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悔」這個詞封瀾已聽過太多人向她提起,她以為自己已經麻木了,老生常談的話從他嘴裡說出來,她卻心頭一顫,眼角不爭氣地發燙。
「暫時還沒有,以後的事難說。反正到時也晚了,不提也罷。」她側過臉去假裝撩開擋住眼睛的劉海,再看著他時已平靜了許多,笑道,「你知道別人怎麼評價我——瘋子、傻瓜、情聖、倒貼女。我習慣了你嘴賤,臉皮也變厚了。其實我不瘋也不傻,更不是情聖,我為自己打算著呢。你早點出來,受益的也是我。『食得鹹魚抵得渴』,你這句話簡直是為我造的。冬裝新款的外套、限量版的鞋子……這世上買什麼不需要花錢?我買我日後的幸福,難道不值得這個價?」
她到底沒想像中那麼無堅不摧,話說完,嘴角止不住地輕抖,他們隔得太遠了,連抓著他的手、摸摸他的臉都成了奢望。封瀾哽咽道:「別讓我後悔,小野。」
「我那是跟你客套,你沒聽出來?」丁小野抬頭道,手腕處剛好一些的擦傷又被他撥得磨破了皮,冒出細碎的血珠子。
「能補償當然好,不管他們是不是原諒。」丁小野想起了七年前匯給馮家又被退回了的那筆錢,對封瀾說道,「用不著你賣餐廳,錢我還有一點,雖然不夠……我還有一套房子,有些舊了,地段還不錯,你可能得替我出面處理一下。」
一直沒有變賣那套房子,是因為那裡承載了太多舊時的回憶。可現在他只當崔霆死了,活著的丁小野必須為他和他愛的人打算。
「留著你的餐廳,等著我,只要我有出來的那天。欠你的不一定還得了,命是你的。萬一,萬一你等不下去了,我一樣感謝你……」
「別說感謝,說愛我。」封瀾的聲音都變了調,「記住我現在的樣子,說不定過些年我就老了。」
丁小野說:「你現在也沒年輕到哪兒去。」
封瀾像笑又像哭,「王八蛋,你現在也不肯說一句好聽的哄我?嘚瑟吧,當心我遇到比你年輕,比你長得好,還會甜言蜜語的男人,到時我反悔了,等你出來,我已經成了孩子的媽!」
丁小野現出臉頰上的酒窩,仿佛狼亮出尖牙,「怕什麼?你就算生了一堆孩子,還是會回到我身邊。」
封瀾掩面哭了。她來之前發誓要一直微笑的。
封瀾最怕的是什麼?怕丁小野勸她。她不在乎別人說什麼,也可以背棄一切跟他走,卻不能接受最後的站台上他失約。就仿佛一個窮光蛋,花掉所有的錢買了束鮮花,要的不是對方的心疼和惋惜,而是他張開手接受,讚嘆說:「真美!」
丁小野那張世上最賤的嘴,說出了封瀾聽過最好的話。
封瀾過去常問自己,丁小野到底有什麼好,值得她為他瘋魔,為他豁出一切,做盡傻事?正如她媽媽所說,他不過是年輕,又長得好看,但是她愛過的男人誰又差了?為什麼她沒有辦法為別人做到這種地步?可是現在她明白了,同樣奢侈的付出,周陶然會充滿負累和壓力,丁小野卻坦坦蕩蕩,沒有任何偽飾。他的「無恥」是因為他不管價格標籤上寫著三千塊的襯衣還是一整間餐廳,只當作那是一個女人最平凡的愛情。他了解,他接受,他讓她知道這值得。他是照著封瀾的心嚴絲合縫長出來的妖怪。
「丁小野,遇上我是你的福氣。你前世要是妖怪,一定修煉了一億年。你不肯說愛我,就拼命用行動報答我好了,我也不跟你客套。這輩子你別打其他歪主意了,好好想著我,守著我。就算我再老,再丑,穿高跟鞋,出門前化半小時妝,愛買衣服,塗指甲油,噴香水,吻你的時候蹭你一臉口紅,你都忍下來吧。」
「女人就是麻煩,好像只有這樣了。」丁小野苦笑,可就連沉默的韓律師都看到他低頭時眼角的淚光。
「時間差不多了。還有什麼話就儘快說。」韓律師看表後提醒封瀾。
封瀾站起來,居高臨下地對丁小野說:「我再給你一次機會說愛我。下一次就不知道什麼時候了。」
丁小野面色略有些尷尬,含糊道:「有必要一直問嗎?」
「王八蛋,你說不說!」封瀾怒道。
韓律師有一種想找民警要煙抽的衝動,率先走到了門口。
丁小野張了張嘴,「我……」他像是被逼急了,臉紅了一大片,「我留了點東西給你,在你化妝檯的斗櫃抽屜裡面。」
封瀾理解不了,要丁小野說出那個字怎麼那麼難。他越不肯說,她越急切地想要從他嘴裡撬出答案,仿佛成了兩人之間的較勁。難道他是那種尺素傳情的人?只是她沒看出來?
她回家後第一時間翻出了丁小野說的東西。抽屜里多了幾張存摺和房產證明,除此之外還有一串鑰匙,上面有隻老舊的串珠兔子。最讓她驚訝的是那本曾屬於她的《毛姆精選集》。
任憑封瀾將整本書翻遍,只找到兩個字,還是她自己留在內封上的簽名。她氣憤地將書摔到一邊,人仰倒在床上,被單擦過面頰,痒痒的,像丁小野嘴裡叼著的蘆葦從面前掃過。她想起了在水庫燒烤那天丁小野引用毛姆的一段話——封瀾又爬起來,匆匆翻到那一頁,除了白紙黑字,什麼都沒有。
「女人把愛情看得非常重要,還想說服我們,叫我們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愛情,事實上愛情只是生活中無足輕重的一部分。我們只懂得情慾,這是正常的、健康的,愛情是一種疾病。」
難道病入膏肓的只有她?封瀾的手摸過鉛字,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她看到書頁內側夾著的一根深褐色長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