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2024-08-31 08:33:30 作者: 清越流歌
  第三十三章

  葉舒華被大媽們調戲的死去活來、低頭低得脖子都僵了, 登記並催隊員按手印的動作卻毫不含糊, 宋清徽他們前面的隊伍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在縮短。

  這麼賣力, 當然不是因為葉小妹有多愛崗敬業, 而是干不完不讓回家吃飯, 她早就餓得飢腸轆轆, 感覺自己分分鐘要狗帶了。

  葉舒華此刻前所未有的懷念著他們家的紅薯飯……哦不, 叫紅薯粥比較合適。

  雙崗生產大隊在當地算條件不錯的大隊,具體表現他們在農閒時節,家家戶戶竟然也都是一日三餐的飲食標準, 這讓那些窮到只能吃兩餐的生產隊都快羨慕死了,真想來生要做的雙崗人。

  可惜有人身在福中不知福,葉小妹過著每天可以吃三餐的「神仙日子」, 依然很有些怨言, 認為這所謂的三餐應該要打個折扣,王翠芬同志吩咐她準備晚飯, 甚至連米都捨不得給, 家裡近十口人, 晚飯的預算竟然只有半碗米!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葉舒華只能多放點紅薯隨便煮一煮了,好在今年自留地收穫的紅薯夠多, 她娘沒有喪心病狂到連紅薯都規定數量。

  但是讓葉舒華說她家晚上吃紅薯稀飯都覺得心虛, 那分明就是一鍋煮紅薯嘛。

  在葉大小姐眼裡, 煮紅薯根本算不上是正餐,最多當頓甜點。

  可王翠芬同志說了, 不過年不過節也不待客,晚上吃了又不去幹活,費那糧食幹啥,隨便對付就行了。

  反正家裡的財政內務大權都掌握在王翠芬同志手裡了,她高興就好叭,葉舒華能做的也就是晚餐時捧著碗日常感嘆一下,每天早餐晚餐都是吃不完的紅薯紅薯,她的命好苦,然後把碗舔得乾乾淨淨……葉小妹心裡說著嫌棄,身體還是很誠實的。

  但是她現在餓得眼冒金星,別說煮紅薯了,連個生紅薯她都高攀不起。

  身心當然也是前所未有的統一,恨不得分分鐘飛回家吃她娘煮得香噴噴的紅薯了!

  這個時候,看到常娟娟拎著魚來到跟前,並俏生生的朝她打招呼,葉舒華別提多高興了,筆下的字也跟著龍飛鳳舞起來。

  眉飛色舞得記下了常娟娟的名字,葉舒華又指著那一欄催促道:「常同志,這裡按下手印,你就可以回去了。」

  常娟娟順著她的手指看過去,也毫不含糊的彎腰按手印,一邊誇獎道:「小妹的字果然寫得漂亮,志根叔找你做記錄再合適不過了。」

  葉舒華不在意這些虛名,但現在以常同志為首的知青,在她眼裡都顯得格外可愛,再加上常娟娟動作麻利、一點都不耽誤她的時間,葉舒華對她的好感度也更高了,因此破天荒揚起笑臉跟她商業互吹了兩句,「過獎了,常同志學識淵博,寫字肯定不比我差。」

  常娟娟心裡還在琢磨隊裡的嬸子想給葉小妹介紹對象的事,根本沒心思欣賞葉小妹的字,連按手印都是順著對方指的位置,她隨意掃了一眼,感覺是自己的名字,便匆匆按下去了。

  不過葉小妹笑得春花燦爛的反應,倒是讓她有點興趣了,畢竟她不是第一次恭維葉小妹,這個村姑和她想像中的很不一樣,尤其是上午那次接觸,常娟娟對葉小妹簡直永生難忘,世界上怎麼會有如此厚顏無恥的女子,不但把別人的客套當真,還理所當然的認為她就是那麼優秀、所有人都比不過她?

  而現在,葉小妹不但沒有自信滿滿的表現出「我寫字就是那麼驚才絕艷」的態度,反而破天荒的誇她也不錯,常娟娟合理推測一下,葉小妹現在的表現不是她突然領悟了謙虛的道理,而是因為人逢喜事精神爽、所以聽什麼都覺得順耳。


  那麼問題來了,葉小妹是因為什麼而人逢喜事精神爽的呢?

  常娟娟突然福至心靈,忍不住回頭看了一眼後面,很快又收回視線,目光落在對面的葉小妹身上,意味深長的問:「小妹現在好像很高興?」

  詢問的時候,常娟娟還特意加重了「現在」兩個字的語氣,她不介意葉小妹能不能聽懂人話,只要後面某個人會明白她的意思就行。

  但她沒想到,葉小妹今天竟會給她如此大的驚喜。

  葉舒華迎向常娟娟別有深意的眼神,連連點頭,高興之情溢於言表的模樣:「是啊是啊,看到你們我太開心了。」

  這是她在食堂工作的那個月總結出的規律,知青做什麼都喜歡踩點,打飯是最後到食堂,現在領魚也是一樣,所以他們的到來,意味著她很快就要收工回家了,那還不開心到飛起……

  不過常娟娟現在是稍微有點可愛,但也不值得耽誤收工的時間來這跟她聊天,葉舒華說完也毫不留情的揮手趕人了,「常同志讓一讓,後面的同志可以上來了,我們都提高一下效率哈。」

  常娟娟本來還在高興,想趁熱打鐵繼續套話來著,還沒開口就被翻臉不認人的葉小妹趕客了,偏偏葉小妹說話不太客氣,意思卻挑不出毛病,排在她後面的同伴恐怕還要感謝葉小妹的爽快利落呢。

  這種情況下,常娟娟也不好死皮賴臉的擠在前面了,依依不捨的看了葉小妹幾眼,還是得配合的讓出位置。

  葉舒華繼續心無旁騖的幹活。

  到了知青隊伍,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原因有兩個,知青基本都識字,葉舒華如果想偷懶,讓他們自己寫名字再自己按手印都沒問題,另一個原因是知青也是出了名的安靜話不多,除了常娟娟心懷不軌特意跟葉舒華搭話,其他知青上來直接按手印,按完走人,死毫不拖泥帶水。

  只要隔壁稱魚能跟上速度,葉舒華一分鐘內甚至能解決好幾個人,嗖嗖嗖的,隊伍很快到尾了。

  一抬頭,就看到她心心念念的宋大哥站在了跟前,葉舒華眼睛唰得亮了。

  葉舒華平時對宋清徽的欣賞甚至是仰慕,都是來自於他的經濟實力和土豪作風,只要想到他給了她那麼好吃的糖和麥乳精,還有他家那些她都沒機會見一眼的肉罐頭,葉舒華就已經覺得他帥到不行了。

  顏值不顏值的,也就沒那麼關注了。

  當然這不是說宋清徽長得不行,只是葉舒華還沒機會認真欣賞過他的帥而已。

  而現在,機會來了……大概是宋清徽現在出現得太突然,葉舒華一時還沒來得及把他的專屬濾鏡給加上,她第一眼看到宋清徽最真實的樣子,那一瞬間情不自禁的雙眼放光,因為真的很帥。

  男人喜歡燈下看美人,女人當然也喜歡燈下看帥哥,隊裡今天因為要連夜分魚,不能在黑燈瞎火中進行,志根叔於是把隊裡那台寶貝礦燈抱出來了。

  雙崗大隊目前還沒通電,大部分隊員夜裡甚至油燈蠟燭都捨不得點,電筒就更是稀罕的高檔玩意兒了。

  大隊這台寶貝礦燈,論做工精緻是比不上手電筒,因為它有點重量,用得也比較老舊了,但勝在亮度夠,一台礦燈相當於四五支手電筒的亮度。

  因為有了它,葉舒華天黑後做登記一點也不吃力了。

  宋清徽現在跟她面對面,剛好也在光源籠罩之下,被白燈映襯著,本來就俊秀出眾的五官,仿佛籠罩了一層如玉般的淡淡光澤。


  看到這樣的宋清徽,葉舒華腦子裡突然閃過四個字……芝蘭玉樹。

  能讓從來只會「666」「可以可以」「想嫁了」這類文盲式吹捧的葉舒華,想起「芝蘭玉樹」這類需要一定文學修養才能夠脫口而出的讚美,足以證明宋清徽此刻帥得有多驚天動地了。

  葉舒華還有留意到,宋大哥不僅帥,還挺有心機,特意打扮過一番才出來的。

  他們上一次「見面」是在傍晚,宋清徽剛從泥潭裡滾上來,整個人都變成泥人,就別提什麼形象不形象的了。

  但現在,乾乾淨淨一身清爽,髮絲都還沒完全乾透,可見洗得有多乾淨了。

  不知洗了頭,宋清徽身上的衣服看著也挺新,外套扣子沒扣好,讓葉舒華發現了裡面的白襯衫領子。

  這個年代穿白襯衫,宋大哥真是個精緻的居居男孩。

  不過她喜歡嘿嘿嘿……

  被美色所惑,葉舒華瞬間肚子不餓了、也不急著回家了,談興很足的寒暄起來,「宋大哥,這麼晚才過來嗎?

  你的魚好像不是很大呢,嘻嘻。」

  葉舒華這麼說並不是找茬,而是想要拋磚引玉,不論宋清徽如何解釋說他的魚不算小,還是附和她的話,她都可以順勢邀請他去家裡吃魚,雖然今天晚上沒指望了,但是明天後天都方便的,畢竟吃魚又不用選黃道吉日。

  是的,哪怕有人信誓旦旦要給她介紹「坐擁整個供銷社」的對象,葉舒華依然沒有放棄要把宋知青騙去她家吃飯的計劃。

  因為比起影子都還沒見到的供銷社同志,宋大哥的肉罐頭是擺在眼前的……雖然說小朋友才做選擇題,成年人全部都要,可真到了取捨的時候,葉舒華還是知道孰輕孰重。

  可是葉舒華想得很美,一向很配合的宋大哥這次卻不按她的劇本來。

  宋清徽臉上還掛著一貫的微笑,卻根本沒理葉舒華的寒暄,直接提醒道:「時間不早了,我是不是直接按手印就行?」

  「啊?」

  毫無準備的葉舒華下意識眨了眨眼睛,配上驚訝的表情,看起來竟有些幾分呆萌。

  不想關注她的宋清徽還是忍不住看了兩眼,很快又不動聲色的把視線收回,努力表現出他和葉小妹一毛錢關係都沒有的狀態。

  為了在虎視眈眈的小夥伴們面前還自己一個清白,宋清徽很拼的,因為他剛才猛然發現,知青點對他和葉小妹的誤解實在有點深了,再不趁機洗白的話,恐怕這輩子都撇不清了。

  但他不知道的是,知青點的小夥伴們對他的「誤解」根深蒂固,洗白是不可能洗白的了,倒是因為他此刻在葉小妹面前一反常態的高冷,之前意見不一的知青們便解讀出了幾種截然不同的理解。

  大部分男同志內心都很同情,果然是個男人都不能容忍自己頭上帽子有任何一點變綠的可能,宋清徽也不能免俗吶……

  反對派看到這一幕就很欣慰了,尤其是常娟娟,從誘導葉舒華承認現在特別高興起,她就在等著宋大哥的反應,注意到他對葉小妹的冷淡,心裡頓時放心了。

  常娟娟心說,不管宋大哥能不能瞧得上葉小妹這樣的村姑,已經知道她準備好了隨時嫁人,那麼以宋大哥的性格,就絕對不可能跟葉小妹再有牽扯,除非他已經準備好了把葉小妹娶回家。


  可是連她都心知肚明,宋大哥比他們都更有回城的優勢,短期內他根本不可能考慮解決個人問題。

  總之,葉小妹已經對她構不成任何威脅了。

  眾人心思各異,這個時候最能理解宋清徽用意的,反而是最不靠譜的葉舒華。

  以葉舒華的迷之自信,當然不認為宋清徽對她的冷淡是拒絕的信號,只要宋大哥是直男,他就不可能對她這樣又撩又甜的小仙女無動於衷。

  吃醋倒也談不上,她還知道自己並沒有把宋大哥泡到手。

  那宋大哥的表演就只有一個解釋了……避嫌。

  避嫌好啊,葉舒華只覺得是英雄所見略同,因為她也只想談談地下戀,私底下騙騙肉罐頭,在明面上還是保持單身的,否則她的行情要大打折扣,那就得不償失了。

  這麼一想還要感謝宋大哥呢,她剛才一激動沒注意周圍環境,差點在眾目睽睽之下發出邀請,幸好宋大哥反應快,直接轉移了話題。

  他們不但英雄所見略同,還很心有靈犀的嘛。

  葉舒華越想越覺得美,不但不失落,反而樂呵呵的把筆也塞給宋清徽:「也就剩你一個了,乾脆你自己把名字也寫了。」

  宋清徽被她的動作弄得措手不及,下意識握緊了手中的筆,大腦卻還停留在被那隻滑膩軟嫩的小手觸碰的那一刻,甚至還莫名想起她上午那頓在家做針線扎出老繭的控訴。

  根本沒有繭。

  果然葉小妹的嘴,騙人的鬼!

  回過神來,宋清徽才意識到自己關注一個很不應該的問題,他多少有點感到羞恥,而對面,罪魁禍首還端著張沒心沒肺的笑臉,讓他又忍不住深深的看了她一眼,這才低下頭去寫自己的名字。

  不遠處,還有個人葉舒華的沒心沒肺搞得很無奈……本來信誓旦旦的常娟娟,此刻又一次風中凌亂了,葉小妹對宋大哥到底是喜歡還是不喜歡?

  萬一葉小妹根本沒那個意思,自己做的一切豈不是像個上躥下跳的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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