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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酒徒(求追讀)

2024-08-30 17:58:44 作者: 馬賽克的憂鬱
  如果說剛進入這個鎮子的時候肖恩還在擔心被人追蹤,遭人埋伏,那他現在的樣子充分體現了黑人與生俱來的樂觀。【Google搜索】

  換了新衣服的肖恩非常開心,他開始在路上跳起了舞,儘管沒有人替他伴奏。

  陳劍秋抬頭看了看已經在天空中出現的月亮,有些感慨。

  快樂,有的時候也是一種天賦。

  在那個血腥的雨夜後的某個夜晚,他曾跟肖恩聊過,在篝火旁,飛鳥和白朗寧都睡了的時候。

  「肖恩,找到寶藏之後,你打算做什麼?」

  「不知道誒,沒想過,不過,有錢總比沒錢好吧。」

  「沒想過拿著錢回家做點什麼?」

  「家?我不知道家在哪裡。我從記事起就一直在被像畜生一樣驅趕,一直在流浪,這個國家雖大,沒有我的家。」

  肖恩的神色黯淡了一下,但很快恢復了笑容。

  「想那些幹啥呢,先活下來把,未來總是令人值得期待的。誒,老大,我跟你說,我們腦袋現在可值錢了……」

  後面的話陳劍秋都沒有聽進去,他若有所思:

  「家?」

  ……

  「嘿,肖恩,晚上我們去找點樂子怎麼樣?」

  陳劍秋從回憶中緩過神來,他突然對肖恩說道。

  「我覺得這一路上太過順利了,咱們還是低調點好。」飛鳥保持了謹慎。

  「得了,得了,咱們得聽老大的,這地方離懷俄明得有幾百公里了,你怕什麼?」肖恩一邊說,一邊把飛鳥往前拉。

  陳劍秋在後面看著,他掏出了剛在雜貨鋪買的一包煙,歪著頭點了一根。

  真好。

  三人逛著逛著走進了鎮子裡的一家酒館。

  還沒有完全入夜,但酒館裡已是華燈初上,和白天的寧靜祥和形成鮮明對比,現在這裡熱鬧非凡。

  這座酒館有兩層樓,可能是這個鎮子裡最大的建築,一樓是酒館,二樓是客房。

  酒館裡各種打扮的人都有,有牛仔、皮毛商人、木材商人等等,還有些遊走在眾人之間的身份不明的女人。

  陳劍秋這才明白,原來自己之前是小瞧了這個鎮子。

  蒙特羅斯位於科羅拉多中西部,兩座山脈中間的走廊之上,南來北往的商人、掮客等,他們從事的工作不盡相同,但很多都不會在白天露面。

  夜晚的酒館就是他們聚集的地點之一。

  「老闆,有什麼吃的麼?」方才的漿果餅沒填飽肖恩的肚子,三人找了一張桌子坐了下來。

  酒保似乎很忙,沒什麼功夫搭理他們。

  陳劍秋坐在桌子邊,開始觀察酒館裡林林總總的人。

  他發現吧檯的角落處坐著一個鬍子拉碴的男人。

  這個人穿著一件灰藍色的破舊夾克,脖子上圍著一條淺灰色的圍巾,戴著一頂顏色相似的牛仔帽,帽檐遮住了他的眼睛。

  他此刻安安靜靜地坐著,兩隻胳膊伏在吧檯上,面前的酒杯中的酒已經空了。

  陳劍秋走到了吧檯的前面,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張五美元的鈔票,拍在了吧檯上。


  吧檯周圍幾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被這張鈔票吸引住了,他們有些甚至停下了自己手中的事情,側目看來。

  除了那個男人,夜還沒開始,這人卻好像已經醉意闌珊。

  酒保先是愣了一下,隨後趕緊屁顛屁顛地從酒吧那一頭跑了過來。

  「先生,您要點什麼?」

  「弄三份吃的送到我那張桌子,然後在整點酒過來,順便在樓上訂三間房。」陳劍秋說道。

  「好嘞。」

  陳劍秋朝著男人的方向努了努嘴,壓低聲音悄悄問道:「這個人是誰?」

  「前兩天來的,有錢就過來喝酒,天天從早喝到晚,沒錢就睡在店外面的長椅上。」酒保一邊從背後的柜子上取酒,一邊回答道,「對了,您要不要來點愛爾蘭威士忌,不瞞您說,這裡大部分人喝的都是私釀的酒,向您這樣尊貴的人,應該喝不慣。」

  「就金酒吧。」陳劍秋看了眼酒保後面的酒櫃。

  這時候,那個似乎是半睡半醒狀態的男人突然支起身,說話了,聲音渾厚低沉:

  「酒保,再給我來一杯。」

  酒保也不算搭理他,因為他知道這個男人沒錢了。

  男人見等了一會兒沒人回應,便重重地將杯子拍在了吧檯上。

  酒館沒有趕人的規矩,但鬧事的話就不一定了。

  酒保有點冒火,給吧檯旁邊兩個明顯是打手的壯漢使了個眼色,要把這個男人扔出去。

  但陳劍秋衝著他擺了擺手。

  「拿一瓶威士忌給那位先生吧,要好一點的,算在我帳上。」

  酒保二話沒說,從柜子上拿了一瓶陳年的愛爾蘭威士忌,遞到了男人那邊。

  「算你運氣好,那邊有人送你的。」酒保沒好氣地說道。

  男人頭都沒有抬一下,只是給自己的杯子滿上,一口喝了個乾淨。

  陳劍秋坐回了自己的桌子那邊。不一會兒,酒保就端著三盤香噴噴的餡餅走了過來。

  「來嘗嘗我們的招牌烤肉披薩,純木火烘烤,吃過的都讚不絕口。」

  陳劍秋拿了一塊放進嘴裡,果然肉質鮮嫩,香味四溢。

  「趁熱吃。」他對飛鳥和肖恩說道,這可能是他從穿越到現在,吃到的最好的東西了。

  酒保彎下身子,手裡抓了一大把的零錢,遞給陳劍秋:「這是找給您的錢,請收好。」

  陳劍秋從裡面撿了一個20美分的硬幣丟給他,酒保喜笑顏開,這個鎮子來來往往的大多都是粗人,鮮有出手如此闊綽的人,小費也給得這麼幹脆。

  三人一邊吃,一邊聊著自己過往的經歷,仿佛他們現在不是三個頭頂這大額懸賞的逃犯,而是前來旅遊的遊客。

  「咣當」

  隔壁兩桌子人,不知因為什麼事情扭打了起來,把桌子掀翻在地,七八個人開始捉對纏鬥。

  靠近的人,都紛紛退開,他們有的走到了二樓的樓梯上,有的躲到了吧檯附近,都不希望被卷進這混亂的場面。

  酒保倒是很淡定,酒館裡打架是很常見的事情,人數少的時候,自己這邊兩個打手就可以解決問題;人數多的話,打手們會回去喊人,等這幫人血拼出了勝負,再一併賠償就是。

  這是這裡獨有的規則,誰拳頭大誰說了算。

  當然,另外一個原則就是酒館裡面不能動槍,否則的話,白朗寧家賣出的那些槍會讓動槍的人明白,什麼叫全民皆兵。

  群毆進行得很激烈,不一會兒地上便躺了兩三個人。

  其中一個壯漢滿臉通紅,不知是因為酒精還是正在進行的打架運動,他一拳擊倒了自己的對手,抹了一把臉,打算幫助他的隊友。

  此時他的隊友正被對面一個明顯看起來塊頭比他大的人壓制,紅臉壯漢環顧了下四周,提起一把椅子,走了過去。

  但當他走到一半的時候,被撞了一下。

  撞他的人,正是剛才那個在吧檯上獨自喝酒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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