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以為我的信念足夠堅定時,鄭巧珍的來到,還是讓我動搖了。【無錯章節小說閱讀,google搜尋】
她說有個很厲害的姑娘,可以幫她們,可以讓警察嚴懲鄭興邦一家。
從她那裡我了解到,其實我的日子,還算是好過的,有小姐妹甚至為了逃跑丟了性命。
可她不甘心就這樣跟一個半傻的男人過一輩子。
現在是有公婆幫襯,那公婆死了以後呢?難道她能指望那個半傻的丈夫能幫襯她嗎?
往後的路還有幾十年要走,她當然想要有更好的選擇,而且照著鄭巧珍這樣說,
那一撮希望之火,一下子就在我的心裡點燃了,而且越燒越旺,幾乎沒有猶豫多久,她就同意了鄭巧珍和她一起協助警察解救其他幾個小姐妹。
警察來到家裡時,公婆並沒有太多惶恐,也很淡定地跟我談起了條件。
他們的條件我都同意了,諒解書我簽下了,他們也同意出庭作證。
我終於自由了!
後來甚至到老了,還記得那天湛藍的天空,潔白的雲朵。
鄭巧珍帶我去見馮艷紅的時候,我心裡是忐忑的,我不明白她也不過是個跟她們年紀相仿的女孩,為什麼有膽子幫她們,又憑什麼幫她們?
而且人家已經幫了我們一次,難道還會幫他們第二次嗎?
就是沒想到,她們來得太趕巧,闖了人家的訂婚宴,怪不好意思的。
我第一次見到馮艷紅的時候,兩隻眼睛都看直了,她身材特別好,紅裙子真的好適合她,臉白白嫩嫩的,頭髮挽起來露出了雪白的脖頸,我不知道該用什麼詞來形容她。
就好像是村里人說的那種魅惑人的狐妖
不對!她那麼善良,該是九天仙女才對!
她真的是九天仙女,笑起來那麼溫柔好看,還教她和鄭巧珍做小買賣,就連做買賣的錢,都還是她幫忙墊的。
她的未婚夫人也很好,總跟我們保持距離,也不怎麼跟我們說話。
鄭巧珍說人家是大學生,瞧不上我們,但我覺得挺好,誰喜歡自己的爺們兒整天跟別的女人閒聊?
說明人家知道分寸,而且她還發現,李伯山看馮艷紅的眼神很不一樣,就好像
眼裡只有她,再也容不下其他的。
艷紅那麼好,也是值得這樣的福氣的,我真的好羨慕這樣的感情。
我也才明白,原來女孩子嫁人也可以不是為了彩禮錢,可以是因為情投意合,兩情相悅,只可惜我這輩子沒有這樣的機會了。
我們很快就回了本,鄭巧珍說想換房子,晚些再還錢,我沒同意。
人家是不缺錢,可人家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有借就得有還,還得還得及時。
做了幾個月的生意,不是不掙錢,但我覺得這種小生意不是長久之計,艷紅的店裡需要人幫忙,我猶豫了很久,還是說出口了。
不是為了別的,我是覺得跟著艷紅干,往後肯定比做小買賣強。
而且在她的店裡,也能經常見到他
他叫秦征,是這個市場的老闆之一,也是這市場的管理員。
他的臉上有一道傷疤,別人看到他都覺得他很兇,但她卻從來沒有這樣覺得。
我第一次見到他,就覺得他這人滿身的正氣,他趕走了當街耍流氓的男人,給我們好幾個人解了圍。
也不知道為什麼,從那以後,見到他我的心跳就會加快,可我不敢看他,更不敢跟他說話。
在店裡做工之後,我們見面的次數越來越多,說話的機會也越來越多,但大多數時候,我都只敢躲在角落裡偷偷地看他。
後來他結婚了。
他的妻子是個醫生,很漂亮,很有氣質,這樣的妻子才能配得上他。
我是這樣想的,可那天我還是哭了,躲在暗處偷偷地哭了。
其實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他,也知道我們這輩子都不會有機會,可我就是很難受,很難過!
艷紅結婚了,她要跟她丈夫去京城發展,把店給我了,我這回又沾了她一個大便宜,那麼低的價格又那麼好的生意,她真不知道該怎麼還這個人情。
我想,只要馮艷紅這輩子有用得到我的地方,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絕不推辭。
不過我倒是沒等到她用我的時候,我又要麻煩她了。
鄭巧珍這個不省心的,惹了麻煩也只會躲,還要給麻煩別人。
也沒有辦法,她好歹也算是幫過自己,又有一起長大的情份在,我們兩個也算是相依為命了,我只能厚著臉皮去求艷紅了。
只是我還是太低估鄭巧珍惹事的能力了,她把脾氣一直都很好的艷紅,給惹惱了。
而且還三天兩頭的打來電話找我借錢,就連電話亭的阿姨都聽不下去了。
艷紅也跟我說,得讓鄭巧珍她靠自己,所以我也不打算再幫她了。
開這個小吃店,雖然辛苦,但能賺錢也是真的,我現在一年能掙別人好幾年的工資。
只要不出意外,我很快就可以在這座城市紮根,有屬於自己的生活了。
我可能高興得太早了,我甚至忘了我還有『家人』也不知道是哪個缺德的把我的消息告訴了我爹娘。
爹居然帶著我兩個哥哥,到了我店裡,大鬧著問我要錢,不然就要帶我回去嫁人。
我當然不肯給,也不肯回去嫁人,還告訴他們我這輩子沒法生孩子,根本不會有人家要。
因為我太知道我家裡人的德行了,我這次妥協了,給了他們錢,就會有下次,下下次他們會永無休止地跟她要錢。
他們不肯走,吃住都在我這小店裡,有了他們的攪合,生意一落千丈。
報警也沒有用,畢竟都是我們自己家的事情,他們也學聰明了,不管我怎麼罵,怎麼做過分的事情,都沒動手打我。
我身上沒有傷,就沒辦法告他們家暴,就沒有辦法徹底趕走他們。
這樣拖下去也不是辦法
我想了許久,想了個斷尾求生的法子。
我給了他們五千塊錢,把我這店也一併給他們了,要求他們做個斷絕關係的公證。
五千塊錢幾乎是她全部的積蓄了,也只有高利益,才能促成斷絕關係。
五千塊和一個無法生育,可能永遠也嫁不出去的女兒,他們當然會選擇前者。
事情辦得很順利,在拿到公證的報紙之後,我就踏上了南下的火車,準備找個誰也不認識我的地方,安定下來,做點小生意,往後給自己安個家,就這樣過一輩子。
我原本以為我前半輩子就已經夠倒霉了,沒想到,我這趟南下才是更倒霉的開始。
先是疲勞之際被人偷了身上的錢,後來又讓人販子給盯上了,險些就遭了道。
我打電話給鄭巧珍,想讓她給我轉點錢,她卻說自己也沒有,讓我去找艷紅去借!
後來再打電話,她就怎麼都不肯接了,我聯繫不到鄭巧珍,又沒臉去給艷紅添麻煩,只能究竟找份工作,暫時度過一下。
有句老話說的好,人倒霉的時候,喝涼水都會塞牙。
工作的時候不但遇到了黑心老闆,還遇到了給她穿小鞋的領導,要不是再次遇到艷紅,她恐怕真的會活不下去。
我也是真沒想到,再次遇到危難的時候,出手幫我的還是我這個九天仙女似的好朋友
無以言表我的感謝,可我似乎總是在給她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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