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2024-08-30 20:32:40 作者: 西林葳蕤
  對於二人這麼大年紀還這麼粘乎,李念表示了鄙視。記住本站域名

  李傑說她是羨慕嫉妒恨。「你懂啥?別管多大的年紀,要永遠保持一顆年輕有愛的心!哪像你們,這麼年輕就心如止水,乾脆出家得了唄?」

  李念被懟的一句話說不出來,最後橫眉冷對:「無恥!」

  李傑原本是想和兩個妹妹說說話,中午再回去, 可現在乾脆和方立民一起坐車離開,李英看著離遠的汽車,喃喃道:「姐夫可真粘人,大姐走哪她追到哪!」

  劉保國有些觸動,「羨慕?我也挺粘你。」

  李英撇嘴,那是年輕時,現在嘛!哼哼!

  李念則對著丈夫翻白眼,「你看大姐夫再看你?不知道的還以為你比姐夫歲數還大呢!」

  李傑讓司機把她放到經過的街道上, 「把你送到地方, 時間還早。」方立民說。

  她指了指前方:「我去逛街,正好要買些東西。」

  方立民看她要走,探出頭去,「帶鑰匙了嗎?」

  她擺了擺手:「帶了。」

  方立民看著她鑽進了地上商場,這才讓司機開車。誰也沒注意,不遠處的路口著著一個女人,驚訝的看著他們,臉上一會陰一會晴,好一會才轉身離開。

  李傑隨意的給幾個孩子買了幾件衣服,又給爸媽也買了衣服,她的雙手就拎滿了袋子。

  她逛逛吃吃,等到家已經是中午了,她一上午嘴沒閒著,吃了不少東西,肚子一點都不餓,正打算補一覺, 就聽到咣咣的敲門聲。

  李傑皺眉,第一反應就是小凡。

  方立民為了躲開小凡昨天特意沒在家裡住,小凡今天肯定會找上門。

  本來不想開門,可想想還是要把話說清楚,她過去開門,才發現小凡一臉無奈的跟著姜敏芝的身後,而咣咣敲門的正是她。

  才六十歲的人這幾年老的厲害,說是七十幾歲都有人信。

  頭髮倒還不算白,可臉上老的厲害,脖子上瘦的只剩青筋。

  「大嫂,不好意思,我媽非要來,說找你有事,我攔都攔不住。」小凡比她小,可生活讓她也變得蒼老,像是四十幾歲一樣。

  「進來吧!」她要不讓進,估計姜敏芝就能在門口喊,她不怕丟人,但總不能讓方立民以這種形式在小區里揚名吧!

  李傑等人進來把人關上, 然後指著沙發:「坐吧!你們也知道,這裡偶爾會回來住,啥也沒有, 我下午就走了,所以也沒有吃的也沒有水喝。」

  茶几上只放著一瓶喝了三分之一的水,這是她逛街帶回來的。

  小凡忙擺手:「不用,大嫂,我們不渴!」

  姜敏芝打量著這個房子,眼裡有羨慕有茫然,然後她眼神有些直勾勾的盯著李傑,「你們不對勁!」

  李傑一愣,沒聽明白她的意思。

  小凡苦笑:「我媽她這兒……有些毛病。去看了,大夫讓住院,可她不肯。」她指了指腦子,意思是姜敏芝現在精神病了。

  李傑早就知道了,據說一陣瘋一陣好的。

  姜敏芝哼了一聲,「我說過多少遍我沒病。你們非不聽。這個世界是假的,不過是我做的一個夢。夢醒了我還是要回去的。」


  「這破地方有什麼好?你看看你過的日子?你再看看我?老成啥樣了?等回去你就知道了,你現在才三十多歲正是好時候,還有美玉,也是老方家的孩子根本不是什麼野種……」

  她眼神發直,神情惡狠狠的,嘴裡不停的念叨著,「還有方夢君可聽我的話了,我讓她把她爸接走,她就接走了。我讓她要財產,李傑就給她了,還有你大哥怎麼可能當這麼大官?不可能的。我也不能讓他當這麼大的官啊!」

  小凡一臉尷尬的解釋:「嫂子,你別生氣,我媽她病了。」

  李傑眼神銳利,姜敏芝的確病了,可她念叨的這些都是前世發生過的事。

  「你為什麼要這麼做?為什麼挑唆方夢君和我爭財產?把方立民接走?為什麼?」

  「嘁!我就是要看他過的不舒坦我就高興。當初我進方家門,他拿不是好眼神瞅我,我一直記得……」

  李傑愕然,就因為這麼一件小事?

  小凡覺得大嫂也有些精神問題她都說了母親是精神病,她竟然還順著她的話問。

  可姜敏芝顯然沒說完,「當初我和死老頭子上床把他媽活活氣死了,他好像是知道當天我去過了,他撿了個髮夾,那是我落下的,可他一直沒說這小子心機可深了……」

  話沒說完,李傑和小凡臉色都大變。

  李傑喝道:「你說他媽是被你們氣死的?」

  小凡則同時喊道:「媽你胡說什麼?你真是瘋了。」

  二人對視一眼,小凡搖頭:「大嫂,大夫都說她是瘋了。」

  「你閉嘴!要不然別怪我不客氣。」

  李傑頭一次這樣對她,小凡一時愣在那裡。

  「你和老方頭是啥時候搞到一起的?他媳婦的病是不是你們倆搞的鬼?」既然已經說到這裡,李傑就想問個明白。

  「屁!那個病秧子還用我們搞鬼?嘁!」一副不屑的嘴臉。

  小凡鬆了口氣,她真怕從母親嘴裡再聽到什麼讓她無臉見人的話。

  「那你就因為懷疑就唆使小君把她爸帶走?那都多少年的事了?要真懷疑你還能對你那麼好?」

  「好個屁!要是好他為什麼不把他媽留下的首飾給我?」姜敏芝的執念可真深啊!

  李傑不解:「不過是些金首飾,後來他給你的錢足夠你買多少了。」

  「你知道啥?那裡面有兩年是傳承了多少年的,是他那個媽找她身世的證據。」

  李傑一怔:「啥身世?」是啊,方立民除了表姨,還不是親的,一個母親那邊的親人都沒有,這真的很讓人疑惑。

  「這你們不知道吧?」姜敏芝有些得意,「當初她年輕的時候就曾經有人來市里找過她,我看過照片,上面的人和她長得有七八分像。」

  「只不過當時還有兩個有點像的去認親,結果人家讓她們拿出認親的信物,說是幾件首飾,上面刻著記號的,我曾經見過,我就和她說,結果她非說我記錯了不肯去。」

  「找到怎麼樣?又不是你的,你找到了人家也不會把你當成她。」李傑冷冷的說。

  要是以前可能會誤認,幾十年後的醫學發達程度想認錯親人都不容易。再說她不願意去認,肯定有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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