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番外二傾聽與講述(1)
這天下午,接到一個女人的電話。嗯,當然是一個陌生女人,因為我的手機號碼和另兩個同事一樣,印在報紙傾訴版上,差不多每天都要接到好幾個陌生男女的電話。
她的普通話標準,聲音清脆,非常好聽。她說她必須講出她的故事,不見得希望能登出來,可是她沒人可以訴說,只有找我,她希望這樣能埋葬一段過去,再開始新的生活。
這段話多少有點兒打動我了,我們約時間,她說她近來很忙,希望能約在晚上。好吧,就晚上,我固定在兩個地方接待讀者:要麼是報社的一間小會客室,要麼是報社對面的綠門咖啡館。
她說那就綠門吧,她喜歡這名字,讓她想起歐·亨利的小說The GreenDoor。我多少是個無可救藥的文學女青年,聽她知道歐·亨利的名字,不覺對她好感大增。
綠門的老闆娘蘇珊是我見過的最美麗的女人。我常年在綠門接待讀者,和她混出了不小的交情。每次我去,只要她在,她都會和我聊上幾句。我問過她,為什麼給咖啡館取這名字,是不是讀過歐·亨利的小說。她大笑著搖頭,說是前任老闆留下來的,在她看來,沒什麼意義。
也許世間事物多半如此,我們投射過去的目光才會賦予它特殊的含義。
到了約定的時間,一個苗條女子準時走了進來,她四下一看,直直走到我面前:「請問是羅音吧,我白天跟你打過電話。」
我起身請她坐下。她是個相貌嬌美的女子,化著淡妝,看上去二十七八的樣子,穿一套米色套裝,非常精緻。
她很直率,一一回答著我的問題:安妮,二十九歲,在一家商場做管理工作。
我打開了錄音筆,告訴她,如果傾訴能登出來,我會對名字、職業等通通做虛化處理,現在請只管講。
安妮躊躇了一下,似乎一時不知道從哪兒說起,好多人都是這樣,帶著滿腔心思跑來,卻會欲語還休。良久,她突然問我:「羅記者,你相信一見鍾情嗎?」
老早以前,我問過好多人同樣的問題,得到的回答千奇百怪。不過我最喜歡我的同學、學數學的江小琳的回答,這時我原文引用了:「我相信所有沒發生在我身上的奇蹟。」
其實那個奇蹟似乎也發生在我身上過,可是好像不用細說了。安妮聽了我的話,微微一笑:「我不知道那算不算奇蹟,那是五年前,我二十四歲。
我從醫學院畢業,我父母都是醫生、教授。可我越學越不愛這個職業,所以沒聽從他們的話繼續深造,一畢業就去了一家美資醫藥公司做了藥品銷售。」
她陷入回憶中,目光仿佛越過了我。「我們公司在市中心一座寫字樓辦公。我的生活很上軌道,工作算得上順利,男朋友也很體貼,直到有一天,我在電梯裡遇到了一個人,什麼都變了。」
我聽過太多遇到一個人改變整個生活的故事,好多人都是像安妮這樣,回憶起來帶點兒喟然,又帶點兒甘願。想來這樣的改變其實他們還是喜歡的,平凡平淡的生活就此有了不一樣的可能性。
「他個子很高,長相,怎麼說呢,用帥或者英俊來形容似乎很不夠,只是覺得整個人都很有神采,由內而外散發著一種攝人的氣質,和寫字樓的大多數人一樣,穿著西裝打著領帶,可是站在一堆人里,都顯得很不平常。我相信所有人都和我有同樣的感覺,一眼就能在人堆里看到他。」
我莞爾,可不,大概每個人都會有遇到一兩個出眾人物的機會吧,這麼一說,好像我也有過相同的感覺。
「簡單講,我對他一見鍾情了,注意他下樓的樓層,打聽他工作的地方,和他相遇時會主動對他微笑打招呼,他很隨和,我們就這樣認識了。然後,我對男朋友提出了分手。」
我倒是佩服她的當機立斷。她注意到我的目光,笑了:「我是不是很無情又很可笑,只是認識了這個男人而已,可越看自己的男朋友,越覺得相處下去沒什麼意思。就算追不到他,大概我也定不下心來和男朋友再繼續了,不如早點兒解脫。」
「我試著接近他,他倒並不難接近,有時開車出來在路上看到我,也會捎上我送我一段路。呵呵,以前都是男朋友管接管送的,分手後,我只有自己上下班了,順便說一下,前男友的車可比他的捷達好得多。」她繼續講著,「我加入了他待的一家戶外運動俱樂部,留心收集他車上放的音樂,聽他談的話題,然後努力培養相同的興趣,總之不放過和他走得更近的任何機會。」
我在心裡嘆口氣,不是我故作悲憫,實在是聽了太多這樣的故事。每個人都以為自己經歷獨特,其實只是重複著大同小異的過程,把自己弄得陷溺日深,最後不知道是愛上了那個人,還是愛上了那樣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感覺。
「我想我們足夠熟悉了,在情人節那天,鼓起勇氣跟他開口約他出去。
他卻笑了,說:『不,對不起,安妮,我喜歡上了一個有趣的女孩子,正準備晚上去約她。』我的心頓時比當時的天氣還要冷,也只能強撐著裝出一副不在乎的表情,不然怎麼還可能有機會。
「我相信沒有女孩子能抗拒他的追求。我只能裝成不在意的樣子,偶爾跟他碰上時,會開玩笑一樣問他,追到手沒有。他笑笑說:『有趣的女孩子,值得多花點兒時間。』我忌妒得發狂,也只能扮沒事人跟他一塊兒笑。
「有次在酒吧碰到他獨自喝酒,我問,怎麼不帶你女朋友一塊兒來。他說,她還是個學生,而且喜歡安靜怕吵鬧,不喜歡來酒吧這種地方。我很吃驚,他居然會喜歡一個學生,也許是我太職業女性化了,根本不是他喜歡的那一型吧。於是,我去拉直了頭髮,穿儘可能學院氣的衣服,可還是白搭。
「快到夏天時,戶外俱樂部組織七月去稻城亞丁,他報了兩個名,說女朋友正好放假了,準備帶她一塊兒去。我也報了名,想看看到底是什麼樣的女孩子,能夠吸引住他。」
我早習慣了這樣瑣碎的回憶,我寫稿只能從這樣的流水帳里提煉出一篇能見報能抓住讀者眼球的文章來,所以我靜靜地聽著。
「可是到了集合那一天,他一個人來了,我問他,他不耐煩地說分手了,然後再懶得理人。我又驚又喜,不能不覺得這算是我的機會來了。我們飛到成都,然後包車自駕。我當然和他乘一輛車,他一路上都很沉默,我也不打擾他。」她又有點兒出神,停了一會兒才說,「夏天的稻城亞丁很美,沿途草原都是星星點點的野花在怒放,遠處雪白的雪山、清澈的河水,那樣美麗的高原風光,而坐在我一心愛著的人身邊,我覺得真算得上是夢想之旅。第四天到達稻城後,晚上其他人都去看當地的文藝表演,他獨自在外抽菸散步。
我跟了上去,我知道他並不歡迎人打擾,可是我管不住自己了。」
她突然頓住,隨即苦笑:「我要說下去,你會不會覺得我很傻?」
我也笑:「不,我從來不對讀者的品質或者行為下判斷,我只負責傾聽,讀者對自己負全責。」
她笑出了聲:「沒錯,我主動向他獻身了。他遲疑,我也是這樣對他說的:『我知道目前你不愛我,我自己對自己的行為負全責。』」
「嗯,我不下判斷,不過我得說這不算一個好選擇。」我溫和地說。
她點點頭:「我知道,可是我完全不後悔。從稻城亞丁回來後,他還是那麼若即若離的,我若是約他,他偶爾也會帶我出去,可總是心不在焉。到了八月中旬,他突然跟我說他打算辭職,去深圳工作。我呆住了,問他是不是想躲開我。他好笑,說不,他從來不用躲誰,相處不下去了都是直接說分手的,不過是家裡人一定要他過去,他剛好也在這邊待膩了。我想說那我怎麼辦,可是明擺著,他的安排根本就沒包括我,我也說過對自己負責。他說走吧,去商場,我送份禮物給你。我坐上他的車,一路想的全是「這算分手的禮物嗎」?我並不稀罕什麼禮物,我要的是他這個人呀。 」
我有點兒憐憫地看著她,求之不得的那個人就那麼重要不可取代嗎?很多次讀者來做類似傾訴,我總想問這個問題,可是總也沒問出口過。
「車子到了地下車庫,他突然下車,和一個騎自行車的女孩子講話。他的神情那麼緊張,我再也忍不住了,做出無辜的姿態,降下車窗對著他們笑,問他是不是遇到了熟人。那個女孩子轉頭看著我,也笑了,說對,是熟人,再見,然後轉身走了。他一直盯著她的背影消失,天氣那麼熱,我卻有點兒發抖。這麼說,這個女孩子就是他分手的女朋友了,穿著 T恤、牛仔褲,背了個雙肩包,還戴了個有快餐廳標誌的棒球帽,看上去很瘦弱,只能算是清秀罷了。可他看著她的眼神那麼專注,他從來沒用這樣的眼神看過我。
「他重新上了車,突然說:『對不起,安妮,今天算了吧,禮物我回頭買給你,我想一個人靜一靜。』我問他,是不是因為那個女孩子。他坦然點頭,說:『對,我還是喜歡著她,沒辦法,對不起,我送你回家吧。』
「我能說什麼,他說得那麼理所當然,一點兒也沒在乎我的感受。我猜我要是和他吵鬧,他恐怕只會冷冷一笑,走得更遠,我只能裝大方不在乎了。他送我回家後就匆匆開車走了,後來晚上狂風暴雨。我一直站在窗前看著外面的電閃雷鳴,想像他去接那個女孩子,想像他們接下來會做什麼。這樣的想像讓我發瘋,可我控制不住自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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