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這麼多奇形怪狀的新人, 池晏深感克萊斯特的強大, 換做是他, 他是決不會帶這麼多長相有特色的人回來的。【Google搜索】
並且這一個個身體也不強壯,看起來十分瘦弱, 估計還得養一段時間才能有用處。
「他們怎麼帶了這麼多箱子回來?」池晏問克萊斯特。
他離得遠,看不清那些箱子上的花紋, 就算他看清了,估計也不知道這些箱子的來源。
克萊斯特一本正經地說著瞎話:「都是回來的路上撿到的,可能是貴族在出行的時候遇到了強盜, 強盜沒把所有箱子都搶走, 就被我們撿回來了。」
池晏沒想到世上還有這等好事, 他怎麼就沒遇到過?
不過他也沒往其他地方想,畢竟如此孱弱的一群人, 想去打劫帶著騎士和隨從的貴族,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打開看看吧。」池晏很好奇箱子裡面裝的都是些什麼。
一共有十二個箱子,還都挺大。
克萊斯特走到人群中,對族人說:「把箱子打開。」
族人們迅速地打開箱子, 動作之快,一點磕巴都沒打,很多士兵可能都沒有這樣一個指令一個動作,完全不思考的服從性,叫池晏瞠目結舌。
可能是因為來的路上克萊斯特太嚴厲,所以把他們全都收服了?
池晏有些好奇,難道克萊斯特身上有王霸之氣?這麼說來, 克萊斯特確實又帥又能幹,很符合某點文里的男主人設。
尤其是現在某點也不走後宮路子了,男主可能單身到老,這麼一看,克萊斯特就更符合了,畢竟領地里也沒有女人接觸他。
箱子打開的同時,周圍的奴隸和僕人們都不由自主地發出了抽氣聲。
每個箱子都被塞得滿滿當當,裡面除了布匹,還有金銀器,有一個箱子裡還塞滿了羊皮紙。
「到底是哪個大貴族被打劫了?」池晏咽了口唾沫。
比起開心,池晏現在更擔憂,畢竟能擁有這麼多東西的一定是大貴族,出行帶的人絕對不少,能打劫這樣大貴族的強盜,怎麼想怎麼令人膽寒。
克萊斯特說:「可能被打劫的有一段時間了。」
池晏嘆息道:「那可真倒霉,你們回來的時候有察覺到強盜的蹤跡嗎?我們不會有危險吧?」
克萊斯特搖頭說:「沒有,您放心。」
實在是這裡遠離城鎮,就算小強盜團搶不了,大強盜團不稀罕搶。
之前來的那一波強盜,人數又少,武器也不精良,不然也不會挑中池晏的領地。
池晏在打量箱子裡東西的時候,魔族們也在打量池晏。
他們是分不清美醜的,準確來說,他們只相信拳頭。
但當他們看見池晏的時候,一個個都移不開目光了。
就好像那個人身上有股奇怪的魅力。
魔族們不知道怎麼形容這種感覺。
當那個人的眼神看向他們的時候,哪怕是最嗜血兇猛的魔族也忽然變得乖巧起來,甚至開始在意起自己的形象。
池晏:「……」
他剛剛看到那個鼻子上滿是瘤子的新奴隸在朝他拋媚眼。
而且還是看不見他流膿的那半張臉。
其他奴隸也差不多,他們紛紛擺出自己覺得最後吸引力的姿勢,用一雙雙魅惑的眼睛看著赤炎,有些媚眼拋得還不錯,至少看得出來是拋媚眼。
但更多的則是跟得了眼疾一樣,眨得像是眼睛裡進了沙子。
他雖然早就習慣別人向自己示好了,但這麼多長相慘烈的人向自己示好,他還是有些受不了,感覺自己的眼睛受到了刺激。
池晏問克萊斯特:「他們……都瘦成這樣了,你確定能幹活嗎?」
他是要找壯勞力回來,不是找一群需要他養的可憐人啊!
克萊斯特微笑,似乎早就想到了池晏會有疑慮,他輕聲說:「他們雖然看起來瘦弱,但很有力氣,不然這麼多箱子,你以為是我搬回來的嗎?」
池晏:「我怎麼沒注意這個。」
現在他再去看那些奴隸。
終於能透過對方乾瘦的身材,看見手臂和腿上的肌肉了。
說不定克萊斯特帶回來的全是潛力股。
「不過你帶回來的太多,房子不夠了,而且還沒挖到黏土。」池晏現在頭疼的太多,當領主不是那麼容易的事,這件事還沒有解決,另一個問題就又冒出來了。
就像他從去年就開始想著要織布,在經歷了大半年的時間後,他也只是弄出了織布機,苧麻也才剛剛下種。
池晏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咱們得準備要交的稅了。」
稅也可以用錢去抵,也可以用小麥,不過以前的領主都寧願用小麥。
池晏讓僕人們把箱子蓋好後抬到城堡里去,裡面的金銀可以整理出來,融了以後去交稅,至少今年的稅收可以不用費腦細胞了。
池晏為被搶的領主默哀了三秒,然後歡天喜地地對克萊斯特說:「箱子裡的東西你想要什麼都可以挑走!」
克萊斯特:「我沒什麼想要的,那些東西對我來說都不重要。」
「你可真是視錢財如糞土。」池晏羨慕道,「我要是有你這個能耐就好了。」
他要是出去一趟可以撿到大多數人一輩子都掙不到的錢,誰也沒想從他手裡掏走一個銅幣!
池晏寧願當個守財奴,也不想當個散財童子。
讓僕人們把箱子抬走,又讓管事的帶新來的奴隸去洗澡剃頭,池晏才跟克萊斯特走回城堡。
身邊沒有其他人了,池晏才問克萊斯特:「你們這一趟出去,有沒有遇到什麼事?」
現在池晏迫切想知道外面的消息,歷史的教訓告訴他,閉門造車是沒有好處的,必須要緊跟時代潮流,做一個站在時代前端的弄潮兒。
克萊斯特:「沒什麼事,我們挑的路幾乎沒有碰到人。」
池晏:「我還想了解下外面的事呢,自從喬什離開以後,我都不知道外面現在流行什麼。」
克萊斯特想了半天,終於找出了一件還算新鮮的事。
「我之前看見有貴族穿奇怪的鞋子。」克萊斯特,「後面的跟很高。」
池晏:「……」
時代特產,高跟鞋。
克萊斯特還說:「不過看起來很重,應該不太好走路,你想穿嗎?」
池晏連忙搖頭:「不。」
不知道絲襪是什麼時候出來的,就算出來了,他也是絕不會穿的!
哪怕遍地都是男人穿絲襪,他都不會跟他們同流合污。
而且絲襪上還有蕾絲,想想就讓池晏起雞皮疙瘩。
雖然現在絲襪不算女裝,但是女裝這種事,有了一次就會有一百次,他是拒絕的。
聽說以前歐洲這邊,粉紅色是代表男性的,藍色代表女性。
因為粉紅色是鮮紅色的變種,聽說是因為沒有能染出大紅色的燃料,只能染出粉紅色,而紅色是鮮血的顏色,是戰爭和男子氣概的代表。
藍色則是憂鬱沉靜溫婉的象徵。
只是後來人們追求中性化,性別平等,女人們紛紛穿上粉紅色的服飾,男人們也可以嘗試藍色。
再到後來,女粉男藍的原因被淡忘了,人們再次給顏色添上了標籤。
池晏覺得自己就不一樣了,他喜歡黃|色!
穿越來之前家裡的運動服基本都是黃色的,走在路上,他就是最閃瞎人眼的那隻崽!
如果一定要選一個顏色代表他的話,他選黃|色。
而且必須是明黃,要能閃瞎人眼,覺得他下一秒就要繼承皇位的那種。
但是池晏還是很高興他不必穿裙子——聽說蘇格蘭裙子還是真空的,要是風一吹……
那畫面實在是太美了,不敢想像。
尤其是一群男人真空穿裙子,齊齊被風吹起來。
辣眼睛!
但如果穿裙子的是克萊斯特。
池晏想了想那個畫面,最後覺得果然什麼都得看臉。
新來的奴隸們都分配到了住所,因為人數太多,所以也很擠,但沒有一個人抱怨——他們在深淵下的時候,每天睡覺也是找一個狹小的角落,一定要被岩石圍著,確定沒人能從後方偷襲自己才會安心。
等僕人走後,他們才互相看著對方的光頭。
「真醜。」
「你說我丑?」
「是啊,你看我,多好看。」
「你鼻子這麼大還好看?你看我的牙,這才叫好看,一看就兇猛!」
「你兩顆門牙有什麼好看的,就該弄兩顆獠牙出來的。」
「可惜不能把我的角露出來,我的角才是最好看的。」
「露角又沒用,角求偶的時候才有用。」
「是哦,咱們的求偶季也要到了。」
「嘿,我看這裡的領主就不錯,又小又可愛,我看見他的第一眼,就想給他看我的角。」
「要是他能摸一摸我的角就更好了。」
「你的角有什麼好看的,我的角才好看!又尖又粗!」
站在門口,正準備進去囑咐族人們不要鬧事的克萊斯特:「……」
呵,難道你們的角有我的黑,有我粗,有我的更適合求偶嗎?
作者有話要說: 十點還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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