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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章 女配的女兒2

2024-08-27 21:11:35 作者: 幽路
  騎著她心愛的,啊呸,順來的小電車,夜凡一路向著東北方去,身後還綁著被她打暈過去的瘋女人。Google搜索

  大概騎出去十來里地的模樣就碰上了一個收破爛的大叔,一看電量也差不多了,夜凡索性停了車。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夜凡最終以一千兩百大洋把充電器都齊全的電動車賣給了大叔。

  唯一的要求是要大叔把她帶去最近的公車站,或者能打到車的地方也行。

  坐在大叔幾乎已經堆滿的塑料瓶,紙殼子的垃圾車上,夜凡覺得人生艱難不過如此。

  「姑娘你放心,就算有警察問我,大叔也不會泄露你們的消息的。」

  大叔在通過後視鏡觀察了無數眼後,總算憋不住嘴裡這句話了。

  夜凡笑了笑,

  「大叔難道不怕我是拐賣父女的壞人嗎?」

  她一搭話大叔瞬間來勁兒了,

  「那不能,昏迷著的是你媽吧,你看看你倆長得多像。

  再看看你媽這一身傷,你這身上的衣服也被扯破了,是不是你爸打你們?」

  「大叔還是個福爾摩斯。」

  大叔小驕傲,

  「那是,大叔年輕時候差點考上警校。

  這些年大叔最愛看警匪片了,還有那個什麼狄仁傑,不比你說的福氣什麼思差。

  大叔跟你說,你這事兒啊,辦的對!

  男人打女人,只有一次和無數次的區別,看看你媽被打的,還有你這瘦瘦小小的,沒少受苦吧。

  要大叔說你們就該直接報警,這種人就是男人都看不起。」

  大叔又嘆了口氣,

  「不過一家有一家的難處,有時候息事寧人也是情非得已。」

  家暴這種事有時候真不是報警就能解決的,甚至連離婚都是妄想。

  有時候逃離不全是為了逃避,而是暫時性的保證安全。

  不過夜凡不是為了保命,而是看都不想看那種人一眼,也著急去找小羽毛。

  「到了姑娘,這是咱縣城的一個小長途車站,車不多,但有個好處。

  這裡有很多跑長途的私家車,他們不要身份證。

  你帶著你媽到車站門口去,那邊多的是拉人的司機。

  大叔雖然自認不是啥壞人,但你也別全信我。

  你一個小姑娘帶著你媽本來就不怎麼安全,要是開了這個輕信別人的頭以後是要吃大虧的。」

  夜凡半背半扶著女人下了車,站在原地不知道該說什麼。

  『謝謝』這兩個字她不生疏,但真誠的不多,以至於在唇齒間縈繞半晌也沒說出來。

  她真的沒想到,會在來到一個世界後這麼快就遇上這麼一個人。

  他或許是看在那輛八成新的電動車能讓他賺一筆的份兒上。

  但不可否認,這是個善良,還願意付出善良的人。

  「大叔,你這垃圾是直接拉去賣還是帶回家。」

  大叔愣了一下,顯然想不通她為什麼忽然把話題扯到了這個上面。

  「是要拉回家的,回家後分類整理,然後數量多了才賣的。」

  「這樣啊,那大叔回去小心些。」

  大叔暈乎乎的不知道話題怎麼就歪了,等反應過來夜凡已經扶著女人走遠了。

  只是耳邊還能聽到大叔在後面喊,要選個人數多的大車,這樣更安全。

  夜凡唇角勾起自己都不曾察覺的彎度,果然扶著女人找了輛容客量大的長途車。

  車上一坐就是三個多小時,下了車已經是半夜了。

  夜凡也是折騰的夠嗆,就帶著已經迷迷糊糊醒了的女人去找賓館。

  俗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在付出三千塊後她成功找了個環衛阿姨。

  阿姨用她的身份證和同事的身份證開了一間房,帶著夜凡瘋女人住進了酒店。

  「姑娘我幫她洗好澡了。」

  夜凡爽快的付了錢,阿姨也滿意的拿著一沓錢走人。

  「倒是不怕我在這房間裡干點什麼,可真是……」


  不知該說這位阿姨點什麼,大概是真的需要錢吧,不然也不會出來做環衛工人了。

  「凡凡……」

  「睡覺。」

  說是讓人家睡覺,實際上是一手刀給打暈了。

  把女人扔在床上蓋好被子,夜凡才有時間接收記憶。

  只能說萬分僥倖她當時沒跑了,不然這任務就算是直接失敗了。

  原主的身世算得上十分不堪,母親就是旁邊的瘋女人,名字沒人知道,村子裡的人都叫她瘋女人。

  親人身世也不詳,因為這女人根本不是南溝村的,而是十七年前被原主父親撿回去。

  如果說瘋子媽給原主帶來了嘲笑和欺辱,那原主爸送給原主的大概是孤單和排擠。

  原主爸年輕時是南溝村有名的不務正業小混混,整日在外面胡作非為,快三十了也沒娶到個媳婦。

  然而就在十七年前,他忽然帶了個非常漂亮的媳婦回了家。

  婚禮什麼的也沒有,直接就是兩張結婚證,人家有媳婦了。

  村里人還都感嘆他竟然能騙回來這麼一漂亮媳婦,結果沒兩月就露餡兒了。

  這女人是個瘋子,還是個外地來的不明身份的瘋子。

  但原主爸是個渾人,也沒警察去找什麼走失人口。

  官不究民不舉,這事兒就這麼稀里糊塗的被默認了。

  一年後原主就出生了,而原主爸依舊在外面胡混。

  唯一值得慶幸的大概是原主爸雖然是個渾人,但也沒讓瘋子媽和原主這個女兒餓死。

  只是過得不好就是了,吃飯隔三差五,挨打那也是隔三差五。

  這樣的生活一直持續到原主六歲,終於再次發生了變化。

  原主爸入獄了,與人鬥毆致人重傷,直接就給判了二十年。

  原主的爺爺奶奶是個早死的,聽說是被兒子給氣死的,這就不好考究了。

  但事實就是一個瘋子帶個六歲還不怎麼會說話的孩子沒人管了。

  原主爸也是個能人,也不知道用什麼代價找來了早已嫁人的妹妹葉大妞一家,讓她幫忙照顧原主母女。

  六歲到十六歲的原主和母親就一直住在姑姑家,跟著姑姑姑父和姑姑家的堂弟堂妹一起生活。

  怎麼說呢,夜凡覺得原主估摸著寧可這十年生活在孤兒院也不會想留在姑姑家,否則也不會幾乎十年都沒開口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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