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霖堯抬起頭,眼神中似乎有洶湧的巨浪。
他抿著唇道,嗓音甚至有些發抖:
「怎麼就要走了......我可以為你申請更高級別的調任。」
上回給我申請的調任書,已經屬於管理層了。
再往上面升,不得直接給我干到中層管理去。
陸霖堯的底線和原則一退再退。
我憐憫地在他臉頰上輕撫了一下:
「不了,我不想讓你難做,我希望靠我自己成功,不是因為你主動將一切獻上,霖堯,我希望你愛我,崇拜我。」
「我當然愛你。」
陸霖堯低下了頭,不知在想什麼。
我沒有與他繼續探討這個話題,故作輕鬆地將陸霖堯帶到西餐廳里吃飯。
但這頓飯誰吃的也不開心。
巨大的隔閡在我們倆之間產生,他執意求穩的政策和我激進向上的事業發生碰撞。
必然有一個人要做出妥協。
而我,我永遠不可能會是妥協的人。
熟成的牛排口感柔嫩適中,分割好的一塊牛肉被我放入了他的盤子中:
「多吃點,之前我說的話你就當我是胡說八道,別放在心上。」
「實在不行的話,我還能幹回我的老本行,本來我來首都,也是為了當上總部的攝影師。」
「你不喜歡攝影。」陸霖堯胃口不好,卻還是將我遞來的牛肉吃下。
我撐著下巴看他吃東西,頗有種投餵寵物的即視感。
不是小貓,也不是小狗,是一頭美洲豹,還是皮毛光滑順溜,正處於壯年的美洲豹。
「我喜歡錢,但是錢哪有那麼好掙。」
我道:「實在不行我就回魔都沉澱沉澱,等過個五六年,我就能堂堂正正靠自己的本事,來首都見你了。」
銀制的刀叉在瓷盤上發出尖利的碰撞音。
陸霖堯放下手:「思榆,再給我一點時間。」
我心知肚明,以退為進:
「給你什麼時間?我說過這是我自己的事,如果可以,我希望我們之間的感情永遠純粹,不摻雜任何利益。」
陸霖堯臉色變得泛白,似乎被我一句話戳中,只能倉皇敗退。
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卻要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
我付出的是無足輕重的感情。
陸霖堯卻有可能為這個選擇付出事業。
他會糾結猶豫,乃人之常情
只可惜我註定不可能給他太多猶豫的時間。
要下手,就要在他最茫然最無措的時候,壓迫著他的道德感,讓他付出奉獻。
......
金屬雕鑄的天鵝只有巴掌大小,在摩天大樓的燈光下璀璨冰冷。
如果不是在拍賣會上拿下的玩意。
誰又會為了這種小東西花費七十來萬。
我捻著天鵝的金屬翅膀,看著它流暢的曲線,半天也沒看出來它到底貴在哪裡。
不過這是莫允熾送來的禮物。
不要白不要,以後用不上了,也可以拿去二手倒賣。
「差不多就是這些了。」楊姐道,「最近元宇跟鄭局走的近,說是要落實山莊開發。」
「這麼著急?」
我皺著眉頭道:「山漸不是打算在年底推出一個過年計劃嗎,她兩邊一起跑,忙得過來?」
「她那邊的口風是說鄭局開春以後要調任,要在調任之前,把上面的審批計劃全部落實,拿下了審批文件,就乾脆連著底下的活一塊幹了,早辦早收錢。」
「需要我幫忙嗎?」我說。
「你安心忙你的事,最近不是在小陸總手底下做得挺好的嗎?」
楊姐道:「我這邊的活也忙完了,等做完收尾工作,就可以一心一意盯著農家樂的工作進展。」
「辛苦姐了。」
楊姐語調輕鬆:「我的估值項目進展還不錯,我打算在農家樂附近裝修自留地,帶上你和小風,一起熱熱鬧鬧的過個年。」
「說不定我今年回家過年呢。」我打趣道,「給你們帶特產回來。」
「你不會回家的。」
楊姐道:「山漸的運營計劃你不放心交給別人做,只要還沒有正式進入穩定營收狀態,你都不會離開首都半步。」
我今年的確沒有回家過年的打算。
早幾年的時候沒什麼收入,發的那點獎金,回家封個紅包就沒了。
年味來得快,去得也快,主要是為了陪陪母父。
今年我連電話都少有打回去的時候,莽足了勁想拼出一番事業,讓她們在暮年享受一把人上人的滋味。
「姐,要不說你是搞金融的人才,連人性都被你拿捏住了。」
「拿捏你一個就夠了。」楊姐道,「什麼時候有空出來吃飯?」
「再過段時間吧。」
我把天鵝的翅膀轉換了個方向,是個展翅騰飛的姿態:
「等我這邊的事辦完了,我們再好好聚一下。」
楊姐的電話剛掛斷,莫允熾就迫不及待從占線的位置中排上了主位。
我任憑她連撥了四五通電話,不急不忙地將車載音樂打開,聽著土味音樂,慢悠悠地吸了一口直入肺腑的煙。
一直響動的手機停止了震動。
莫允熾連發了好幾條消息。
最後一條是轉帳截圖,對我本人賄賂五百萬。
我微眯著眼戳了口煙,回復道:「莫總,價格太低了。」
又一個電話接了過來,莫允熾道:
「你以為我是在跟你討價還價嗎?這不是菜市場,我給你的價格已經足夠優渥了!」
「三千萬。」
我道:「小陸總在首都給我買了套房,總市值抵了你給的那筆錢。」
「我突然覺得愛情對我來說,似乎比事業更重要,你覺得呢?」
「三千萬。」
莫允熾咬牙切齒道:
「最後一次加價,晚點我會給你的帳戶里打1/3的定金,我希望這段時間能看見a計劃的推進。」
「多謝老闆。」
我掛斷了電話,全然不顧莫允熾在另外一頭氣到跳腳。
撲街崽。
第一次找我洽談的時候,給那麼點錢打發我。
後面看我有能耐了,一路往上面加,要說加到五百萬還能說是a計劃有搞頭。
加到一千萬以後,這件事已經逐漸變味兒了。
既然她想當冤大頭,我倒要看看她能往我這個泥潭裡面投多少本。
不管她給多少我都照單全收。
這種私底下本身就不光明磊落的生意,何必要跟她遵守什麼規則?
真以為是小學生玩過家家,你一下我一下,你來我往,遵守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