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這是偷吧?

2024-08-03 03:11:39 作者: 酒狐
  凌昭這邊的鏡子對著老闆的方向,看到老闆的目光,想起來掉在地上的毛尾巴。

  她怕老闆看見,訛她摔壞連他的東西,趕緊蹲下撿起來。

  秦湛看著這個慌慌張張的女人,趣味十足。

  又想傍大款,又抹不開臉皮。

  他猜錯了,這個網紅是有經驗,但不多的那一類,還沒徹底染上風塵氣,像是六月初的水蜜桃,熟,又沒熟透,帶一點兒青澀酸氣。

  他欣賞她的背影。

  駝色毛衣隨著她蹲下的動作,布料輕輕軟軟覆蓋在她的背脊上,凸出的脊骨一節一節,若隱若現。細腰,臀股圓潤,這個姿勢尤其明顯。

  看來是認出他了,在這兒勾引他呢?

  剛才還在想她青澀,原來是高端局。

  女人麼,不就是欲拒還迎的時候最吸引男人。

  秦湛的舌尖頂了頂腮,半蹲下來,在她身側說話:「妹妹,你從哪兒得來的消息,知道我來了南城?」

  凌昭虛驚一場。

  原來他不是追過來找她算帳的。

  她蹲下的時候扯到腿根了,緩過來後抓著毛尾巴站起來。

  她對他比劃手語:【我不認識你,你去哪兒跟我沒關係。】

  老闆觀察了他們很久,眼睛裡的內容很多。

  聾啞人找工作不容易,趁著年輕漂亮做幾年特殊職業,賺夠了上岸回老家,誰也不知道。

  他走過來:「姑娘,這東西不貴,我給你打折,你再多拿兩件。」

  老闆從貨架上又拿下幾個,「這是新貨,反響很好,買的人多。」

  凌昭的臉紅得就要爆炸,嚇得攥著毛尾巴就落跑了。

  老闆經歷過幾次偷盜,居然碰上一個明晃晃來搶的,要追上去時,被秦湛抓住了手臂:「多少錢?」

  老闆一愣,對,這還有一個呢。

  他豎起手指,比了一個數字,秦湛瞥一眼,丟下四張現金,走了。

  秦湛出去時,沒看到小網紅的身影,又讓她跑了。

  ……

  凌昭跑遠了,根本不管有沒有人追她。

  等她跑累了,她坐在花壇邊上喘氣。

  抬起手擦汗,反應過來毛尾巴被她拿出來了。

  沒給錢,這是偷吧?

  凌昭糾結,回去付錢,還是當沒這回事?

  不管是上一世,還是重生回來的她,都沒做過偷竊的事情。

  不過很刺激。

  難怪有些人明明很有錢,卻還喜歡偷偷摸摸。

  凌昭跑太快了,心臟噗噗跳,看著手心裡攥著的毛尾巴,扭頭找垃圾桶,打算扔掉。

  她用不上這玩意。

  只是一抬頭,就看到前面商鋪屋檐下安裝的攝像頭。好像一雙眼睛直直地盯著她。

  凌昭有種被人窺視的心虛,自動腦補她丟棄毛尾巴,然後有人撿起尾巴的畫面。

  她穿條帶口袋的闊腿褲,把毛尾巴塞進口袋裡。


  這時候手機忽然響起,凌昭看到屏幕上閃爍的名字,吞了口唾沫,沒接。

  電話停了,但是下一秒,一條微信進來。

  霍奕修的頭像旁邊有個紅點,她打開看:你把車子開走了?

  凌昭想像男人氣怒黑臉的樣子,頓時很爽,比她偷店裡的毛尾巴更刺激。

  她敲擊屏幕:我跟你說了,要面試保姆。

  是他自己把車鑰匙送到她的手上。

  霍奕修盯著那條信息,氣笑了。

  眸色陰沉。

  好,她好得很!

  範文欣湊過來看見那條消息,蹙了蹙眉:「我不是說了市場上好保姆不流通,她找不到好人選的。她也太急了,你們霍家很多家務活嗎?」

  霍奕修抿著唇不說話,範文欣瞧他臉色,又繼續說道:「不過昭昭難得自己做主,就讓她先看看。我這邊也打聽著消息,有好保姆就送過來。」

  範文欣這會兒不是在幫凌昭說好話,而是覺得凌昭自己犯蠢,給她製造了跟霍奕修獨處的機會。

  她本來就打算單獨跟霍奕修度假一天的,現在只是時間又回到了她手上。

  範文欣扯了扯霍奕修的袖子,職場女強人在這時溫順嬌矜:「奕修,我餓了。找找這附近有沒有好吃的農家樂,好不好?」

  霍奕修垂眸看她,幾秒後「嗯」了一聲。

  ……

  虞央提前溜出公司,帶了表姐到白鴿廣場,凌昭半彎腰抓著一把小米餵鴿子,褲子口袋露出一截毛茸茸的東西。

  「這是什麼?」

  虞央拽了出來,帶毛尾巴的小玩具在半空中晃悠。

  凌昭臉色大變,把小黃米全撒了,過來抓那小玩意。

  虞央見多識廣,一下子就辨認出來那東西。她個子比凌昭高,高高舉起手臂,不讓凌昭抓到。

  「小昭昭,你開竅了啊,竟然偷偷買這東西。」

  看著凌昭臊紅臉,她把東西還給她,語重心長道:「你這就對了。霍奕修那人嚴肅古板,事業腦,你肯多花心思,對你們的婚姻是有好處的。」

  「別說什麼離婚。霍奕修那種男人很難嫁的,你也就占了早認識他,早結婚的先天優勢。放到現在,富二代星二代都配不上他。」

  「只要你這邊一離婚,馬上就有官太太給他保媒拉紅線,你信不信?」

  「倒是你,離開霍奕修,你能還能再找到跟他一樣階層的男人嗎?享受過了被人仰望的生活,去過灰頭土臉的日子,你能習慣嗎?」

  由奢入簡難。

  「而且,啞巴嫁普通人都被人挑剔,你一個二婚的啞巴,別怪我說話難聽,我只是說實話……」

  凌昭壓著唇線,手指攥得微微顫抖。

  虞央不了解她跟霍家的恩怨糾葛,不知道她曾經也過過苦日子,更過過非人的日子。

  她不怪她。

  【離婚後就一定要再嫁嗎?你不也不結婚,不婚主義?】

  虞央看她生氣了,停下對她的嘮叨,嘆一口氣:「我跟你不一樣。我是普通人,打工狗,工資連獎金,最高時候也就一個月兩萬塊。不吃不喝攢錢一年,也就買個廁所。」

  「我家沒背景,有弟弟,家裡的錢花不到我身上。像我這種條件的,找男人也找不到更好的,打工狗配打工狗,將來結婚生孩子,天天為生計愁眉苦臉,一眼看過去全是苦海,我受不了。」

  「可如果有條件優越的男人帶我飛升,我為什麼不嫁?」

  虞央說,不婚是個界限模糊的限定詞,對條件差的,跟自己同等級條件的,那就絕對限定,如果是優質男,家世背景都出挑的,就可以放寬。

  凌昭心裡沉甸甸的,原來爽朗如虞央,是看開後的樂觀。

  可如果她知道,她這樣的啞巴在高門大戶里,吃的苦頭也不少,甚至會丟命呢?

  廣場的另一頭,一個扎低馬尾穿灰色衛衣的女人張望,找什麼人。

  虞央側身,把毛尾巴塞回凌昭的口袋裡:「試著把這東西用在霍奕修的身上,以後的日子會好的。」

  她站起來,對著女人招手:「表姐,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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