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工作
謝拾柒晚上都會刷刷微博,這是做藝人時期留下來的習慣。【,無錯章節閱讀】
看到熱搜第一。
他指尖變得蒼白,微微顫抖的點開詞條。
果然看到顏梟和沈俞林一起吃飯的場景。
她不是說她出差嗎?
難道沈俞林真的那麼重要,值得讓她在沈俞林回來的時候,馬不停蹄跟她見面喝酒,又再次約飯。
也是。
沈俞林本就是顏梟喜歡的人。
自己不過是占便宜的那個人。
謝拾柒眼眶變得酸脹,也有點不甘心,愛她那麼久了,奢望她一點點在意也可以吧。
謝拾柒輕輕眨了眨眼睛,纖長的睫毛上,染上點點淚珠,關閉微博界面,他點擊置頂的電話號碼,撥給顏梟。
顏梟正在工作,但謝拾柒是她唯一一個在工作時期也能打進來的電話,於是她對著眾人比了個暫停的手勢,說了聲抱歉,來到會議室外面接通電話,「喂,怎麼了,孩子出事了嗎?」
謝拾柒很懂事。
一般不會在她工作期間騷擾她。
除非孩子出問題,謝拾柒手忙腳亂,才會尋求她幫助,這次顏梟也下意識以為,是孩子出事了。
「不是……是我有點事。」
「什麼事?」
顏梟問,也疲憊的閉著眼睛捏了捏眉骨,國外市場,果然沒那麼好打進去,剛來就給她安排了一個下馬威,讓整個團隊接下來一周都別妄圖睡超過六個小時。
「孩子很快要上小學了,你覺得我是不是也應該出去工作賺錢?」謝拾柒問。
「工不工作都行,隨你,你要是想繼續唱歌,我會給你安排,還有其他事嗎?」
「我……」
謝拾柒一句話卡在喉嚨,上不了下不去。
他們兩個是不是除了小孩,就沒有其他話題了?
「沒什麼事我先掛了,別想那麼多,有空出門逛逛買東西,放鬆放鬆,我先掛了。」顏梟繼續回到會議室開會。
她對於謝拾柒事業不在意,更希望他能好好照顧孩子,不要給她整添那麼多麻煩。
假如謝拾柒出去工作的話,她還得操心孩子,也不知道謝拾柒看網上什麼東西刺激到了,一直安安分分的人,竟然會提出出去工作。
*
謝拾柒聽著手機里傳來的忙音像刀割一樣傷人。
躺在床上久久難以入眠,她能和沈俞林吃飯,卻不能跟他多打一會電話嗎?
白月光的殺傷力有那麼強?
大清早醒來,謝拾柒給孩子收拾東西的時候,聽到孩子們在聊天,忽然就聊到了爸爸媽媽做什麼。
謝拾柒身體瞬間僵硬。
他只是在家負責照顧孩子而已。
果然,孩子們也沒提到他,而是在說媽媽。
「我媽媽出國工作了,超級厲害的,現在的手機裡面,基本上都有我媽媽開發的軟體!」
樂樂得意洋洋的炫耀。
可可也矜持了一會,才跟著說:「我媽媽是霸總。」
「那你們爸爸呢?」
小孩問。
謝拾柒下意識走遠了,下樓在沙發上坐著,思緒飄遠。
當初退圈,許多人都說他傻,可他受夠了娛樂圈的虛偽,也太累了。
自從他開始工作以來,都沒有休息過一天,每天最多六個小時休息時間,腦子變得麻木,在許多公司給他發出邀請的時候,很乾脆的拒絕了。
就想和心愛的人組建一個家庭,可現在謝拾柒有些不確定了。
姐姐假如要和沈俞林重歸於好,那他該放置何處?
他又該怎麼和沈俞林比?
手機微微震動。
謝拾柒打開一看,是前任公司經紀人,經紀人對他不錯,但也是被公司壓榨的一員,兩個人那時候抱團取暖,反倒成為了朋友。
當他退圈,唯一一個朋友也是鍾哥。
鍾哥發來微信:「你老婆怎麼和沈俞林攪和在一起了,你不管管?」
鍾哥一直為謝拾柒感到可惜,天賜的好嗓子,女媧雕刻的皮囊,好看到常人見一眼難以忘懷,迄今為止他的死忠粉都有幾百萬。
鍾哥現在混得好了,又一直跟謝拾柒聯繫,是真的希望他能夠重新回到娛樂圈。
謝拾柒沒想到鍾哥一來就問那麼扎心的問題,忍著酸澀替她解釋,「她只是跟沈俞林吃飯,你別亂說。」
「切,你就自欺欺人吧,你性格單純,怎麼玩得過人家資本家,她哪怕在外面養幾個小白臉你也不知道,你有沒有和顏總簽訂婚前協議,假如你們分開,你能得到多少?」鍾哥接觸的富婆太多了。
基本上都是那麼回事兒,哪有幾個在那麼多誘惑之下還保持初心的。
「夠了!」謝拾柒用力按著手機鍵盤,清冷的面龐上閃過煩躁。
「你啊,別太清高了,假如有一天過不下去了,該拿就得拿!」鍾哥對待謝拾柒像是親弟弟一樣,希望他幸福,但也做惡人提醒他,別太傻了。
「這是我們的私事。」
謝拾柒淡淡回復。
「行行行,不聊這個,你有沒有回歸的想法?」鍾哥時不時問一句,但這次是認真的問。
謝拾柒沉默一瞬,回復,「有點。」。
在二十二樓翹著二郎腿的鐘哥把手機湊近自己眼睛。
哎呦我去。
這臭小子,六年了。
終於開竅了啊!!!
「要不要簽約我們公司,你知道我們公司待遇很好,而且有我在,也沒什麼人敢欺負你!」
「我再想想。」
謝拾柒道。
鍾哥也不勉強,「行行行,你慢慢想,好好想啊。」
等待他那麼多年了。
也不差這點時間。
但他結束和謝拾柒對話後,立即就去安排和謝拾柒簽約的合同。
謝拾柒緩緩呼出一口氣。
這些年來是家庭煮夫,但也沒有放棄音樂,他喜歡唱歌,但不喜歡逼著跟大老闆唱歌,想起那些油膩的面孔,謝拾柒都噁心到想吐。
來到負一層顏梟給他安排的音樂室,謝拾柒聽著自己和顏梟第一次見面創作的歌曲,曲風明亮歡快。
歌詞內容講的是男孩愛上了一個女孩,要快樂死了。
不為女孩喜歡他為快樂。
而是喜歡上女孩,就已經很快樂。
初開的少年遇見了絢爛得像煙火一樣的!!
哪怕階級相隔,性格迥然,可心動本就是毫無道理,不可思議的。
微酸,卻被猛烈的甜裹挾。
是他第一次見顏梟的感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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