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飯,李傑和老方吃的拌麵,自己做的手擀麵,筋道又爽滑,加上黃瓜絲、香菜、花生和煎蛋,清爽極了。Google搜索
她和老方一人吃了一盤,還給那兩小的一人盛了一些,「嘗嘗!」
拌飯里更是豐富,除了各種菜還放了煎好的五花肉片和煎的溏心蛋。
吃過飯,小雅想要去外面溜達,問嘉誠去不去,李傑說:「你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
王嘉誠想了想,「那去溜達一圈吧!」
等二人走了,李傑的臉色沉了下來嘆息一聲,有氣無力的說:「我下午給老王打過電話了,我要氣死了。」
都沒用方立民發問,自己就把今天的兩通電話內容都告訴了他。
「我就是氣他沒把嘉誠當一回事,這時候了還不說實話竟然還想著騙我?嘉誠才多大?他就不怕他兒子出事?咋想的呢?」
老方靜靜的聽著,他知道李傑並不需要他的回答,她只是心裡不平需要發泄。
她說夠了,老方才輕輕拍拍她,「算了,老王的日子要怎麼過,咱們是外人管不了。以後嘉誠你想留就留吧!別的不說,最起碼能讓他過得有尊嚴,不至於在外面流浪連飯都吃不上。」
無論是老方給他安排個工作,還是李傑帶著他做些小生意,都不比跟著老王差。
但外人再好,又如何能比得上自己的父母?何況是相依為命好幾年的父親!
李傑想不能,老王為何這樣!
他就那麼喜歡肖麗梅?還是覺得肖麗梅當初離婚一個人帶著孩子過得苦起了同情心?或是內疚覺得是自己的緣故?
方立民只能勸她:「別想了,不管是因為什麼,人家都已經結婚了有孩子了,總不能再拆散他們讓這個孩子受苦吧!」
李傑突然想起一事,「對了,我忘了問,肖麗梅和她前夫的那個孩子呢?」
「還用說,肯定是養在姥姥家了唄!」
李傑鬆開已經抓起電話的手:「你說得對應該是這樣!哎,你說我是女人,我都不知道這樣是對是錯?」
如果是她,她肯定不會同意不帶著小雅再婚。
但這年代一個女人帶著孩子無論是單身還是再婚其實都挺難的,她倒也能理解。
李傑沒再提老王的事,她讓小雅帶著嘉誠去舅、姨的床子看了幾天,嘉誠主動來找她,「李姨,我想去找個活干。」
「你想幹什麼?」李傑放下手裡的衣服問。
「我看商場有不少地方招營業員的,我想試試。」
李傑沉吟:「嘉誠,你是想短期的做幾天還是?」
「李姨,我知道你一直希望我能接著念書,但我不想再念下去了。我的心不靜,而且我之前的成績只能算一般,又曠了這麼久的課,我再念也就是混個畢業證。」
王嘉誠的話讓李傑有些難過,他母親如果活著,肯定能希望他考大學的。
「你想好了?」
「嗯!我已經決定了。李姨,我想找個工作,然後掙點錢搬出去。」
李傑嘆氣,果然,他還是覺得住在自己家裡不自在。
「你有這個想法說明你是想自食其力的好孩子!這樣吧,你要是決定了就去做!至於搬出去的事,你暫時先住這裡,等下個月我幫你找處房子你再搬好不好?」
王嘉誠一臉的不好意思:「那麻煩李姨了。」
「你這孩子,跟我客氣什麼?我是你姨!」
王嘉誠第二天就找到了份賣鞋的工作。
李傑看著他的笑容也替他高興。
知道自食其力有自尊肯努力,他以後的日子肯定不會差了。
老王托人打聽,果然聽說李傑家裡住了一個十七、八歲的男生。他就猜著是嘉誠,他在家裡想了幾天,還是決定來一趟跟李傑把話解釋清楚,順便看看能不能把兒子帶回去。
李傑在自己的廠辦公室見了他,她表情冷淡的看著這一家三口,指了指沙發:「坐吧!」又讓人拿點心拿水過來,「這孩子有三歲了吧?」
肖麗梅臉上有些忐忑,她嘴上說的厲害,她們的事和李傑無關。可李傑當初和劉彩霞好,她要說些什麼難聽的,她再不高興也要受著,要不然也不會老王執意要帶她來,還說:「要是李傑能理解咱們,那以後也不用擔心再有人拿這事來針對咱們。」
「正好三周歲。」
李傑點了點頭,不解的問:「你們結婚為什麼瞞著?是怕嘉誠不理解不接受呢?還是說,你們之前真有什麼怕人知道了?」
她似笑非笑的態度讓肖麗梅覺得有些刺痛,她忘了來之前老王的囑咐,有些激動的說:
「我們沒什麼怕人知道的。身正不怕影子斜!這些年,我一個人帶著孩子過日子,多苦多累我都忍了。前幾年,我一個女人推著自行車載著煤氣罐,我沒推穩車子差點倒了,幸好他經過幫了我把一把,我們才慢慢的有了接觸。李傑,我知道你和彩霞姐好,但逝者已逝,這麼多年了,就算我當初有錯這懲罰也夠了吧?憑什麼我們就不能追求自己的幸福?」
老王在旁邊拉她,她瞪著他:「為什麼不讓我說?我幹嗎要像個見不人的情*人被她瞧不起嘲笑?」
李傑聽了她這些話有些冷笑:「你們結婚瞞著嘉誠還有理是吧?好,就算你們以前真沒什麼?那我問你老王……」
她懶得和肖麗梅說些這個那個的,都是女人她並不想難為對方,可是想想彩霞就覺得意難平。
「嘉誠離家出走,你報警了嗎?你為什麼不告訴我?甚至在我打電話說要接嘉誠來玩時竟然還和我撒謊?他才多大?一走小半年你有擔心過他嗎?你若是擔心就不會是這個態度了。」
她身體往前,手裡的筆砰一下拍在桌子上,「你知道我碰上他時他什麼樣嗎?一米八的小伙子,在飯店打工瘦的跟個麻杆,被經理訓的跟個三孫子似的,住在十幾個人上下鋪的小屋子裡,行李里除了出來時的一身衣服,只有他媽媽給他買的一把小手槍,他兜里連十塊錢都沒有,他曾經三天沒有吃過一頓飯在外面垃圾箱裡翻人家扔掉的過期麵包……這些你都知道嗎?」
。
【請記住我們的域名 ,如果喜歡本站請分享到Facebook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