坐牢的,跑是不可能跑的了的。】
【犯了法,憑什麼不坐牢啊?】
【我支持黃蓉無罪釋放,然後給王宗雷判刑,這樣我就舒服了。】
網友們還在等待著最後判決的結果。
這一個小時的時間,是真的很漫長啊。
這個案子最重要的點,就在於黃蓉要不要進行人道主義賠償。
可是一旦進行人道主義賠償的話,那黃蓉也就太虧了啊。
憑什麼要進行人道主義賠償?
就因為范麗君撞了行李箱之後然後走了?
所以黃蓉就要給人道主義賠償嗎?
這合適嗎?
在很多網友看來,黃蓉就應該一分錢都不出。
黃蓉被王宗雷各種騷擾了這麼長的時間,黃蓉還要來打官司,這些損失誰來承擔?
黃蓉明明是沒有任何罪責的!
所以這些損失,都必須要王宗雷來進行承擔!
王宗雷一分錢都不能少出!
【對了。還有訴訟費用,我估計找顧律師打一次官司也不少錢的,這部分錢肯定也要王宗雷出的,畢竟黃蓉不承擔任何的責任啊。】一個網友開口。
法庭上。
黃蓉也是十分緊張。
她還是有些心疼這三十萬的律師費的。
這可是三十萬啊
就算這個官司贏了,她的三十萬的律師費也都花出去了。
好在顧律師幫她打官司,已經能證明她的清白了。
只是她的損失,誰來承擔?
她明明沒有犯下任何錯,結果卻要被王宗雷起訴。
這導致她的工作獎金都要被扣她不得不請假來打這場官司。
這回頭公司的獎金,工資王宗雷來負責嗎?
她只要認認真真工作,是肯定能夠拿到獎金的。
現在獎金也沒了,存款也沒了
存款都找顧律師幫忙打官司了,不過找顧律師幫忙打官司還是物超所值的。
她損失了這麼多錢,王宗雷肯定要都承擔的。
黃蓉看向了顧晨,說道:「顧律師,這個案子我們有把握嗎?我只關心我要不要進行人道主義賠償,我還是有點擔心的,因為我看之前的很多案子,比如說司機撞人了,哪怕司機沒有任何的責任,也要承擔一部分的人道主義賠償,可是這人道主義賠償也已經不少錢了啊。」
顧晨說道:「放心吧,這個案子十拿九穩,你肯定是可以無罪釋放的,至於你的損失律師費,這些我也沒有辦法保證,如果法院判你要進行人道主義賠償的話,我肯定會支持你上訴的。」
「這個事情本身你就沒有任何責任,怎麼可能要你來人道主義賠償?一分錢都不應該賠!這完全是范麗君和王宗雷自己的問題。」
顧晨還是很有把握的。
這個案子都已經進行到現在了
輸掉官司?顯然是不可能的、
王宗雷還不如好好想想,他可以用什麼手段來減刑了。
就是這人道主義賠償,是真的噁心。
顧晨也沒轍
如果真判了人道主義賠償,只能說黃蓉比較倒霉了。
不過顧晨還是會幫黃蓉上訴的。
黃蓉接著問道:「顧律師,那王宗雷有機會被送進去坐牢嗎?這些證據都是十拿九穩的嗎?」
顧晨則是笑了一下,如果這個案子不是十拿九穩的,他拿出來這麼多證據幹什麼?
王宗雷犯法就是犯法,而且這還是系統給出來的證據,是肯定沒有任何問題的。
黃蓉咬了咬牙說道:「只要王宗雷能進去坐牢,那我就舒服了,我出律師費也無所謂!但是人道主義賠償我是拒絕的,我才是受害者,憑什麼要我出錢?我一分錢都不想出!」
陳德白這個時候已經不說話了。
他知道,王宗雷肯定要進去坐牢了。
這個官司他輸了,不過也無所謂。
打官司輸給顧晨也不丟人啊。
高勇搖了搖頭,說道:「我只能說陳德白太慘了,今年打官司沒有輸過,可惜誰讓他遇到了顧晨?」
夏冉冉說道:「顧晨是這樣的,這個人打官司是不會輸的,哈哈,他這人也太變態了,真的。」
高勇說道:「你覺得王宗雷會被判幾天?」
夏冉冉說道:「我覺得證據屬實的話,怎麼也得判個十三年以上吧。」
高勇則是笑道:「不,我覺得王宗雷最少被判刑十五年以上啊,他這個案子的性質太惡劣了,偷別人手機然後去賣,性質可以說是相當惡劣了!」
「給王宗雷判刑十五年,感覺都是輕的了。」
兩個人都沒有太關注黃蓉這個案子了。
畢竟顧晨能幫黃蓉打官司打到這一步,顧晨已經非常厲害了。
黃蓉最差最差也就是給點人道主義賠償而已。
他們更關注的還是王宗雷這個案子。
王宗雷臉色引擎不定。
怎麼辦?
顧晨拿出來的證據,究竟是不是真的?
顧晨怎麼掌握他的這麼多證據的?
這可是連警察都沒有找到的證據,讓顧晨給找到了?
王宗雷早就覺得自己做的天衣無縫了,誰都不怕,結果就成這樣了?
這要是真的被警方證實的話,他不就要坐牢了嗎?
顧晨究竟是從哪兒得到這些證據的?
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王宗雷臉色越來越蒼白。
不會他和黃蓉的這個官司也輸了,自己還要坐牢吧?
萬一很是這樣的話,那就是偷雞不成蝕把米了。
王宗雷說道:「不會的,不會的,我肯定可以無罪釋放的,顧晨拿到的證據說不定都是在忽悠我的,我就不信他有什麼證據,他就算說出了這些事情,估計也只是詐我的,誰知道他有沒有貨真價實的整局?我一定要穩住!顧晨是絕對不可能送我進去坐牢的。」
審判長榮立偉說道:「我覺得必須要讓王宗雷承擔所有的訴訟費用,正是因為王宗雷,才導致黃蓉上了法庭,而且王宗雷在法庭上的素質極差,各種擾亂法庭秩序,必須要重判!」
另外兩個審判員都是點了點頭。
王宗雷是真的敢啊,在法庭上都有些目中無人了。
真以為法院制裁不了王宗雷?
就算王宗雷偷手機和盜竊案子不歸他們管
可實際上,王宗雷還是要被重判的。
這個案子的關注度是非常廣的
很快,一個小時後。
審判長,審判員都走了出來。
所有人都嚴陣以待!
馬上就要宣判了!
審判長榮立偉站了起來,開口道:「全體起立!」
「現在我宣布兩個事情。」
「第一,是王宗雷起訴黃蓉的案子。」
「經過本院調查,范麗君當天撞到了黃蓉行李箱,而在事發的時候,黃蓉的行李箱放的位置是規範的,放在了自己身後,並沒有影響其他正常人的通行。」
「黃蓉也並不知道自己的行李箱有可能會導致他人摔倒,並不犯法。」
「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並沒有故意扳倒老人,不應該因為過錯而承擔侵權責任,所以黃蓉是無罪的,也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
王宗雷聽到這裡的時候,氣的已經渾身發抖了。
什麼意思?
這黃蓉居然可以無罪釋放?
憑什麼啊?
不是因為黃蓉的話,他媽會死嗎?
現在說黃蓉無罪釋放,就這麼簡單?
憑什麼?
就因為一句黃蓉無主觀過錯?
這麼簡單的嗎?
「在本案當中,應當由原告王宗雷負責所有的訴訟費用,共計321142元。」
「同時,王宗雷應當對黃蓉賠償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各項費用共計92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