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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我要簽你

2024-08-29 03:16:17 作者: 東廠雨化田
  魔都,一家休閒咖啡廳,林尋和楊欣提前到場。

  「我說老闆,你要不要來這麼早?」抬手看了一下時間,楊欣無語,「你說你大小也是個明星了,買輛車吧。」

  住的公寓離這邊遠,怕堵車,兩人都是提前來的。

  大都市節奏就是這麼奇妙,你準點出門肯定堵車加遲到,提前出門肯定提前大半小時到目的地。

  抿了一口咖啡,林尋淡淡道:「我也想,沒錢啊。」

  夏洛特煩惱片酬加上老爹給的五萬以及兩首插曲版權一共才多少錢?買幾套西服,請同學看電影,到處出差,租房子,現在已經花得七七八八了。

  「不會吧。」楊欣驚訝,詫異看著他:「那你現在有多少錢?」

  「啪!」

  林尋把錢包拍在桌上,一共八百五十六塊。

  我淦!

  楊欣傻眼:「那我的工資呢,馬上就要發工資了吧?」

  「咳咳,先欠著吧,都是自家人,回頭我接到GG就給你發。」

  「我豈不是給你白干?」一想到白天黑夜的累死累活,最後特麼還不發工資,楊欣想打人的心都有了。

  「這話說得,什麼叫白干,只不過晚幾天發。」

  要是還沒有收入來源,林尋打算先找楊蕊借點,這丫頭存款不少,是個十足小富婆。

  如果楊欣知道他心中的想法,肯定會跳起來打人,拿我妹妹的錢給我發工資,你是真想得出來。

  「行,晚幾天就晚幾天,不過在發工資前家裡衛生都是你打掃,衣服也是你洗,別再指揮我做哪些雜七雜八小事。」

  這些日子林尋沒少打著老闆的旗號在她面前作威作福,什麼事都要她干,美名其曰,助理做的就是這些事。

  她也沒法反駁,網上打探一下,確實是這樣。

  藝人想吃份家鄉小吃助理就得跑隔壁城市去買。

  藝人怕黑助理得睡走廊。

  藝人鞋帶鬆了,助理得彎腰系好。

  總之吃喝拉撒睡全都得照顧。

  相比別的助理,她算是命好的,至少林尋沒有架子,不會凶她,不會提奇葩要求。

  「唉,風水輪流轉啊。」林尋低頭,比了一個OK手勢。

  誰叫他沒錢發工資呢。

  幾分鐘後,楊欣再次抬手看了一下時間,估摸著人快到了,起身坐在林尋旁邊,把對面的位置留給姜寧。

  九點,人沒到。

  九點半,人還是沒到。

  就在林尋準備撤退時,楊欣拉住他,白皙下巴往前一揚。

  門口,一個穿著正裝的冷麵美女走來。

  三十出頭,白色西裝,一頭齊肩短髮披清爽又幹練,手上提著名牌包,踏著高跟鞋,

  「路上有點事,不好意思,來晚了。」

  林尋點頭:「沒事,我們也剛到。」

  順勢坐下,把包放一旁,姜寧身子往後靠在椅背上,很自然的翹腿。

  目光仔細打量林尋,半晌後開口。

  「多餘的話我就不多說了,你的資料我看過,我的資料你也應該看過,今天來是簽你的,有什麼要求,提。」

  目標精確,人狠話不多。

  姜寧資料是楊欣整理的,她知道這是一個強勢女人,但沒想到這麼強勢,上來半點客套都沒有,直接開門見山。

  氣勢還很足,壓得人喘不過氣。

  「不急。」林尋坐下攪拌著咖啡,對上姜寧灼人的目光:「在簽合同前我想問問,姜總為什麼要從糖人辭職。」

  似乎沒想到會問這個問題,姜寧柳眉一皺,不咸不淡道:「因為糖人沒前途。」

  「姜總倒是實在。」

  糖人,曾經的古裝劇霸主,出品過絕代雙驕,聊齋志異,少年楊家將,射鵰英雄傳,步步驚心,怪俠一枝梅,軒轅劍,仙劍奇俠傳系列等多部古裝劇。

  捧紅了劉思思,楊蜜,胡戈,霍劍華,那扎,蔣敬夫,林更星等人。

  不誇張的說,糖人影視出品的古裝劇陪伴了一代人,八零後九零後很少有沒看過他們公司劇的人。


  但不可否認,現在的糖人沒落了,老人退出,強捧新人,片子質量下滑,一部不如一部,全靠胡戈撐門面。

  但是,稍微關注點娛樂圈的人都知道,胡戈明面是糖人藝人,實際名不其實。

  糖人這灘乾枯的池塘養不了他。

  這幾年胡戈拍的戲基本是自己接的,他有自己的資源人脈,根本用不著公司,反倒是隔三差五的幫忙提攜公司新人。

  比如前幾年的軒轅劍,為了捧公司新人,他演了配角。

  可惜捧了個白眼狼,男主角今年已經解約跑了。

  雙手環在胸前,姜寧道:「我就一打工的,辭職什麼的很正常嗎。」

  腦袋運轉,林尋笑道:「馬芸有句話說得很對,一個人之所以離職不外乎兩種情況,一是工資少,二是做得不開心。」

  「冒昧問問,姜總是哪種情況?」

  「重要嗎?」姜寧聲音冷淡。

  楊欣頭皮一麻,生怕談崩,桌底用手扯了扯林尋衣服。

  「重要。」

  完犢子了,楊欣腦海嗡嗡響,她沒想到林尋會這麼虎,你簽約就簽約,追著老闆問東問西幹嘛?

  「我希望這是你最後一個無關的話題。糖人經紀人分成模式我不喜歡,我付出和收入不成正比。」

  「那你以前為什麼不走呢?」

  「因為我以前是新人,能力小,沒有資源人脈,就是拿低工資的命。」

  說完,姜寧包里拿出一份合同放在林尋面前。

  林尋瞅了一眼,一共十五頁,幾百條款,直接翻到最後一頁,藝人收入和公司三七分成,簽約十五年,違約金五千萬。

  「姜總,你這合同,資本家看了都要落淚啊。」

  三七分成就不說了,十五年對一個藝人來說幾乎是買斷人生。

  更不要說還有五千萬的違約金。

  「這是行情,哪兒都一樣。」姜寧絲毫沒有掩飾合同的霸道:「我覺得你應該仔細看看前面的內容。」

  「三年內,我承若給你兩部戲男主,每年上綜藝次數不低於三次,還可以幫你出專輯,另外,簽字費一百萬。」

  「你也別擔心收入低,合同是可以變的,現在的你就是這個價。」

  「將來你紅了,我可以把你的分成往上調,你要是能紅到胡戈那種級別,我不要錢倒貼都行。」

  楊欣拿起合同看了看,實話實說,對林尋這個新人來講,這的確是一份很好的合同。

  林尋剛出道,知名度有限,想要自由又想要資源,不現實。

  好在合同不是一成不變,將來可以提出修改,避免藝人因為錢少和公司鬧矛盾。

  兩肘靠桌上,林尋用十分鐘認真的語氣對姜寧道:「你們公司有完整的宣傳渠道,公關團隊,法務部門,是不是真的?」

  姜寧一愣:「當然,除了這些我們還有藝人部,經紀人部,你要是願意加入,我可以當你的經紀人,親自帶你。」

  美目圓睜,楊欣下巴差點驚掉,姜寧要親自帶林尋,還有這種好事?

  天上掉餡餅了!

  扭頭,她迫切的目光投向林尋,大哥,快答應吧,想什麼呢?

  林尋滿意點頭,接著語不驚人死不休:「我決定了,我要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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