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凱離開後,林雁聲才反應過來,剛才對方是在試探。
他和虞嫦曦之間,到底有沒有事兒,是如今很火的一個話題。
一部分人堅持認為兩人就是單純的校友關係。
另一部分人則是覺得至少林雁聲是喜歡虞嫦曦的。
畢竟……
如果不喜歡的話,又怎麼可能給她寫那麼多歌呢?
也因此,他們根據某『相對論』可以得出,虞嫦曦也是喜歡林雁聲的。
畢竟……
如果不喜歡的話,又怎麼可能唱他寫的那些歌呢?
作為一個經紀人,對自己的藝人必須要有足夠的了解,但在之前的交流中,林雁聲就連自己抽空寫的網絡小說都跟他說了,卻偏偏沒說和虞嫦曦之間的關係。
不管是林雁聲覺得沒必要說,還是他倆之間沒事不需要說,魏凱都得試探一下。
免得以後出事兒了來不及反應。
提前做好準備也是應該的。
對此,林雁聲表示無所謂,你要試探就試探唄。
反正他和虞嫦曦也沒準備藏著掖著,只是現在不適合公開而已,又不是不能公開。
虞嫦曦是歌手,林雁聲目前也是歌手,雖然有很大一部分粉絲,是因為顏值喜歡上他們,但更重要的還是作為一個歌手的實力。
他們又不是『流量』明星。
這個世界也不存在單純的流量明星。
沒有足夠的作品,咖位是上不去的,最起碼的基本功你得有,否則資本再怎麼捧,也都不可能捧得起來。
魏凱出現後。
林雁聲終於走上了一個正規藝人的生活軌跡。
到處跑通告,和其他藝人一樣,整天飛這飛那,忙得不可開交,輝煌娛樂也因此掙了很多錢。
畢竟合同里,只規定了林雁聲自己的作品賺的錢他拿大頭,作為輝煌娛樂的老闆兼藝人,他也是簽了一份藝人合同的,這部分的錢是對半分的。
哪怕公司賺得那一部分,還是要分他一半,王德發也還有得賺。
起碼公司旗下的藝人開始有通告了!
如果沒有林雁聲的加入,單純靠一個楊仙兒,確實可以撐得起來,但未來想要有大的發展,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即便天王、天后自己開公司,也不可能只有他(她)一個藝人,同樣也要簽約其他藝人。
工作室除外。
日子就這麼一天天過去。
轉眼就到了十一月底。
《因為愛情》毫無懸念的登上了月度新歌榜第一名,並且當前數據直接碾壓了十月的新歌榜第一名,成為了當前季度新歌榜第一。
並且成功擠入年度熱歌榜第五名的位置!
距離第四名還差幾百萬的銷售量,距離第三名還差將近一千萬,看目前的勢頭,在下個月結束之前,衝上前三還是很有可能的。
十二月一日!
凌晨。
官方音樂平台公布了當前年度熱歌榜。
與此同時,林雁聲在明日之星演唱的所有歌曲,也都可以在音樂平台搜索到了。
以他目前的人氣和熱度,直接就占據了音樂平台搜索排行榜第一名的位置,進一步擴大了自己在歌壇的影響。
自然而然的。
有影視片約找到了林雁聲!
不管是他之前在明日之星舞台上的表演,還是在張韜的電影《人生旅途》中那十幾秒的表演,都可以看出他是有過訓練痕跡的。
沒錯。
林雁聲自己是上過專業表演課的。
並且,由於帶著記憶穿越,他從小就有意的在磨練自己的演技。
「還是沒看上?」
輝煌娛樂的辦公室中,魏凱看著林雁聲將劇本隨意的丟在桌子上,不由得問道。
林雁聲搖了搖頭:「這些劇本,沒有一個是能讓我滿意的。」
魏凱皺眉:「這已經是你斃掉的第十八個劇本了,要知道,這裡面可有不少大導演,你要求這麼高嗎?」
他覺得林雁聲有點飄了。
畢竟表演這種事情,是很具有專業性的,而他不認為林雁聲有這方面的專業能力。
要說唱歌、寫歌,那自然是沒的說,但唱歌和演戲可是完全不同的兩條路!
林雁聲:「算了,暫時別給我看這些劇本了,等我有時間的時候,自己寫一個吧。」
「你還會寫劇本?」
魏凱驚了。
林雁聲笑道:「我寫的小說都能那麼火,寫個劇本有什麼難的?」
「這是兩碼事兒好吧?」魏凱反駁道,「小說和劇本又不一樣。」
「試試不就知道了?」
林雁聲倒也不跟他爭。
「可是……」魏凱再次皺眉,「就算你能寫出劇本,咱們公司也沒導演呀,何況公司也投資不起,除非是小成本的片子,但現在哪兒還有小成本的影視?」
資訊時代、流量時代,到處都是『大片』級別的投資,動不動就是幾千萬、幾個億。
而且由於這個世界的規則,天價片酬是不存在的,每個咖位的價格都是有一個固定區間的。
哪怕影帝、影后,視帝、視後級別的演員,管你一線、超一線,管你人氣、熱度有多高,能拿的片酬都是有一個範圍的。
這就導致了,投資越大的片子,不管是電影還是電視劇,都能將更多的錢花在製作上,呈現出來的效果也非常好。
這方面地球是比不了海藍星的。
「誰說沒有小成本的影視?」林雁聲笑著反問,「再說了,就算別人拍不出來,不代表我拍不出來啊。」
影視方面,林雁聲是一定會涉及的,這關係到他未來的路。
超一線並不是他的最終目標。
天王也只是起點。
他是要靠著『地球』的文娛作品,走向這個世界的巔峰的,世界級的天王巨星才是他的終點!
由於規則的關係,單靠唱歌,超一線就到頂了。
要成為天王,就必須在唱歌之外,再斬獲一些電影、電視劇方面的榮譽。
多面發展才能晉升天王。
這是既定的規則。
不可改變。
當然,這些話,他是不會說出來的。
因為沒有意義。
魏凱也沒多說什麼,他的工作只是安排林雁聲願意接受的通告,畢竟林雁聲不光是藝人,還是老闆,他不可能勉強得了。
那就只能林雁聲說什麼就是什麼了。
他要做的就是聽令行事。
從公司離開,回家、吃飯、休息,然後開始夜跑。
這個習慣他已經堅持了三個月了。
只要沒事,那麼每天晚上,都會沿著既定的路線跑上五公里。
之前一直沒遇到過什麼特殊事件。
但今天。
他遇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