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現代都市> 黃煙> 第四十七章

第四十七章

2024-08-29 10:55:55 作者: 葵十月
  薄芳叫了輛出租,送二老去賓館,上車沒多久城市交通的廣播電台播出最新消息。

  「今天下午四點五十分,陽江路發生了一起五車追尾的交通事故。左側車道的凱迪拉克在挨近右側車道的邁巴赫時突然超車,邁巴赫的司機踩下急剎,同時,凱迪拉克的司機急劇減速,由於陽江路車流量大,造成了連環追尾。其中,一人重傷,一人昏迷,兩人輕傷,現警方正在事故現場進行調查。陽江路目前堵車嚴重,原需經陽江高架橋的朋友,儘量繞路而行。」

  薄芳聽完,嘆息道:「五輛車追尾啊?」

  「是啊,這個凱迪拉克的司機有問題的呀,超車超過去嘛正常開,突然急剎肯定要撞上的咯,肯定有問題的,絕對要麼酒駕,要麼把剎車當油門了。」計程車司機的口音一聽就不是北城人。

  「那個重傷的是凱迪拉克的司機吧。」

  「那麼肯定的呀,邁巴赫追上凱迪拉克,還是在高架橋上,車速快的情況下肯定撞的支離破碎了。」

  薄芳表情惋惜的搖了搖頭。

  司機「支離破碎」的描述誇張了,不過實際情況確實糟糕,凱迪拉克慘不忍睹,車主在ICU。

  薄矜初是第二天的晚上醒來的。

  兩點半,梁遠朝接到季風的電話,「她幾點醒的?」

  季風站在病房的窗戶邊,「剛醒。」

  「問問她餓不餓。」話說完,梁遠朝愣了一瞬。

  朝今上下就亮了梁遠朝辦公室的一盞燈,男人桌前放著一疊沒翻開的合同。

  季風頓了兩秒,「晏先生在照顧。」

  晏寔下午準備交班的時候聽說薄矜初進醫院了,他白大褂都沒脫直奔急診。

  梁遠朝:「那你下班吧。」

  季風:「我現在過來接您。」

  「不用了,你直接把車開回去。」落地窗外燈光旖旎,北城的夜生活驕奢淫逸。

  季風想梁遠朝估計又是住在公司了。

  -

  病房裡,薄矜初昏昏沉沉的,偏頭正好撞上晏寔的目光,看到他還穿著白大褂,耳邊是救護車的聲音,這一覺好像睡了一世紀之久。

  她喉嚨乾澀,咽了咽口水,開口問:「你今天值班?」

  最後一瓶點滴正好輸完,晏寔給她拔了,「嗯,餓不餓?」

  薄矜初搖頭,「我手機呢?」

  晏寔遞給她,「昨天的幾項檢查都沒什麼問題,但是要住院觀察一周,早上我去給你拿東西。」

  兩個未接來電,十五條微信,薄矜初光顧著回信息了,手背突然被摁住。

  他皺眉道:「流血了。」

  薄矜初後知後覺,「你剛說什麼?」

  「我說我回去給你拿日用品。」

  「不用了,我讓祁封給我帶過來。你先回去吧,萬一那邊有病人,我再睡會兒。」

  晏寔正想說其實今天不是他值班,一個護士急匆匆地跑進來,上氣不接下氣,「晏醫生...晏醫生,剛接了一個患者,腦溢血嚴重,王醫生再給另一個患者手術,需要你......」

  護士還沒說完,晏寔一邊往外走,一邊交代薄矜初,「你先睡,餓了或者有其他事情記得按鈴。」

  「知道了,你快去吧。」

  深夜的急診室跟白天的門診無異,排隊,奔跑,喘息,啼哭......門隔絕了外面的喧鬧,薄矜初靠在病床上,拿起電話,撥給了梁遠朝。

  嘟——嘟——

  「我和祁封在一起了。」

  「你騙我。」

  「騙你我出門被車撞死。」

  「為什麼要和他在一起。」

  「因為他媽媽是律師,他爸爸很有錢,真正能救我的是他,不是你。」

  「薄矜初,有本事這輩子都別再見面,否則我一定弄死你。」

  她想起了他們最後一次對話。那時候的梁遠朝肯定難過的發瘋。

  最後一聲嘟,電話被掛斷了。他對她失望透頂了。

  薄矜初心酸脹的難受,她明明應該慶幸自己沒有一語成讖,否則她現在躺的地方不是病房而是殯儀館。


  不知道為什麼,這一刻就想聽到他的聲音,薄矜初再次撥過去,這次嘟了一聲,電話被接起來了。

  對面傳來一聲干啞的「餵」?

  「睡了嗎?」

  梁遠朝走到沙發上坐下,聲音聽不出任何情緒,「什麼事?」

  薄矜初不急不緩的說:「想了想我們也算是一起經歷過生死的人了,要不索性談個戀愛?」

  梁遠朝冷冰冰的回了句,「怎麼沒把你撞死?」

  對面傳來一聲輕笑,「梁遠朝,我死了,哭得最慘的肯定是你。」

  「你有臆想症?」

  「阿遠,你要不要吃點東西。」

  還有一道女聲同時響起,薄矜初聽出來了,電話那頭猝然闖入的人是陳雅怡。

  梁遠朝凝眉,他不知道陳雅怡為什麼還在公司,彼時凌晨三點多。

  陳雅怡端著吃的往他身邊走去,「怎麼還不睡,還在談工作?」

  薄矜初壓著一股無名火把電話掛了。狹小的病房裡,月光透過玻璃打在慘白的床單上,她換下病服逃離醫院,一個人魂不守舍的沿著街道往家走。

  路邊的早餐店已經開門了,老夫妻緊緊有條,一個揉麵粉,一個拌餡,準備做包子。

  路過B大獨立學院的荊山校區,南門那有幾個染著紅毛,紫毛,藍毛,手裡夾著煙,吞雲吐霧的男生正在翻牆,這生疏的操作加上殺馬特的造型一看就是大一新生。而且薄矜初斷定,他們本人絕對不如那發色張揚跋扈。

  「喂!」薄矜初掀起沉重的眼皮,瞥了一眼少年們。

  幾個人回頭,愣住。

  黃毛爆出一聲操,「好漂亮的姐姐。」

  薄矜初伸手一指,「從小西門那爬。」

  紫毛手從牆頭上拿下來,站直,「這是遇上學姐了?」

  薄矜初沒說話,三人當她默認了。

  紅毛問:「學姐大幾了?」

  薄矜初伸手,「有煙嗎?借一支。」

  黃毛忙不迭從兜里掏出煙盒遞過去,還給她點上火。

  「我畢業了。」

  「畢業多久了?」紫毛好奇。

  「五六年了吧。」

  黃毛:「靠!完全看不出來啊!」

  幾個不諳世事的少年對眼前這位皎若秋月的女人充滿了好奇。

  紅毛繼續問:「學姐現在在哪高就?」

  薄矜初煞有耐心,「A大研究所。」

  三人同時發出驚愕的質疑,「A大?」

  薄矜初揚了揚眉,掐了煙,吐出最後一口白煙,「我研究生在A大讀的。」

  三個人的表情更加錯愕,B大的獨立學院是沒有保送這一說的,對於一個本科院校極不理想的學生來說,考研最難的不是初試,而是複試,因為你要面臨的不僅是院校歧視,更是導師對你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的質疑。何況是國內頂尖高等院校A大,那是絕大多數人做白日夢的對象。

  三個男生肅然起敬。

  南門相對寬闊,對面巷口出了一個燒烤攤,三輪車上掛了一個白熾燈,昏黃的光暈在幽暗中顯得格外醒目。

  黃毛掏出手機,「學姐吃燒烤嗎?」

  凌晨四點的小巷口,距燒烤攤五十米遠的牆邊坐了四個人,三個模樣不正的少年蹲在地上擼著烤串,女人坐在三人中間的石頭上。

  她今晚太需要傾訴了,所以遇到三個對她充滿敬意的陌生少年,她開始講起了自己故事。

  月亮還高懸在空中,今晚繁星閃爍,明日又是晌晴。

  黃毛像個孩子,推了推薄矜初,「後來呢後來呢!」

  「後來我去了B大的學院,前兩年在林順校區,大三才搬到荊山校區。」

  「那他呢?」紅毛直接坐在地上,盯著對面的牆問。

  「他啊...他去了A大啊。」薄矜初抬頭,天上那顆最亮的星星就像是人群中的梁遠朝,引人矚目。

  「那你填志願的時候是知道會搬來北城才填的嗎?」問的是黃毛。

  薄矜初揪起一搓糙黃糙黃的頭髮,淡笑道:「我當時離開的時候就是做好了這輩子都不要再相見的打算。」


  紅毛起身,去燒烤攤老闆娘那買了四瓶水,遞給薄矜初一瓶,「他沒來找過你嗎?」

  「大二夏天,七月初,我們剛搬到荊山校區,他來過一次,我不知道他怎麼找到我的。」

  說起那天,薄矜初記得自己搬了很多沉重的東西,手都快斷了,倒在新宿舍的床上起不來。

  林順是六人寢,荊山是四人,和薄矜初同寢的另外三個正好是前室友。

  林儀搬了一個大紙箱,老遠就聽到了她的聲音,「哎喲哎喲,薄矜初——」

  她跌跌撞撞的進門,薄矜初躺在上鋪的床上,鞋子也沒脫,雙腿掛下來,整個人毫無生氣,「幹嘛......」

  「我靠!」林儀抄起桌上那瓶薄矜初喝了一半的礦泉水,直灌入喉,舒爽的啊了聲,繼續說:「樓下有個驚天美人。」

  薄矜初有氣無力的嗯了聲,林儀是出了名的花痴,幾乎每天都能聽到她說發現了一個「驚天美人」

  薄矜初閉上眼準備睡一會兒,林儀又說了:「那男的真的...我的小學語文水平不容許我想出一個精準的詞彙來形容他驚為天人的外表,那張臉就是扔到娛樂圈裡也是數一數二的,但凡有個人說他長得一般,我能當場把那人打成篩子。」

  「......」

  「喂,薄矜初你在聽嗎?」

  「薄矜初!」林儀使勁搖它的欄杆,床咯吱咯吱響。

  「聽見了!」薄矜初無奈又無語,「你生來就是為帥哥開道的。」

  林儀反而覺得自豪,「雖然我的確很花痴,但是你必須承認我對美好事物的鑑賞能力是非常不錯的。」

  這點薄矜初認同,她在大課上指的那幾個男孩子,確實長的還不錯。

  「誒,」林儀碰了碰她的腿,「你為什麼不談戀愛啊?」

  薄矜初年年都是校花排行榜的首位,告白寫情書的男孩子數不勝數,其中還不乏女孩子的愛慕,偏偏沒一個能入得了她的眼。

  「不想談。」她望著白淨的天花板。

  「嗬,這個年紀的女孩子哪有不想談戀愛的啊!怎麼?受過情傷?」林儀拖了個凳子坐下,一臉壞笑,「看來我們校花還玩過早戀啊?」

  薄矜初回:「沒早戀,沒情傷,沒故事,沒興趣。」

  沒早戀,因為梁主席拒絕早戀。

  沒情傷,因為她是施加傷害的那一方。

  沒故事,因為不想被八卦。

  沒興趣,因為沒人能比得上樑遠朝。

  「嘖,」林儀搖了搖頭,扯回話題,「樓下那個男的真得好帥啊,嗚嗚嗚,我從來沒見過這樣的精品,靠!就憑這一張臉,我願意死在床上。」

  薄矜初:「......」

  「真的!你起來看一眼!就站在公寓門口!手上還拎著一個西瓜,肯定是來找女朋友的,這是什麼神仙男友啊!啊啊啊啊啊!」

  「你垂涎別人對象?」

  「那又怎樣!看看又不犯法!我又不去撬!不過說真的,但凡他看我一眼,我寧願被人罵一輩子小三,也要成功上位。」

  薄矜初從床上下來,拿起桌上的空瓶晃了晃,「你把我的喝了?」

  林儀從床底的箱子裡拿出一瓶新的扔給她。

  荊山是新校區,新宿舍最令人滿意的地方就是有空調。那天太陽格外好,薄矜初對著窗戶仰頭喝水,問林儀:「要吃冰西瓜嗎?」

  林儀:「走啊!」順便還能看一眼帥哥。

  她們住一樓,水順著喉嚨滑下去,光影下有個人正盯著她看。

  視線相撞的那一秒,天旋地轉,像是時空靜止,心臟停止跳動。

  宿舍的窗戶離他站的地方不到三十米,兩人可以很清晰的看見對方的臉,甚至包括彼此的一舉一動。他手裡拎著個大西瓜,白色短袖印出汗跡。

  三分鐘後,林儀穿好鞋子,關了空調,拿上鑰匙準備往外走,見薄矜初還愣在窗邊,「走不走啊,不是說去買西瓜嗎?」

  薄矜初走到宿舍中間的長桌前坐下,一連喝了三口水,「林儀,玩個遊戲吧。」

  「what?」林儀一臉懵逼,「玩什麼?」

  薄矜初從抽屜里拿出一盒撲克牌,「比大小。」


  「...你幼不幼稚啊?」

  「來不來?」

  「來啊,誰怕誰,輸的怎樣?」

  「輸的去買西瓜。」

  林儀蓄勢待發,咬牙道:「好。」

  薄矜初把牌打亂翻扣在桌上,「你先。」

  林儀東挑西揀選了一張,「到你了。」

  薄矜初隨手順過最右邊的那張,拿到桌下看了看。

  「我是小王!」林儀高喊。

  薄矜初緩緩翻開,「大王。」

  「......」

  林儀沒發現她出老千,認命的揣著錢包出去了,臨走前腦袋擠在門縫中說:「等會兒給你拍照哈!那個帥哥絕對叫你神魂顛倒。」

  那天薄矜初一步都沒離開過宿舍,林儀一直在耳邊嚷嚷,門外那個帥哥拒絕了多少美女的搭訕,門外那個帥哥失戀了。天黑了,帥哥還在,林儀本來想上去問問他到底找誰,被人一個眼神嚇退了。

  翌日七點,帥哥不見了,林儀感嘆自己錯失了幾千萬的大獎。

  不過林儀真的偷拍了照片,而且拍了一百張,發在宿舍的QQ群里,薄矜初專門建了一個文檔存這一百張照片。

  紅毛是三個人中聽的最入戲的,「他站了一晚上,為什麼不見他?」

  「就因為他站了一晚上,我就得見他?」這話說的薄情寡義。

  「你沒有心。」這是紅毛得出的結論。

  薄矜初並不生氣,「我也覺得。」

  黃毛撓頭,「所以你為什麼不肯見他?」

  「我小時候看的童話書里告訴我,有情人終成眷屬,但我的生活不是童話。」

  極少人的生活能過得像童話,但凡她的遭遇能好一點,她也不至於向生活低頭。

  薄矜初拍了拍褲子起身,馬路上的環衛工人出來工作了,「走了。」

  她走了幾步又停下,「對了,忘記告訴你了,」她看著紅毛,「高處見,不失為一個好的選擇。」

  深淵露苦痛,高處見光明。

  夏天的五點,天邊透著一點白。

  祁封已經搬進玫瑰園了,那套公寓是前房主四年前買的,前房主此前一直在澳大利亞工作,去年剛移民,玫瑰園的房子裝修好後一天沒住過,薄矜初去看過裡面的裝修,祁封算是撿了個大便宜。

  薄矜初走到公寓樓下,那隻貓突然竄出來,她沒發現遠處那輛保時捷的車主正在看她。男人坐在車裡抽菸,一晚上沒睡,眼裡布滿血絲。邁巴赫放在4s店,他今天換了輛車。

  「你怎麼又來了?」

  「喵——」

  「你這隻野貓怎麼還沒被物業抓起來?」

  「喵——」

  「又想陪我抽菸?」

  「喵喵——」

  薄矜初趁機擼了它的腦袋,「讓開喔,我今天心情賊他媽糟糕。」

  誰知道那隻貓死纏著薄矜初的腿不放,最後她只好給物業打電話。

  「薄小姐,這隻貓在這兒晃了快兩個月了,前幾天我就調查過了,還通知了小區各業主,一直沒人認領。您看它也怪可憐的,這麼好看的小貓,成天趴在這單元樓門口,要不您先抱回去養著?這幾天我再調查一下,實在不行我們再給送去流浪貓救助中心那?」

  物業的人也一直頭疼這事兒,這公寓樓里有好幾家住戶怕貓,向他投訴了不知多少遍。

  生怕薄矜初拒絕,男人趕忙又道:「您看它這麼喜歡您,你也不忍心看著它這樣吧,它肯定吃了上頓沒下頓。」

  她連自己都照顧不好,怎麼照顧一隻貓。

  「我養不了。」

  「喵喵喵——喵——喵喵——」貓一直叫,抓著薄矜初的褲腳,像在說「你帶我回去,我很好照顧的,求你了,帶我回去。」

  「我真的養不了。」什麼貓砂貓糧,這些東西她都不了解,還要專門做功課,麻煩。

  「您看它。」物業指了指她腳底的小貓,藍寶石的雙眼可憐兮兮的望著她。

  最後,貓躺在她家的沙發上,一副旁若無人的樣子。

  都說貓有靈性,薄矜初這回切身體會到了,她甚至懷疑這不是貓是只狐狸,這麼狡猾,成功打入她家後,先前的那點可憐巴巴全然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隻鳩占鵲巢的貓。


關閉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