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未思幾乎立馬就察覺到不對勁。
「怎麼了?」
「沒怎麼,我就是難過,我為什麼什麼事情都做不好?」林詞鼻音很重,他低著頭,柔軟的頭髮下,脖子細白。
程未思溫聲哄他:「哪有,我們詞詞又帥氣又活潑,誰見了都喜歡。」
林詞抬起頭,烏黑的眼睫毛濕漉漉地黏在一起,他控訴道:「你騙人,她們都說我是災星。」
程未思抬手摸摸他的眼睛,他發了燒,全身都是熱。
滾燙的溫度落在林詞的眼皮上,程未思湊近,俯身,在林詞額頭落下一個吻。
「別聽她們的。」
「你永遠都是我的福星。」
福星高照,他的生命因此而萬壽無疆。
·
小學六年,是人生最單純最沒有煩惱的時候,也是他們玩得最好的時候。
從初中起,或者是上初二之後。
林詞能很明顯感覺到,程未思在疏遠他。
一開始是不讓他親他的臉蛋,後來又不讓他晚上跟他一起睡。
最過分的是,某次逃課,林詞跟班裡幾個男生打完籃球,一場下來後渾身大汗。
他用手腕上的吸汗護腕擦了擦下巴,聽著旁邊幾個人商量今天晚上去哪裡野的時候,突然看到程未思穿著整潔的校服,抱著一摞試卷從操場外經過。
林詞眼睛一亮,直接飛快撲過去,一個胳膊摟住程未思的肩膀,他大大咧咧問:「大山,你最近怎麼都不來找我了?」
初二是按照初一期末考試成績分班的,程未思是年級第一,毫無疑問在一班。
而林詞在倒數第二個班裡。
程未思抿著嘴唇,校服是偏正式的英倫風校服,白襯衫,黑領帶,西裝褲。
他不自在地躲了下:「最近有點忙。」
林詞面上開朗,但心思還是有一點點細膩的。
他察覺到程未思的躲閃,目光落在他身上。
程未思身材很正,他小時候瘦弱,現在個子越長越高,已經比林詞高了半個頭。
領帶規整地繫著,白襯衫乾淨的一塵不染,下擺紮緊黑西裝褲里,他腰身瘦窄。
一看就是一副好學生的模樣。
林詞看著他乾淨白襯衫上被自己身上汗水浸濕的痕跡,突然哽住。
似乎,確實有點打擾到他了。
林詞站直身體,後退一步,汗水從他下巴滑落,再次落在他身上的籃球衣上。
他直接問道:「你嫌棄我?」
「沒有。」程未思想也沒想直接反駁。
「那我摟你,你為什麼這麼抗拒?」
「我得趕緊回教室送試卷。」
「哦。「林詞點了下頭,盯著程未思看。
這人表情如常。
似乎從那時候起,他們兩個人之間就已經有了隔閡。
他不知道程未思為什麼會躲閃,為什麼不主動聯繫他。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像一面鏡子,只要有一點裂痕,碎了一點,都不會恢復成以前的樣子。
他跟程未思就是。
兩人一起升了高中後,程未思一入學就是新生代表。
他聲音很清冽乾淨,吐字清晰,很適合做演講和主持。
入學不久就是國慶晚會,他是主持人。
跟另一個女主持人走的挺近的。
那大概就是林詞人生里最為焦躁的一段時光,甚至比他高考時還要難受。
因為,程未思終於有一個光明正大不和他一起放學回家的理由了。
——他要排練!!!
林詞氣了個半死,你一個主持人,有什麼好排練的?
就算是背詞,可就衝程未思那腦子,看幾遍還能記不住?!!
他媽的!
絕對是故意的!
更別提,那個女主持人長得特別漂亮,黑長直,學習成績好,身材好,校園女神一樣的存在。
國慶晚會,林詞沒逃課,坐在台下,安安靜靜地看完整場。
程未思站在舞台上,身板很正,跟旁邊那個女生,幾乎是金童玉女的存在,十分登對。
台下不少人討論這個事,說他們很般配。
林詞在那天突然意識到,程未思以後會找一個合適登對的女生,就跟今天晚上一樣,接受所有人的祝福。
那個時候,他不再是最特殊的那個人。
他更沒有理由和資格,獨享程未思的好。
高二升高三的那年暑假,因為陳奈摔下舞台的事,程未思離開京城,去了海城。
他嘴上說著是程父把他趕出去的,可林詞心裡清楚。
程家都把他當祖宗一樣寵著,怎麼可能一聲招呼不打就讓他走?
這無非是程未思默認的事。
他不想再待在這裡了。
原因是什麼,林詞懶得再去猜。
他那時候不理解的事,在今天,終於有了答案。
如果前提是程未思喜歡他,那麼所有的問題都迎刃而解。
·
程未思從圖書館出來時,是晚上十點。
海城大學管理寬鬆,學習氛圍濃重,圖書館和教學樓燈光璀璨,不少人抱著書匆匆忙忙路過。
他手機一直都有新消息彈出,秦同一直在催。
今天晚上是秦同的生日,大少爺排場大,請了一大堆人。
秦同和吳栩住在同一個宿舍里,在程未思隔壁。
程未思母親那邊的企業跟秦同家有點生意上的往來。
於情於理,這個生日宴,程未思都該去。
程未思被侍應生引著走進包間時,一陣熱鬧的歡呼。
秦同拿著麥克風,控訴道:「程少爺來這麼晚,實在是太不給我面子了,怎麼著都得自罰三杯。」
蕭明跟著起鬨:「秦同,你小心點,小組作業還得靠著咱們程少爺呢。」
秦同被他一提醒,想起來自己有求於人,嘖了聲,說:「那程少爺喝一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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