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所的人來得比想像中還要更快一些。
倒不是吉陽市的治安所更加敬業,純粹是因為報案的人身份不一樣。
在被葉寧抽了兩巴掌,又一腳踹的幾乎斷了子孫根後,周樹在葉寧的目光盯視下撥通了治安所的報案號碼。
第一時間報出了自己的身份,同時撕心裂肺的慘叫著讓治安所的人儘快趕來。
叫聲過於悽厲,著實讓接案的治安員嚇了一跳,還以為是發生了什麼類似於滅門一般的慘案,導致報案人精神失常了。
結果仔細詢問後發現,根本和所謂的慘案沒有任何關係,純粹是一場發生在貧民區的鬥毆而已。
接案的治安員險些被氣的當場破口大罵。
原本打算晾一晾這麼個不靠譜的報案人,可掛了通訊,又突然間想到,報案人自己報出的身份,似乎頗為耳熟?
仔細的想了一番,猛然間驚覺,那不是自家副所長的族侄嗎?
並且還是血緣關係極為親近的一位,平日裡甚至會經常被自家的副所長帶到治安所來!
接案的治安員頓時嚇了一跳,趕忙聯繫人員前往的同時,迅速的跑去給自家的副所長匯報情況,也算是借著這個機會,在自家副所長面前混個臉熟,兩全其美。
於是乎,吉陽市治安所的十幾名治安員,開著三輛治安所的梭車,用最短的時間抵達了吉陽市的貧民區。
當他們來到了鬥毆發生的地點時,已經被葉寧兩巴掌外加一腳,打的抱頭蹲在地上,絲毫不敢站起的周樹,就像是餓了三天後終於看到自己老娘出現的孩子一般,放聲大哭起來。
「哎呦我的周少爺,這究竟是怎麼回事?您怎麼這麼個樣子啊?」
領頭的治安員顯然認識周樹。
被周樹這麼放聲大哭嚇了一跳,屁顛屁顛的趕忙上前,看著周樹兩邊高高隆起的臉頰,眼角抽搐了下後,討好著開口問道。
「就是這兩個外地來的混蛋!也不知道誰給他們的膽子,居然敢毆打我!我哥哥和我幾個族叔也都被毆打了,全都重傷躺在地上!他們需要治療!還有這兩個混蛋,不給他們足夠的教訓,難消我心頭之恨!」
周樹一看來了撐腰的人,大哭了幾聲,將心頭的委屈發泄了一些後,猛的站起身來,怒聲指著葉寧喊道。
外地來的?
領頭的治安員眼珠一轉,倒是放下心來。
如果是吉陽市的人,敢這麼毫無顧忌的招惹周家,那說不準背後存在著什麼驚人的背景,他一個小小的治安員可絕對不敢招惹。
就算是現在周家最大的官,所里的那位副所長,也得夾著屁股,小心翼翼的搞清楚具體情況,才能對接下來的行動作出判斷。
可既然是外地來的,就不存在這些顧慮了。
外地人和本地人發生衝突,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即便這外地人有些背景,也管不到吉陽市來,他有什麼好怕的?
想到這裡,領頭的治安員大手一揮,氣勢十足的吼道:「沒聽到周少爺的話嗎?還不給我把這兩個犯法的兇徒抓起來!安排幾個人,帶周家的幾位先去醫院,其餘人跟我一起,帶著案犯回所里審問。」
「等一下。」
葉寧忽然開了口,看著這名領頭的治安員,笑著說道:「你是不是誤會了什麼?我們之間確實發生了鬥毆,可確定責任關係的前提,是不是得先把事情的緣由搞清楚,而不是只聽一家之言?」
「況且,受了傷的也不僅僅是他們周家的人,我的朋友也受了很重的傷,要去醫院,也應該帶著我的朋友一起才是。最後一點,在這件事情沒有定性之前,你憑什麼說我們是案犯?你嘴裡的這位周少爺,應該和我們同等待遇才對。」
聽著葉寧的話,領頭的治安員有些發愣。
不過很快就反應了過來,眉毛一挑,冷聲道:「治安所怎麼辦案,還輪不到你來指手畫腳,你現在真正應該考慮的,是一會兒回了所里,怎麼解釋這件案子!當街把人毆打致重傷,這可不是小事!」
「這不算指手畫腳吧?只是提醒你們公平辦案而已。」
葉寧依舊保持著笑容。
「用得著你提醒?!你算個什麼東西!人呢?趕緊給我帶上車去!都愣著幹嘛!」
領頭的治安員呵斥了一句後,臉上瞬間又重新堆滿了討好的笑容,看著周樹說道:「周少爺,麻煩您也跟著我們一起回去一趟。流程還是要走一下的,順便也去看看您叔叔。」
態度的對比,異常鮮明。
被帶上治安所梭車的時候,吉陽市這些治安所的治安員們並不怎麼客氣。
但至少起碼的規矩還是能守的,沒人敢對林初夏有什麼過分的舉動,哪怕看著林初夏的容貌和身姿,這些治安員都有點控制不住的心猿意馬。
很快抵達了治安所,在一眾治安員的押解下進了專門的問詢室,看著兩名面色冷冽的治安員擺出了一副審問的架勢,葉寧怎麼看怎麼覺得這場面非常眼熟。
不過和在滄瀾市被治安所抓起來時不同,這一次吉陽市的治安所倒是並沒有把葉寧和林初夏分開。
至于田明,確實傷勢不輕,即便有了葉寧的丹藥進行治療,身體狀況也頗為糟糕,儘管沒被送去醫院,但卻也免去了審問之苦。
從這一點來看,吉陽市的治安所勉強行事還算謹慎,儘管仍有諸多囂張之處,但至少面子上的功夫,比滄瀾市的治安所要好上一些。
這也跟城市的定位有極大關係。
三級城市所接觸到的世界,當然要比四級城市廣闊的多,在帝國境內,往往越是小地方,就越是混亂。
如果真的到了四大一級城市,尤其是帝都的話,就算那些站在帝國頂端的豪門貴族,行事之間也會非常的守規矩。
至少表面上是如此。
「說吧,為什麼要當街鬥毆?還下手如此之重?醫院那邊已經傳回來消息,被你們兩人毆打的幾人,傷勢非常麻煩,最輕的也得在醫院裡住上一個月的時間。按照治安條例,你們至少也得被拘留上半個月,至於後續是否進行刑事判罰,則要看你們和事主的溝通情況,看看你們的賠償能否讓事主滿意,事主是否打算後續繼續追究。」
一名負責審問的治安員冷聲說道。
葉寧嘆了口氣,無奈道:「怎麼每次都是這樣?沒有對案子進行任何了解,就開始進行有罪判定?這……合規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