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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為你(2)

2024-09-02 11:58:41 作者: 丁墨
  第41章為你(2)

  駱平江好歹也是本市的一號人物,他的態度現在放得這麼低,鄭濤很受用,也給他面子,答:「沒說什麼,我問她是不是和慕昀在一起,她說是啊。我讓她好好玩,她答應好的。別的我也沒好多問。」

  「就這兩句,沒說別的?」

  「是啊。」

  駱平江的眸光定了定,忽道:「你確定接電話的是青青?聽清了是她的聲音?」

  鄭濤明顯愣了,猶豫神色一閃而過,但他說:「不是她,還能有哪個女孩,能替慕昀接電話?而且我也問了,她也答應了,當然是她。」

  駱平江淡淡說了句:「有的。」

  鄭濤沒聽懂他是什麼意思,駱平江卻話鋒一轉:「今天你和凱華簽合同?」一剎那目光變得銳利如劍,落在桌面上那疊文件上。鄭濤一陣心虛,下意識也看向那疊合同,不滿地答道:「駱老闆,這是我們家的私事……」話還沒說完,就見駱平江一手抄起那疊合同,快速翻看起來。

  鄭濤怎麼也沒想到,他會不經人同意、直接上手搶合同,連忙從辦公桌後衝出來:「你幹什麼!誰讓你動我的東西?」鄭濤想要搶回來,然而駱平江不為所動,仗著自己個頭高大,扭過身去,將手舉高,飛快翻閱合同。鄭濤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想要撕扯。然而退伍武警的手臂堅硬得像石頭。鄭濤甚至沒看清他是怎麼躲避的,被他手肘一拐,背一頂,又躲了過去。

  鄭濤簡直不敢相信此人的所作所為,不是個立過功的戰鬥英雄嗎?不是懷城商場上有些頭臉的精明商人嗎?怎麼跟土匪似的!說搶就搶,說翻臉就翻臉。

  「你趕緊給還給我!不然我報警了啊!報警了!」鄭濤吼道。

  然而就這會兒功夫,駱平江已將合同囫圇翻了一遍,他的臉色已冷下來,從中抽出一張,其他的丟還給鄭濤。鄭濤看清他抽出那張,心裡咯噔一下:「還給我!」卻依然人短手短力氣弱,摸都摸不到邊。

  駱平江雙眸冷酷似鷹,盯著那頁紙上文字。大意是阮青青作為托養中心的共有產權人和經營人,委託鄭濤全權處理產權買賣事宜。委託的權利行使範圍,寫得非常仔細嚴謹,足有七八條。所以這些列印文字,占了大概半頁紙。

  這之下,是阮青青和鄭濤兩人的簽名。

  駱平江剛剛搜尋阮青青房間,見過她的字跡簽名,確實一模一樣。但仔細一看,又覺得這張授權書有哪裡不對勁。

  而且駱平江剛剛掃過新合同,條件雖比上次提高,依然沒有達到他上次和阮青青提出的要求。最重要的一點,合同里沒有提到人員善後安置問題,搬遷期限也沒有如阮青青所願延長。

  駱平江:「這真是青青親筆簽名?」

  鄭濤的臉漲紅了:「當然!你趕緊還我!不然我真報警了!什麼人啊……」

  駱平江掀起深長的雙眼皮看他:「就這?你敢報警?報啊?」他揚了揚手裡的委託書。

  鄭濤心頭一驚,有種被人看穿伎倆的慌亂感,一時說不出話來。

  駱平江只覺得可笑又可恨。這麼蹩腳的偽造,一眼就能看出來。但今天真讓他們把合同簽了,事後阮青青也無處伸冤。

  凱華是正規大公司,這些文件都有現成模板。如果是正常列印簽字的委託書,阮青青的簽名應該在右下角,整個頁面布局看起來會均勻舒適——前面的合同頁就體現了這一點。唯獨這頁委託書,阮青青的簽名,幾乎和委託書正文最後一行字,在同一行。也就是說,她的落款和大量條款,一起擠在上半頁里,非常密。下半頁卻空蕩蕩的——


  看起來就像阮青青事先在這頁紙上籤好了名,卻沒有給正文留足夠空間。

  其實仔細想起來,駱平江根本不了解阮青青,他不知道她的喜好,不知道她的生活習慣。甚至兩人見過的面、說過的話,都屈指可數。

  可他就是知道,她那樣的姑娘,對於許多事,眼裡揉不得沙子。

  她不會原諒出軌的男友,不管她有多喜歡;

  她不會丟下可疑失蹤的朋友不管,跑去和男朋友「玩幾天」;

  她更不會為了眼前的經濟利益,放棄原則和堅持。

  換句話說,她是個有精神潔癖的人。

  她和他,是一樣的。

  偏偏是她在這世上僅剩的親人,為了暗地裡見不得光的利益,用這種手段對付她——不知何時,騙了她在空白頁上簽字,偽造了這份委託書。

  駱平江把委託書一折,塞進口袋,說:「這個我先保管,等青青回來,看她要不要報警!」

  鄭濤:「你、你……」最終,只能眼睜睜看著駱平江大步離去,而他頹然倒在椅子裡。

  駱平江驅車駛離托養中心,過了一會兒,一拳狠狠砸在方向盤上。

  曾曦的父母避之不及,鄭濤利慾薰心不顧親情,陳慕昀的父母瞧他不起……此時,這世上,除了他,竟沒有人在找她。

  他找不到任何盟友。那就更不可能獲得警方支持。

  還有,冒充阮青青代陳慕昀接聽電話的女人,是誰?

  駱平江腦海里浮現一個人。可一時間,他又理不清那位小三怎麼會和失蹤事件扯上關係?

  但他知道,不能再等了。抬頭望去,暮色已然低垂。阮青青給他撥來那通無聲電話,是在早上9點24分,現在是下午5點47分,已經過去8個多小時。而距離曾曦失蹤,已經過去兩天一夜。

  時間越久,失蹤的人越危險。

  駱平江還是決定一試。他把車停在路邊,打給一個叫袁明的戰友。袁明也是懷城老鄉,從部隊退役後,進了本地公安局刑警隊。

  「老洛,怎麼想著這個點兒給我打電話了?要請我吃飯啊?」袁明一接電話就說。

  駱平江:「改天,找你有正事。」他把整件事的來龍去脈,簡明扼要對袁明說了一遍。

  袁明的嗓音聽著很疑慮:「這麼說,你懷疑他們三個都失蹤了?而且可能與上個月臨縣的另一宗聾啞少女失蹤案有關?」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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